在1月9日時我寫的〈香吉士怕得肺癌死掉趕緊戒菸〉有提過一個可能性,一切陰謀搞不好是電視台自己搞的,很不幸,看來真相似乎真得是如此。有人早在12月底就對NCC提問過馬賽克問題,我一直到1月11日才看到這篇於巴哈的文章:
〈NCC對香吉士馬賽克的回覆〉/tony89236001
(原文網址: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05818&snA=39519)
茲復台端12月21日電子郵件有關「卡通航海王吸菸畫面打馬賽克」案,本會說明如下:
本會對於電視節目之管理,係依「廣播電視法」等相關規定辦理。針對節目對社會之影響,本會一向極為重視,基於維護媒體專業自主立場,除非內容違反上開法令規定,否則本會均尊重電視台對於節目內容表現與時間安排等編輯自由。
依據廣播電視法第21條規定,節目不得有傷害兒童身心健康之內容,主要目的係在維護兒童身心健康,尤其是兒童節目對於兒童或家長而言,具有教育及內化之影響力,倘兒童在未有防禦心理的收視情境下,亟可能受到內容及畫面影響而不自知,進而影響身心健康,因此包括先進國家對於兒童節目畫面及內容之處理莫不謹慎為之。
有關台端反映「卡通航海王吸菸畫面打馬賽克」案,基於貫徹憲法所保障言論自由之基本精神,在特定節目內容或畫面之處理方式上,從電視臺業者之前製、後製到排播過程,本會均尊重其內容表現方式與時間安排等編輯自由,未曾以法規強制規定電視臺業者應以馬賽克方式處理播出內容、畫面,且製作過程允有多種更細緻或自然之處理或呈現方式,馬賽克實非唯一方式、亦非本會所樂見方式,此類處理屬電視臺業者編輯自由,亦為公司治理部分,本會未便干預。
此外有關「節目中呈現吸煙形象」問題,依98年1月23日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修正公布之「菸害防制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衛生署;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同法第22條亦規定:「電視節目、戲劇表演、視聽歌唱及職業運動表演等不得特別強調吸菸之形象。」是以有關前述問題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爾後台端倘有相關問題,建請您可逕洽該局之菸害防制法諮詢服務免付費專線0800-531-531,或該局網站:http://www.health99.doh.gov.tw/default.aspx。另該等畫面內容是否違反本會主管法規尚未定案,台端所陳本會將適時轉知電視臺及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參考。
感謝您對廣電媒體的關切,本會為廣納社會不同理念與觀點,鼓勵公民參與監督傳播內容,特別建置傳播內容申訴網,並已上線啟用,未來您若要申訴廣播電視內容或網路分級的問題,可上NCC網站:http://www.ncc.gov.tw/chinese/,點選網頁右邊的「我要申訴傳播內容」,進入傳播內容申訴網,表達意見;本會也會定期將申訴處理情形公布在網頁中,方便大家查詢。順祝 安好。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這篇回應其實沒有寫得很清楚,而我也不知道究竟發文者問了NCC什麼問題。不過文中大致上能看得出來,NCC本身是覺得馬賽克的方式並不理想(NCC的用語是「不樂見」),這至少告知了我們一個訊息:「NCC並沒有要求電視台以馬賽克的方式處理畫面。」不過,也許NCC還是有要求電視台必須「作處理」也說不定,只是開放方法。為了確認這點,我也特地寫信問NCC,究竟NCC被健康局委託之後,給了電視台什麼樣的指示或告知,NCC給我的回信如下:
茲復台端99年1月11日電子郵件有關「卡通吸菸的問題」案 ,本會說明如下:
本會對於電視節目之管理,係依「廣播電視法」等相關規定辦理。針對節目對社會之影響,本會一向極為重視,基於維護媒體專業自主立場,除非內容違反上開法令規定,否則本會均尊重電視台對於節目內容表現與時間安排等編輯自由。
依據廣播電視法第21條規定,節目不得有傷害兒童身心健康之內容,主要目的係在維護兒童身心健康,尤其是兒童節目對於兒童或家長而言,具有教育及內化之影響力,倘兒童在未有防禦心理的收視情境下,亟可能受到內容及畫面影響而不自知,進而影響身心健康,因此包括先進國家對於兒童節目畫面及內容之處理莫不謹慎為之。
有關台端反映「卡通吸菸的問題」案,基於貫徹憲法所保障言論自由之基本精神,在特定節目內容或畫面之處理方式上,從電視臺業者之節目企畫、攝製完成至播出的過程中,本會均尊重其內容表現方式與時間安排等編輯自由及專業表現,從來未要求電視台製播單位應如何處理,亦未曾以法規強制規定電視臺業者應以馬賽克或其他方式製作編播播出內容、畫面;且製作過程允有多種更細緻或自然之處理或呈現方式,以黑白畫面呈現或加馬賽克等粗略做法,實非唯一製作方式、亦非本會所樂見方式,此類處理屬電視臺業者編輯自由,亦為公司治理部分,本會未便且無權干預。
此外有關「節目中呈現吸煙形象」問題,依98年1月23日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修正公布之「菸害防制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衛生署;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同法第22條亦規定:「電視節目、戲劇表演、視聽歌唱及職業運動表演等不得特別強調吸菸之形象。」是以有關前述問題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爾後 台端倘有相關問題,建請您可逕洽該局之菸害防制法諮詢服務免付費專線0800-531-531,或該局網站:http://www.health99.doh.gov.tw/default.aspx。
本會對違法案件之審查,均採個案審視方式,並經相關諮詢會議及委員會會議之合議制討論決議,依法定程序審慎辦理。經查本會對「卡通航海王」,截至目前為止未有任何裁處紀錄,同前所述本會亦未為對製播編排進行任何行政指導;而近日有關「卡通航海王打馬賽克」之民眾意見部分,本會已轉知電視臺及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參考處理。
感謝您對廣電媒體的關切,本會為廣納社會不同理念與觀點,鼓勵公民參與監督傳播內容,特別建置傳播內容申訴網,並已上線啟用,未來您若要申訴廣播電視內容或網路分級的問題,可上NCC網站:http://www.ncc.gov.tw/chinese/,點選網頁右邊的「我要申訴傳播內容」,進入傳播內容申訴網,表達意見;本會也會定期將申訴處理情形公布在網頁中,方便大家查詢。順祝 安好。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敬啟
大部分的文字是重複的,紅色的部分是重點。NCC對卡通航海王目前為止「並沒有做出任何裁處」,也「未對電視進行任何行政指導」,這意味著什麼?簡單地說,NCC並沒有因為受到健康局委託而對電視台下達任何有法律效力的指示,甚至連建議性質的行政指導都沒有(行政指導是沒有法律拘束力的,舉例來說就像政府建議民眾施打疫苗一樣)。
那麼,台視幹嘛突然打起馬賽克?我直接寫信給台視,跟他們告知健康局與NCC都未對台視要求必須處置航海王畫面,希望台視能予以撤除,台視的回應如下:
親愛的觀眾,您好,謝謝您的來信。
同時也謝謝您對「航海王」的熱烈支持!
