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31日 星期三

無聊的世界無聊的我


這世界真是無聊炸了!

我們幾乎處在一個全知的世界,沒有神秘感、沒有興奮的冒險、沒有可以讓人想搏命挑戰又有趣的旅程,即便我們對宇宙、外星人、海洋所知少得可憐,但我們又能奈它們如何?我們沒有具有系統地方法可以對它們從事一些有趣的事,而只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做些學術工作,在做這份工作前還得經過無聊社會所架構出來的相關學習歷程。

人類實在無聊透了!為什麼巨人、魔法、超能力、神鬼、魔獸都不存在呢(巨人可能有考古爭議)?山海經跟希臘神話都很棒啊,弄點什麼到真實世界來嘛,作者在搞啥啊?真沒用。

未來科技夠發達,應該會出現真人在虛擬世界生活的情境,好比說,在一個星球上有一個中央電腦,它可以模擬出《天堂ON-LINE》的世界,人們移民到那裡生活,並且依照那理的規則養活自己、挑戰那個世界。

並且,科技夠發達,人類可以長生不老,就會有人願意當不重要的社會配角(反正也可以到其他世界當英雄),賣賣紅水、開旅館、當流浪商人,中央電腦也可以設計一些支線給這些人玩(比如說商人可以到某個地方找到寶藏、賣紅水的可以壟斷市場)。

對於怪物、魔法、裝備、能力什麼的,也都是中央電腦換算、虛構的,任何人只要肯花心力用遊戲規則來鍛鍊自己,都能提升等級。並且不會有什麼直接危害生命的危險,就算有,那也不是來自於虛擬世界的架構。

活出自己的生命價值,在豐富、有趣的各種可能世界才存在,現在的我們只不過在無聊的世界中苦笑,過著疲憊無奈的生活。幹你娘!

2010年3月25日 星期四

阿尿偉哉


每次看到阿尿的文章,都會想到下面這張圖:


科科,阿尿偉哉。

2010年3月24日 星期三

當轉型正義對上裝置藝術




第一則影片是事發當天的新聞內容,因為我剛好在那一天有看電視新聞,所以至今印象仍然深刻;第二則影片是藝術家自行拍攝的事件紀錄,裡面有文建會面對藝術家抗議的影像,值得參考。

這是發生在去年12月的事件,由文建會請藝術家設計景美人權文化園區「汪希苓特區」的裝置藝術,主題環繞在「用藝術詮釋汪希苓被軟禁的意涵」,並且給藝術家提供《忠與過—情治首長汪希苓的起落》一書作為設計參考,這件事最近也被監察院究責:

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上午通過糾正文建會。監院指出,前情報局長汪希苓涉華裔美籍作家江南遭竹聯幫份子暗殺案,汪希苓遭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文建會文資總處在「汪希苓特區」展示「藝術裝置」並於簡介摺頁製作「汪希苓大事年表」,過於偏重對汪希苓心境及優異表現經歷的呈現,還使用「制裁」來描述對江南的政治謀殺事件。

監院認為,這項裝置藝置展示,正面表述恐怖暗殺行動策劃者,展覽地點又是在政府機關所設表彰人權公共場所,引發爭議,文建會文資總處顯然沒有善盡機關忠誠義務,有違失。

監院說,文建會文資總處一開始規劃展覽時,就知道這有政治敏感性,不少諮詢顧問、藝術家都已強烈表示不同意見,但相關人員沒有善盡公務員職務上應行注意的義務。爭議作品雖然已在2月24日拆除,但已拖延2個多月,文資總處沒有迅速有效處置,也有違失。

監院表示,許多書籍都有對江南命案提出不同意見,但文建會文資總處在辦理展覽招標時,只有提供「忠與過—情治首長汪希苓的起落」一書供投標者參考,沒有提供不同的觀點,有誤導得標者整體藝術創作思考方向之嫌。(中央社記者葉素萍/2010.03.11)

這個事件探究起來其實很有趣,我記得去年我看到那則破壞裝置藝術然後創作者在現場哭得哇哇叫的新聞時,我對施明德他老婆的舉止很反感,我的直覺有三個:1.藝術家肯定沒弄懂汪希苓的歷史意義、2.施明德他老婆肯定是突擊而沒有告知藝術家的、3.冷靜破壞別人東西的嘴臉實在比不上一旁哇哇叫的現場受害者來得引人同情。這時候無辜的藝術家當然很衰,而那傢伙破壞藝術作品前也沒先試著要求(或以將破壞來威脅)撤除;道德判斷上我認為破壞者比較壞,尤其是這種直接打擊別人的行為。

在今年2月的仰山學堂中,妖西剛好提到了這件事,他的立場是認為藝術家本來就該清楚瞭解汪希苓的歷史脈絡,所以藝術作品被破壞只能算自己倒楣。關於這點,我比較偏向於上面轉引文字新聞中監察院的看法,江南案的汪希苓並沒有像蔣介石那般地廣為人知,若要求藝術家自行探究汪希苓完整真相再來做藝術(尤其還在文建會已經有給一本指導書、並引導式地給了那種創作主題的前提下),實在太嚴苛。

不過妖西也提到,藝術家的抗議焦點(創作自由、保護藝術等等)根本是誤植的,因為這起事件只是起因於個人破壞,跟國家有沒有限制創作自由、有沒有對藝術作品做保護,完全扯不上關係。這個說法是對的,這就好比兩個人鬥嘴,一個人摀住了另一個人的嘴,這時候並不是國家沒有保障他的言論自由,而是別人侵害了他的言論自由,他沒辦法主張「國家沒保障他的言論自由」,因為國家根本不可能完全阻止任何人摀住別人的嘴,國家對言論自由的保障不是這種方式,而是藉由法律來嚇阻大家不要這麼做、做了就會被罰。

這些藝術家的創作自由當然有被保護,國家無法以任何名義來限制或禁止藝術創作,而當有人破壞藝術作品,那應該理解為一種財產的破壞,被告是破壞者,這是國家保護藝術品的方式。

另外,其實這個景美人權園區(建於扁政府時代)有些特別的歷史脈絡在;它曾經被馬政府要求改名,馬政府將「人權」拿掉,似乎想把這裡規劃成一個文化區塊,以排除過去過於嚴肅冰冷的感覺,這件事當然被民進黨罵臭頭了,他們認為這是政府想把殘酷的歷史真相搓掉;不過,聽說這個園區裡面都是紀念現在有頭有臉的政治人物呢。

然後,賴建寰也有一則這個園區的小故事:

Jun 18 Thu 2009 14:31
台灣人權景美園區的另則笑話分享

賴建寰(政大台灣史研究所.政大研究生學會總幹事)

台灣人權景美園區更名一事,引起各方的批判,作為台灣史研究所的學生,我能夠理解「去人權」的惡搞,是對待歷史相當粗暴的作法。不過,我回頭一想,台灣人權景美園區從2007年12月10日成立開始,就是一個笑話了,改不改名似乎也不是那麼重要。

我永遠記得,成立當天,樂生保留自救會及聲援者至現場,希望陳前總統在這極具歷史意義的一刻,能夠正視樂生院民的人權。但現場的院民及聲援者,所得到的回應卻是:被警察從大門被拖到旁邊的小巷子,全部人就在這警力層層包圍的小巷子裡,待了將近一個小時,最後都被抓上警備車。

然而,這起嚴重藐視人權事件,在事後並沒有引起如更名事件的反彈力道,甚至,在這次事件中,也甚少有人公開地談論,這到底是選擇性地遺忘,或著歷史性共謀?當然,開幕當天的事情,有人這樣地解釋:樂生前去抗議,無疑地是傷害了,政治受難者的歷史經驗。如果這個解釋行得通,那麼曾經寫下〈台灣人民自救宣言〉,高喊反攻大陸絕對不可能、一中一台,而被關於景美看守所的魏廷朝,也似乎是傷害了統治階級的歷史經驗。

抑或是,只有政治受難者,可以在台灣人權景美園區的「人權」前,憑弔他們過去所遭遇的迫害,而樂生院民前來,請求兌現紀念人權之意義,就是傷害感情?樂生院所遭遇的人權迫害,是比過去國民黨政權下的國家暴力,更為精緻、細微。政府並不會直接霸道地剷除樂生院,而是用公眾利益、技術杯葛、(假)妥善照顧等手段,將樂生院民打成貪得無厭、無理取鬧的老傢伙。

這並不是要比較誰所受的迫害比較慘,而是凸顯目前台灣對於人權的詮釋,是貧乏且單一的,仍然只有政治受難,而沒有文化、都市原住民、外國移工等。甚至這樣的人權詮釋,也只是給民進黨一個政治發言平台,它又可以以一個改革者、捍衛人權者自居,但過去數年被忽略的歷史,卻告訴我們不是這樣。(http://saimax.pixnet.net/blog/post/24400764

最後,提一下汪希苓這個情報局長吧,在目前的歷史解讀上,大家認為他是因為忠愛黨國,所以私自策劃了江南案,派黑道將居住於美國的異議分子(筆名江南)暗殺,這件事爆發時美國很關注,蔣經國在壓力下才將汪希苓處分,並撇清關係強調這是情報局長自己的行為,接著把他軟禁在現在景美人權園區那裡;我對這個史料抱持很大的疑問,這份歷史觀點應該來自於當時蔣經國政府的說法,好像沒人有更進一步的證據證明汪希苓真得是江南案的主謀,如果有人有更進一步的證據,請跟我說唷。

2010年3月23日 星期二

宗教儀式吃屎


昨天剛結束阿嬤的弔祭儀式(我分不清楚弔祭、祭祀、告別式、超渡等等這些詞彙),這系列的儀式長達三天,有八成的時間都在聽法師唸、唱經文;在我看來這不過是一場鬧劇,花大錢請宗教法人玩弄生者跟死者(我一樣分不清楚到底葬儀社是不是宗教法人),操得大家身心俱疲。

這類儀式通常有兩種功用:

  1.讓信神者相信死者可以妥善受到神的照顧(即安慰生者)。
  2.讓生者盡上最後的孝道(透過自虐、花大錢、讓死者受到神的照顧等等)。


因為涉及「孝道」,所以這類儀式一定都是由後輩進行,同輩只能在家祭與公祭時段拜拜、拈香,而死者的另一半(夫妻)更是完全不能參加這些儀式(我不知道如果死者有長輩的狀況會怎樣,我不想查也不想細談太多)。

我認為這些都是無聊的。

我不認為任何一個關愛親人的人,會希望自己死後大家搞一場這樣子的東西,比較精簡的基督教、天主教或佛教儀式也許好些,但託付神力讓往生者好過一點根本是無稽之談。我建議所有無神論者,若是你關愛你的家人,你應該設計一套屬於你自己的告別儀式,並且語帶恐嚇地要求生者確切執行,避免生者搞宗教那一套。

我有想到一些無神論者可能會喜歡的點子,以及一些基於人本位的限制與建議,我近期也許會考慮把這些點子規劃成網站,用來推廣「無神論者告別式」,並且讓無神論者可以自由發表自己的儀式於網站上分享給更多人參考。

至於我自己的告別儀式構想,也會近期釋出。

2010年3月19日 星期五

死刑議題的公共空間

在傳統政治運作中,民意被視為民主國家決策的正當依歸,當白冰冰試圖以公投來決定死刑存廢,以及朱學恒大力宣揚支持死刑民意之高時,死刑議題被化約為如同投票選舉般的問題,似乎民意趨向往哪邊,決策就應當順從其方向,尤其死刑這種一面倒的公共意見似乎更是如此。