有關馬賽克一事,本台基於不鼓勵抽菸之行為,且為配合菸害防治法,因此對「航海王」內過多的抽菸畫面,予以效果處理,對此造成您的收視不便,深感抱歉,也希望您能諒解。
最後,謝謝您來信詢問。
未來也懇請給予同樣的支持與鼓勵。謝謝。
真相大白了呀,台視不是因為行政機關的要求上馬賽克或做畫面處理,而是因為菸害防制法本身就有規定電視節目不應該強調吸菸,而健康局之前委託NCC處理的事件,則是再一次提醒了台視有菸害防制法,健康局那時候的聲明成為了台視上馬賽克的觸發點;簡單地說,為了不違法、為了保護兒童,台視自主地上了馬賽克。
然而,如果台視保持原狀,是不是會違反菸害防制法規定?這其實很難說;而NCC對該畫面是否違反廣電法也宣稱「尚未定案」(見本文第一篇NCC的回覆)。事實上,台視這麼做無可厚非,至少就廣電法來說,違反該法第21條第四款(廣播、電視節目內容,不得傷害兒童身心健康)是會構成同法第43條的懲罰理由的(處五千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而主管機關NCC也可以進一步停播該節目),違反廣電法可以直接處罰,而不需要經過勸導要求改正,電視台當然會有被罰的風險壓力(雖然那個錢看起來不多)。
至於菸害防制法第22條規定的:「電視節目、戲劇表演、視聽歌唱及職業運動表演等不得特別強調吸菸之形象。」其實並沒有罰則,違反該法不會有直接的法律責任,這條法規比較像是宣示性質的,但別忘了,還是有其他法規可以用(像是前面說的廣電法)。
台視這麼做並沒有違反任何法律,這是台視公司所擁有的正當職權;而要說這個馬賽克行為侵犯了閱聽人的權益大概也說不過去,至少我目前想不到有哪條法律可以用在這種地方。然而,這不意味著閱聽人因此就不能要求改善,差別只是閱聽人必須自己跟台視協商,而無法用法律強制力要求台視有所作為。
最後,附上一張香吉士之〈千千萬萬個我〉(改圖者/鳳凰悲歌;來源/台灣論壇〈新增X視城馬賽克局(消音)第一回〉):
最新新聞,香吉士香菸解禁:
回覆刪除《航海王》抽菸打馬賽克「很扯」
「看卡通要買解碼器」國健局今放行
2010年02月16日蘋果日報
【徐毓莉╱台北報導】熱門卡通《航海王》遭國健局點名抽菸鏡頭太多,有播出該卡通的台視,日前將抽菸畫面打上馬賽克,結果引發眾多民眾投訴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ation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NCC),指政府干預過多、吸菸動作以馬賽克遮掩是妨礙視聽。
廣告後加警語
NCC找國健局與台視溝通後達成尊重編輯自主共識,台視預計今起畫面將恢復原汁原味播出。
熱門卡通《航海王》因遭點名抽菸鏡頭過多,台視日前開始對畫面中的抽菸鏡頭打上一層薄霧,卻引發觀眾反彈,投訴NCC干預太多,台視官網討論區也湧入很多民眾投訴,有人戲稱「看卡通是不是要買個解碼器」。
民眾李小姐向NCC投訴,指卡通人物抽菸居然被打馬賽克「很扯」。林先生也投訴指打馬賽克「很像猥褻物」。
NCC上周找國健局與台視等業者開會,NCC傳播內容處長何吉森表示,在國健局訂出相關原則前,將尊重編輯自主,除非畫面太過刻意強調抽菸形象,否則打馬賽克會影響收視。
台視表示,預計今天起,畫面將恢復原汁原味,並在廣告結束回到節目內容前出現警語,提醒該節目中會有較多抽菸畫面。
造成家長困擾
家長徐中鼎認為,日常生活中很多人就在抽菸,抽菸畫面打馬賽克「沒必要」,反而會吸引小孩好奇,造成家長困擾。世新大學新聞傳播學院院長陳清河認為,一堆馬賽克影響觀眾收視舒適度,建議相關單位可有一些基本準則,讓業者不會「到處馬賽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