這種公共決策是恰當的嗎?我們有很好的直覺可以反對這種決策方式:很顯然,如果這是合理的,那我們也必須承認當國民有極高比例不願意繳稅時,政府就必須取消所有施加於人民的納稅義務。但我們腦袋很清楚,這種民意不應該作為決定徵稅與否的依據。

這麼說,難道我們所信奉的民主政治是錯誤的嗎?當然不是如此。我們投票選擇政治人物為我們做事,他們依照專業判斷來處理大大小小的政治事務,我們信賴他們會做出有利於人民的事,而不需人民一一參與其中,一來人民沒有專業,二來人民沒有時間,只有當政治決策明顯有不對勁,或者由反對黨基於政治利害關係而提醒,人民才有相當的意識投入其中,並且試圖影響決策(輿論、投票、抗議等等)。

在上述這種政治運作模式中,死刑議題訴諸民意看起來是挺合理的,然而,這不意味著此種運作模式沒有瑕疵,我們至少可以看出一個基本問題:當民眾不夠關心,並且反對黨與執政黨利害關係一致時,這種代議的政治決策就會出問題。死刑議題當然跟這個問題有關,在馬英九簽定國際人權(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後,這份公約其施行法是有經過立法院通過的(在兩年內必須朝廢除死刑的修法前進),台灣民眾對死刑的態度在那時候不太可能與現在相反,我們可以合理相信,此時死刑議題在政治決策上肯定是違反民意。

好,那我們知道政治決策有時不會與民眾的意願相同,但至少在死刑議題上,民眾發覺了政治決策的問題(包含法務部長不簽署死刑執行),並且一窩蜂把王清峰罵臭頭、讓政治人物對廢死刑政策推行感到卻步(你幾乎看不到有哪個政治人物敢在這時發言支持廢除死刑,即便當初他們都讓公約通過),不就皆大歡喜嗎?沒這麼單純,讓我們回到最初的問題來思考:民意是否任何時候都可以拿來決策?

我們來思考一下這幾年台灣出現的公投議題吧,博弈公投、反核四公投、防衛性公投;這些公投的正反意見你了解多少?賭博風氣、經濟發展、低成本的電力供應、核廢料、浪費錢的軍購、愛國者飛彈、中國好可怕,然後呢?你通常很少有機會可以跟不同立場的人討論交流,你更少有機會掌握到所有的正確資訊,在一知半解下,你可能投了一票不用負什麼責任的意見,台灣大部分的民眾都跟你一樣,接著多數票政策就敲定了。

換個更生活化的情境來想,有一天你在街頭,騎樓一角的男女正吵得火熱,你正好目擊到男方賞了女方一巴掌,你氣炸了,打電話報警說有人正在施暴,並且痛批男方竟敢打女生,簡直禽獸不如。看起來很合理的判斷,然而,你可能不知道在巴掌之前女方跟男方說,她為了報復而把男方養了三十年心愛的烏龜給放生大海,而且烏龜還是吃淡水的。問題在哪裡?很簡單,就是資訊不充足、從事判斷過於輕率。你的輕率判斷甚至會害了你可能願意幫助的人,在公共議題上更可能如此,這是一種盲目暴力,任何人都不應該輕率地從事重要決策。

也許你覺得死刑不能類比,因為你不關心其他公投議題,但卻很關心死刑,你覺得自己有弄懂死刑存廢雙方意見,並且作出合理判斷。真的嗎?你真得把主要廢死刑的主導團體廢死盟的主張看完,還是其實根本沒看,認為他們就是滿嘴只有寬恕的人道主義者?即便你真的看完了,並且有一套有道理的反駁,但全台灣有多少支持死刑的人跟你一樣?我相信你應該可以猜想得到。當大家都是一知半解,民意還有什麼立場理直氣壯?(同樣的,反對死刑的民眾,是不是只是群人道白痴,對法律、治安跟嚇阻力問題一知半解,又有什麼資格要國家寬恕罪人?)

許多公共議題有其複雜性,並非是民眾可以輕易在茶餘飯後的時間內充分了解的,何況是在台灣這塊只有政治熱情、欠缺獨立思考與公共意識的土地,公民社會欠缺開放溝通的習慣與平台,這種訴諸民意的決策邏輯當然是不正當的。然而,在短時間內公民社會無法進步(我認為教育是一直以來的罪魁禍首),國家的政治決策只能依賴法律救濟,我們沒有理想的政治程序,但慶幸的是我們有一套還算優秀的憲法,讓大部分的政治決策與執行可以穩定進行而不至於太超過。

2010年3月18日 星期四

我推薦的動畫清單

這邊專門收錄我所推薦的動畫作品,我對看過的作品大致上分成六個層級:「極力推薦—非常推薦—可推薦—普通好看—不好看—無言」,這裡只收錄前三種(僅限長篇連載的動畫)。有些作品可能有好幾季(名稱上可能會有變化,但搜尋與判斷上很簡單),我不會分開列,也不會特別附註(除了比較特殊的狀況);而有些需要說明的作品,我會附上註解;有些作品我可能寫過相關評論或心得,我會附上超連結(若有很多篇,會選一個討論比較多的放)。

這些作品是從我看過的約三百部作品中挑選的,絕對禁得起考驗(噗);當然,有些太早以前看的我可能忘了劇情,在無法判斷的情況下我就不會列進去;以及,有些很有名的大作我可能沒看過或只看一些,那些我也不會列進去。這份清單我會隨時更新,目前是2010年3月18日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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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推薦的作品〉

交響詩篇*1
CLANNAD
蜂蜜幸運草

〈特別推薦〉

航海王
銀魂
永生之酒
東之伊甸*2
無頭騎士異聞錄
虎與龍
AIR*3
櫻蘭高校男公關部
搞笑漫畫日和
反叛的魯路修
死亡筆記本
混沌武士
潘朵拉之心
驚爆危機
亡念的扎姆德
涼宮春日的憂鬱
某魔術的禁書目錄
某科學的超電磁砲
薔薇少女
笨蛋測驗召喚獸
棋魂
歡迎加入NHK
伊里野的天空、UFO的夏天
貓願三角戀
聖槍修女
噬魂師*4
驅魔少年
妖精的旋律
怪醫黑傑克
勇往直前2*5
舞-HiME*6
學美向前衝

〈一般推薦〉

好想告訴你
四葉遊戲
花丸幼稚園
家庭教師
機動戰士鋼彈00
神薙
再見!絕望先生
DMC
棒球大聯盟
瑪利亞狂熱
監獄兔
灼眼的夏娜
旋風管家
Basquash!
網球王子
KERORO軍曹
名偵探柯南
隱之王
校園迷糊大王
神劍闖江湖
熱鬥小馬

〈推薦的動畫電影與短篇動畫〉

名偵探柯南—漆黑的追跡者
棒球大聯盟—友情的一球
航海王—寒冬綻放的奇蹟櫻花
航海王—強者天下
雲之彼端、約定之地
秒速五釐米
破碎邊緣的的八音盒
死亡筆記本特別篇—L的後繼者
灼眼的夏娜電影版
神隱少女
跳躍吧!時空少女
交響詩篇—口袋中的彩虹
電波系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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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並非是《交響情人夢》,容易搞混。《交響詩篇》又被稱為《艾蕾卡7》(即Eureka7),當然,並沒有6或5或4,只有7!

2.動畫版為11集,雖然劇情告一段落但尚未結束,後面的劇情由2部電影版補完,目前電影版的DVD尚未釋出。

3.動畫版共13集,另外還有1部電影外加2集夏季特別篇,依照「動畫→電影→特別篇」這樣的順序觀看即可。

4.又稱《噬魂者》;建議看「深夜版」,這部動畫的深夜版會增加一些有趣的橋段。

5.不需要看《勇往直前1》,因為是不一樣的故事;我認為1沒有可看性。

6.有很多季,而且不是全部都連貫的,名稱有很微妙的變化,因為我懶得找,自己查吧,科科。

2010年3月16日 星期二

新官上任三把火|DUST給社員們的一封信

一、烏鴉邦目前的狀況

在2010年3月13日的烏鴉邦行政會議中,迅速決議了人事變更、幾個延續工作的檢討,與新活動方向的規劃;人事上,由我來接任社長、路人囧為副社長、牧羊人為資訊幹部(包含企劃「烏鴉邦校園民主平台」)、咖塔為總務,另外,哈拿也長期負責《烏鴉報》這份實體刊物的編輯工作。

烏鴉邦傳統的活動(也是「例行活動」)仍然持續進行著:

十人左右的校園民主議題討論會或讀書會。由社員依意願提議舉辦、自行創設主題,並擔任主持人從事「帶領討論」的工作;地點通常在台北的咖啡館、時間在週末的下午,烏鴉邦會對外宣傳,主要的活動對象是社會上的高中職在學生。性質上,討論會的舉辦人(即主持人)不是分享知識,而是藉由自行規劃的討論流程細項(也許是子議題,也許是解構議題的不同角度),帶領、激發現場所有與會者從事回應與思考,讓大家分享各自的觀點,達成對特定議題思想交流的目的。

二十來人的寒暑假營隊。通常有外宿、為期三天的活動;營隊一樣由社員負責一場場的討論會主持工作,但有時可能會有知識分享的場次(像是介紹烏鴉邦);營隊中也會安排像是電影欣賞(一定是議題片,並且有討論時段)、在地議題的觀察與討論(看我們住哪裡)。

而大概在馬公高中事件的前後,烏鴉邦開始思考著手新的活動運作方向,包含:

協助中學生打議題、經營議題。烏鴉邦能提供人力、技術、知識、經驗,作為校園異議分子可以使用的資源,我們能直接參與抗爭、到學校演講、提供論述觀點與行動建議;而目前正在編輯的《校園民主行動手冊》,也是為此而生。

期待行動取向的討論會。思考什麼樣的議題、什麼樣的討論會流程、什麼樣的討論內容,可以促成與會者有極大的機會能在會後(甚至是會中)做出行動,而非只能停留在思想上的交流。目前烏鴉邦有的相關舉辦經驗,是在2010寒假營隊中的「企劃書提案」與「校園民主攻防戰」。

特殊類型的討論會與活動。討論會的部分,是在活動中加入一些特別的程序,好比寫企劃、設計問卷、玩一場遊戲、模擬情境、特殊的討論交流方式等等,純粹就是打破傳統討論會的形態即屬之;特殊活動的部分,像是發傳單、參訪某個地方、集會遊行抗議、寫文章、採訪、文化干擾、經營網站、拉拔異議分子、參加其他組織的活動、與別的組織合作等等。

而在烏鴉邦內部,也有些新的變革,像是:

「社員大會」的舉辦。藉由密集、動輒兩三天的會議來研議團隊目標與未來方向,是一個大型的行政會議活動。烏鴉邦目前舉辦過一次,在去年暑假(那時候社員大會取代了暑假營隊)。

紀錄的完善化。咖塔在313的行政會議上採用了新的紀錄方法,讓會議紀錄不再只是結論概述,而是較為詳盡的內容。這能讓所有人(包含未參加的人)在會後複習以掌握較完整的會議陳述。

社員責任制。藉由指派特定任務或職務,讓更多社員能直接參與社團行政工作,使得更多社員能更接近團隊核心,這同時也是一種訓練。目前烏鴉邦可以做的工作越來越多,通常會透過社團行政會議或群組信決定分工狀況。

更充分的提案空間。這是目前烏鴉邦社團的一種氛圍,只要是有助於團隊目標的提案,都能拿出來談,團隊最近對此有比較主動的態度。


二、我對團隊的觀察與期待

新社員的接觸貧乏

現在烏鴉邦的社員總共有18位,但其中有6位目前尚未參加過烏鴉邦的任何活動,除了檢討團隊對新入社員的期待與給予的資訊與互動模式是否妥善,我們也許應該轉被動為主動,更密切地接觸與關注新社員,各別找尋一個能開啟互動的橋梁,以提升團體的歸屬感。

我目前沒有想到什麼具體又有效的獨立措施,不過我建議大家多多使用MSN(或即時通)、噗浪、網誌,甚至是簡訊與每個社員互動,有活動時也互相提醒一下;群組信的用途大概只能在社員有相當程度地融入社團後,才能期待社員積極收信。

另外,我相信接下來的幾個項目,應該多少有助於我們接觸新進社員。

榨乾社員的既有能力

我發現目前烏鴉邦對社員的既有能力運用是不充分的,在議題與知識上,社員們有各自不同的專長、知識背景與興趣,政治的、社會的、哲學的、媒體的、教育的、法律的、統計的…,除了法律,我們很少從其他知識脈絡去理解、討論,或運用在校園民主議題(更多的時候,我們只是用一般的批判思考去談議題,而完全不依賴學術知識),我認為這可以讓各自專長、興趣的社員自行去思考,應該怎麼樣從事這方面的分享。

我不是認為學術知識就一定比較高明,但那可以是我們的思考素材,甚至是主張議題的有力工具,多多益善。另外,社員們也有一些有用的經驗是可以分享的,像是待過學生會、待過校刊社、從事社會運動,都有助於我們掌握更多有用的技術與知識。這些分享都不應該只是一場場的相關主題討論會,我建議社員們在烏鴉邦的任何事務上,都應該試著提出來。

另外,我也注意到有些社員有特殊的專長(就寫在社員的入社申請書裡),像是阿崩會架伺服器、寫PHP、對議題提出假設,朱哥會寫批判性文章、參加聲援活動,潔霜會網頁設計、有豐富的街頭運動經驗,魚野對美工有自信,逼機擅長觀察也對政壇很關心,琦琦會所有新聞人會的事而且看過很多書。這些都是尚未被發掘的,期待各位能多多在社團內發揮所長,團隊的幹部們也可以思考如何充分運用社員們的能力。

知識能力學習與交流

我一直以來都在思考烏鴉邦的自我學習機制,目前來說,烏鴉邦是「由各個成員從事議題分享,接著大家從討論或事件中學到一些觀點與批判方法」這樣子的學習情境(或許我不應該稱這個情境為學習機制,這純粹是烏鴉邦的行動帶來的「效果」而已),我們似乎比較期待成員們自行吸收知識、培養經驗,並運用既有的批判思考來進行社團的經營。

換句話說,社團中並沒有一個活動是為了讓社員「進修」的,全部都是依賴社員既有的知識能力所辦的活動。我不否定也許在長期參與社團的活動後,社員會逐漸擁有相近的思考與知識內容,但這種侷限於社團所有成員知識能力範圍內的互相學習是否是足夠的,我抱持疑問。

從打制度談烏鴉邦未來展望

我記得小幽曾說過,他不希望烏鴉邦是一個像人本教育基金會只打個案而不嘗試改變體制(制度)的社團。從馬公高中事件至今的發展來看,我們應該還沒準備好如何打制度,甚至有點往打個案的方向傾斜。雖然解讀上,我們也可以把「培育異議分子在校園發難」這件事視為是一種體制變革的方法,但我對「體制」首先想到的並非如此,而是直擊權利體系與教育文化制度的問題。

想像大多數改變體制的團體,他們著眼點都在於法律變更與立法,或者要求正確捍衛法律保障的權利;台灣目前學生的校園民主權利,依憑的法規非常模稜兩可(好像有又好像沒有,解釋上也不太明確),而且在教育的旗幟下,正當的權利被滲透得體無完膚,也許我們應該往權利保障明確化(修改現有的法律,或乾脆訂立新法)的方向來改善校園民主問題。

至於教育文化制度這方面的行動,應該可以著眼在批判教材內容(不鼓勵實踐、沒有民主素養的學習,是教材的部分)、教育態度(教學問題,是師資培育的部分)、管理問題(教官制、管理至上,是法律跟教育行政的部分)等等,這應該都可以歸類在「教育改革」的大方向上。

這些打制度的構想只是我目前的粗淺想法,要怎麼行動、決定往哪個方向、變革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就有待我們進一步討論了。

2010年3月15日 星期一

模糊概念的教育

我前陣子在某個網頁看到了家庭電器的用電表格,裡面寫出各種電器用電的平均量,我可以從表中瞭解到一些比較耗電的用品,除了冷氣跟電腦這種早就知道的項目,我特別有印象的是吹風機。

這件事讓我想到一個關於教育的點子。

一個正常的教育肯定會教一些對生活有直接幫助的知識,而這些知識的需求性會因人而異,學生學習時是無法確認未來是不是真得用得到的,在這些項目上,也許教育應該做的是讓學生有基本的模糊概念,至少當他真正面臨需求時,他會想到學校以前有教過,並且根據模糊概念做些初步的判斷。

模糊概念是什麼意思?我目前只能用舉例說明。好比說,我大概知道家庭電器中電腦、冷氣、吹風機(好像還有吸塵器、電冰箱之類)這些東西是屬於比較耗電的,但我不需要知道它們之間的排名,以及平均的耗電數據是多少,這種模糊概念就能讓我滿足生活需求。

模糊概念在教育中的考試驗收,就是以學生對模糊概念掌握得不得當為判斷基準,只要學生滿足了生活所需的程度,他就能拿到滿分;而那些把模糊概念的知識寫得很精確的傢伙,分數不會比較高。

至於,會不會因為學習時是模糊的,容易讓未來忘記而變得更模糊,所以也許追求精確的教育才是正確的做法?這我就不知道了,我沒有很認真思考這個點子。

2010年3月11日 星期四

斬船俠T‧彭恩的正義


我花了好幾個小時在不直接看漫畫或動畫的條件下,重新複習了《航海王》水之七島篇的幾個環節,為的是認真分析被尾田榮一郎稱為「了不起的男人」(即漫畫第371話的標題)的海軍本部T‧彭恩上校,在故事脈絡中到底扮演著什麼角色。我一直試圖評價他的正義感,因為他是故事中唯一為了正義而流淚的軍官。(值得一提的是,我看的資料都是從個別角色的脈絡出發,這不同於直接看故事的感覺,而是更有分析性質地來理解人物於故事中的推進過程;在觀看妮可‧羅賓的角色分析時,我重新體驗了尾田編劇的高超能力,這在故事中是不容易察覺到的。)

T‧彭恩在故事中主要的情節是這樣的:


在押送妮可‧羅賓去艾尼愛斯大廳(司法島)的海上列車上,T‧彭恩負責守備其中一節車廂,在香吉士搶救的過程中,T‧彭恩與其部下所待的車廂被弄脫離了前一節車廂,接著T‧彭恩就在大海上沿著列車鐵道用跑的往前追,並且哭著說出了一段他的名言:

「我必須追上海上火車,如果我護送的罪犯再次被解放,那會有多少民間人士流血流淚啊!我要讓大家知道即使是在這個不平等的世界裡,還是能展現正義!即使我的手腳...被這個大浪打斷也一樣!無辜市民的明天,就由我來守護!」




後來由後方趕上的另一列載著魯夫一夥與弗朗基同伴的海上火車,遇上了鐵道上的T‧彭恩,索隆就跟T‧彭恩對決了起來;索隆打贏之後對T‧彭恩說了一句話(正確地說,應該是自言自語):

「你能離開被分離的車廂,在風暴中追逐海上火車,真的很了不起...,但是我們不能停下來。你背負的正義很沉重吧?但我們也背負著許多東西!」

這時候的妮可‧羅賓我們都知道是無害的,而世界政府追捕羅賓的理由也根本是怕空白一百年的歷史被發現(羅賓是考古學者,透過解讀散落在世界的「歷史本文」逐漸可以發掘歷史真相),這種理由根本不能算是實現正義(另外,羅賓的解讀能力可以啟動足以毀滅世界的兵器,這似乎是世界政府這時要抓她的原因,因為世界政府想要使用這個兵器的力量)。我們應該對T‧彭恩這時候的行為做怎麼樣的理解呢?是正義的嗎?

這問題有點難,直覺上,我們會判斷T‧彭恩的動機是良善的,因為他在乎的是老百姓的安穩生活,而這也是作為政府必須要做的事;但羅賓不應該是政府基於正義所追緝的對象(不要跟我提「誰強誰就代表正義」這種無稽之談),問題就在於T‧彭恩到底對羅賓瞭解多少?這點故事中是沒直接說明的,不過我們可以從其他地方找到線索,比如說瓦傑(CP7會拉麵拳法的那個)跟香吉士的對談,瓦傑提到了他對羅賓的看法:

「真是抱歉!我知道這次的任務有多重要!你們的夥伴妮可‧羅賓就是政府長年以來在追捕的女人!」

「我實在是搞不懂你為什麼要救那個女人!其實你們根本不知道妮可‧羅賓的本性吧?大家都知道她是個腐敗到極點的惡魔!」

「你們全都被那個女人騙了!她就是靠一直背叛別人,讓自己在地下世界活到今天的惡毒女人啊!」

瓦傑是車廂守備的其中一員,他所知道的資訊應該跟其他守備的人大同小異;換句話說,T‧彭恩所得知的資訊大概就是瓦傑口中的那些,包含「政府長期追緝的重大罪犯」、「羅賓的壞性格」這兩點。所以,T‧彭恩可能不知道兵器的事以及歷史本文的事,這兩件事(尤其是歷史本文)照理說世界政府高層不太會讓基層的人知道,在世界政府(海軍)象徵著世界正義的同時,會有很多人相信世界政府並加入它(從軍),如果得知政府隱瞞歷史及打算使用毀滅兵器,其正義自然會受到內部的質疑。

那麼,T‧彭恩因為不知情所以追捕,我們至少有機會相信,當T‧彭恩得知了真相,他搞不好會有不一樣的做法,並且符合我們對正義的期待。不過,有時候,我們似乎會要求這些有權力的人(T‧彭恩有軍事權力、捍衛正義的權力)看透結構,認為他們應該要自發地查明真相才做判斷,這才符合正義的要求;換句話說,權力者不能因為「不知道」而擺脫行為不正義的指責,但這種說法我認為要有一個合理的判準,因為任何人都可能被情境所盲目,就像斯摩格認為海賊絕對是壞人一樣,這跟經驗有關,當斯摩格被魯夫所救,他也許在價值觀上會有些動搖。

在航海王的世界裡,海賊多半應該會被海軍看作罪大惡極的角色,尤其是活躍於前線的海軍官兵們。航海王中正派的海賊的確非常少,大概只有羅傑、白鬍子、紅髮傑克、魯夫等等這些人(不會對善良的人燒殺擄掠),「以生命立誓的海賊旗」這種海賊精神只是象徵著豁出生命的覺悟,不一定直接代表正義(正派的)。我想T‧彭恩大概也不會有遇到正派海賊的經驗(即便遇到了,也因為處於對立而直接發生戰鬥,他無法有時間理解正派海賊做了什麼正派的事),這種情況下,我們大概很難要求他自發性地檢驗眼前的事實真相。

在T‧彭恩所知的資訊被限制,以及不需被要求檢驗眼前事實的前提下,T‧彭恩的行為至少不會是「不當的」。至於符不符合正義,那還會牽涉到新的問題:正義判斷的是行為帶來的客觀結果,還是行為的主觀動機?(如果是前者,T‧彭恩並不正義,因為他讓善良的羅賓陷於不利;如果是後者,T‧彭恩是正義的,因為他做了所知情報下符合正義的事。)

我們來思考一下正義是什麼意思,通常我們對正義的直覺描述應該不脫離以下這些項目:

 ‧對邪惡的制裁
 ‧審判明辨是非
 ‧弱勢優先原則
 ‧正確道理原則
 ‧利益合理分配


這些說法在某些脈絡下都可以互通,但在判斷T‧彭恩的行為上,可能有些符合、有些不符合,更大的問題是,這些直覺通常也只是各自表述,它們沒有被充分地討論與定義;在教育部的辭典裡,正義也被解釋得很簡單,只用「公理」兩個字帶過,而公理的解釋則是:「世人所公認的道理。」

在學術上,羅爾斯的《正義論》可能跟直接的是非對錯(善惡)比較沒關係,他談的主要是合理的社會分配原則(包含實際的資源、抽象的價值觀),在歧異中求同合,並且保障所有人的利益(不只是弱勢利益)。但是,談正義的人很多,柏拉圖談的正義是一種理想的分工社會(大家各盡其該有的責任),蘇格拉底談的正義是良善的人做對的事、惡是不正義的。

在這麼複雜的概念歧異下,我沒辦法回答T‧彭恩的行為到底符不符合正義。然而,我想大多數人,應該都會對T‧彭恩為百姓流淚而感到欣慰,他認真以對的態度,正展現著權力者該有的情操:一種真心奉獻的精神、不為利益而動搖。T‧彭恩有可能並不正義,但他的確是個了不起的男人。

2010年3月10日 星期三

朝評論家邁進

這篇文章是昨天投到frontier誌的涼宮春日月份專題,該雜誌最近開始正式對外徵稿,但月專題的字數限制是五百字,真得有點難寫,想了很久之後我就寫一些於〈涼宮春日的評論〉中沒寫到的東西,而且很像心得。

我順便問了刊登後的著作使用權限,frontier很優秀地讓原作者可以自由使用該篇文章,所以我就貼上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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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大神的憂鬱〉


『只要童年不算太悲慘的人,應該都會有過類似「我是最特別的」或者「這個世界為我而設」的幻想;涼宮春日的世界觀即是實踐這種大家普遍有過的想法。』是我去年六月在網路一篇長篇評論中對涼宮春日所下的註解。在第二期作品第一話〈竹葉狂想曲〉裡,涼宮春日所許的願望:「讓世界以我為中心轉。」使我再度墜入沉思,一番嘴裡唸唸有詞後,我道出了我的感想:「好好喔,嫉妒玉————!!!!」

以往的英雄故事,主角被捲入重大事件中,他會脫離他原本的生活(跑到夢裡、異世界,或到彼方流浪),全心全意對抗惡勢力,最後凱旋歸來。但阿虛可沒這麼衰,他可以一邊過著以往的生活,又一邊參與著以涼宮大魔王為導因的危及生命、超脫經驗常識、左右世界、害羞又占便宜的突發事件,身為再一般不過的讀者我,總覺得:「好好喔,嫉妒玉————!!!!」

〈永無止境的八月〉讓山本寬調侃了一下京阿尼,我認為那八話應該可以更好,比如說換換工作、跑一下有希口中說的不一樣的行程;第二期中春日的特寫特別多,也許是為了補償接下來的〈涼宮春日的嘆息〉任性不像樣的臉孔。但一想到阿虛可以長達五百年一直跟美女三巨頭一起玩、過暑假,我就面筋崩壞:「好好喔,嫉妒玉————!!!!」

作品的氣氛一直營造得很好,高中生的感覺、沒有太沉重關於家庭或課業或出社會的脈絡,雖然不至於快樂到笑抽,但總是可以無憂無慮地做自己想做的事、享受青春與社團生活。「好好喔,嫉妒玉————!!!!」

2010年3月8日 星期一

初音ミク、亞北ネル、L


我迷上VOCALOID算是最近幾個月的事,在這之前對VOCALOID的理解僅止於初音,而且所知不多,我甚至以為那是遊戲還動畫的人物(我曾經聽過有人說,連初音不是動畫人物都不知道的人,是阿宅失格),並且一度以為《初音島》是寫她的故事,哈哈。不過,現在VOCALOID可已經有漫畫在出版了,雖然並非是認真的劇情漫畫,而是官方畫家出的像是同人的一則則短篇故事。

VOCALOID,與它在NICO上創造出來的文化是很特別的,我一直想寫篇文章介紹它們,VOCALOID迷創造了好聽的音樂、動畫(以及很有特色的故事)、有趣的衍生人物與性格,VOCALOID相關市場幾乎可以說是由VOCALOID迷所打下的,而不是那個VOCALOID軟件本身有多強,這在其他御宅族文化脈絡中可是很難見到的事。

啊,不過這篇主要是要貼圖啦,以下放上我前陣子在台北跟台中買的PVC盒玩照片,然後因為DEATH-NOTE的L也順便拿去拍了,所以補上更早買到的L所拍的寫真。

出場人物(共五個):初音ミク、亞北ネル、L。









2010年3月6日 星期六

權利是法律概念

牧羊人(現烏鴉邦社長)對我對權利的定義頗有微詞,為了把我的想法講清楚,我在這裡寫專文來回應這個問題。

"我認為「權利」就是法律下的概念,法律沒規定的東西不應該稱為「權利」。"這是我的主張。

「法律沒規定」是什麼意思?就是指某樣東西不在法律內容的範圍內,舉例來說像是蟑螂螞蟻的生命保障、AI人工智慧體的人格與生命保障等等。而這邊的「法律」也從寬解釋,只要一個東西有被憲法概括提及,那它就算是「法律有規定」的。

所以,當有人在爭取同志婚姻權或者集會遊行權時,他們仍然可以把他們爭取的東西稱為「權利」,而不因下位階的法律禁止或限制而變成「不是權利」,因為憲法有保障,只是下位階法律違憲罷了(我不談實際上是不是真的會被宣告違憲,我只是在做概念分析,所以假設它們的確違憲)。

而牧羊人的質疑在於,當我們要爭取一個法律上沒保障的東西,讓它變成法律保障的權利時,我們若不把它直接稱為權利,我們是要怎麼說服民眾跟政府?看這個範例:

「幹你娘,你們知不知道植物很可憐?它們會因為聽到電鋸聲而害怕!植物的生存權(生存權利)難道要因為人類跟和尚的貪婪而犧牲嗎?!」一位自稱無神論者的環保人士在立法院前厲聲抗議,現場圍觀的群眾無不指指點點,前來的警察原本試圖將該名抗議人士架走,不過抗議人士把自己銬在一旁的大樹上,讓警方無計可施,只能從他身上找鑰匙,在找不到的情況下他們拿了大剪將手銬破壞,該抗議民眾目前正在警察局接受偵訊。以上,記者艾自然在立法院前的採訪報導。

或者,在中國抗議說要「人權」,若不主張:「那是我們的權利!綠霸娘雖然很可愛,但去吃屎吧!」好像就沒有正當性,不說「那是我們的權利」真的會比較弱嗎?我加兩個字不就得了:

「那是我們應有的權利!」
「我們主張要有人權!!」
「植物也要有植物權!!」

為什麼我要特別去談權利應該要是法律下的概念?那是因為當說服群眾時,若不講清楚爭取的權利到底是法律有保障(只是下位階法律違法或忽略)還是沒保障(憲法根本沒考慮到),那容易使人失去焦點,我們到底是要法律進一步規範,還是要法律貫徹執行原有的規則?

而一方面,我也不喜歡那些實際上法律根本沒涉及的訴求套上權利的外衣,用權利的名號掩人耳目好讓人支持它;稱為權利理性上不會比較有說服力,發起行動的人所奢望的,難道是因為稱權利後好像訴求就理所當然,會增加一些盲目的支持者?這種行為我認為很不道德。

2010年3月5日 星期五

校園民主的動機與重要性

為什麼要談校園民主?

家庭、校園、工作場所、社會,是大多數人一生必進的幾個重要場域,而且每個地方所處的時間都很長;在台灣,有超過九成的人會在校園龜上十年歲月,這十來年說長不長,說短也不短,但至少可以確定,你未來的人生幾乎由這十多年來作決定,而且決定的關鍵就在校園。在這個階段,你的身分因獃在校園而被稱為「學生」,並且這個身分不因你離開校園而暫時消滅,你幾乎一天二十四小時都被當學生看待(具有相當強勢的優先性),校園的力量伸進了你生活中的每一分、每一秒。

校園有需要談民主嗎?這個由國家與法律主導的特殊場域難道是專制的、拒民主於門外的?你很清楚,校園中當然有民主,行政人員與老師必須依法決策,所有理應共同處理的校園事務都要經過民主程序來實行。那麼還談個屁?你至少可以想到兩個好理由來談它:「校園可以違法做它想做的事」,以及「你(學生)的意見咧?」

學生參與及決策的正當性

未成年人沒有法律保障投票權,簡單地說,你(假設還沒滿二十歲的話)無法為了自己的需求或利益(或者其他東西)來選擇你要的政治人物;對,你的確不能投票,但你有權利選擇要不要補習、談一場戀愛、決定自己喜歡的穿著、捐錢給慈濟、用輿論支持特定政黨、參加遊行示威、去教育部抗議,法律並沒有限制你不能管理與自己有關的事務,法律也沒說你不能影響學校決策,法律沒有限制,就是有權利。

教育法規可能規範了校園決策者的正當組成,校規也可能規範了你(學生)不能干擾校園的行政,但校園會違法,校規與法令也會違法,就算是憲法這種國家的根本大法,也可能會違背公平正義原則。任何情況下,你都可能被侵害。

學生為什麼應當參與(或至少干擾)校園決策?除了法律本來就有相當程度的保障(對公共事務批判的言論自由、對特定校園事務的參與及決定權),這些校園事務絕對跟你有關,你甚至是主要的被影響者,那為什麼你不能有意見?為什麼你不應該有決策權?你真得覺得自己沒有能力為自己決定與負責嗎?行政人員與教師幫你決定,他們又對你負了什麼責任?

當有一天你流浪街頭,你也沒有法律上的理由可以告你過去學校的老師或行政人員,你的成就與失敗你自己要承擔,即便學校的錯誤政策導致你被犧牲,像是對升學主義的盲從把資源與精力都花在前段學生身上,你也只能哀怨自己不是唸書的料。是這樣嗎?這麼垃圾的教育體系你為什麼可以容忍?

對公共事務的敏感性

你可能覺得學校決策跟你無關,我們來想像一下你一天的生活吧:你大概一早六點半要起來,因為學校規定你必須在七點半以前到校,你梳洗著你的臉孔,然後看到你的髮型可能覺得不太滿意,學校規定你的頭髮必須短到兩公分以內;你穿上制服,並且注意到今天有體育課,你得把體育服塞進書包,你的學校只允許你在體育課期間穿著體育服裝,你沒辦法直接穿它上學;你吃完早餐出門,你必須騎那台有貼校名與車牌號碼貼紙的單車,因為那才讓你有權利利用學校的停車場;你到校了,教官與糾察隊正在目不轉睛地掃描你全身,有時候還會搜一下你的書包,名義是為了校園安全。

進了教室後,你可能要在台上簽到,以示你準時到校,老師可能並不在現場,因為學校沒有規定老師要參加早自習;你的早自習通常不是自習,而是配合學校安排特定考試,尤其是英語測驗,學校為了提升你們的能力而買了一套授權的英聽測驗卷,它附帶的錄音帶可以讓學校播到爽而不涉侵權;你在第一堂課開始前可能要當值日生,因為學校要求班級必須維護自己的環境清潔;開始上課了,你的第一堂課是國文,這位明明該退休的老師教得奇差無比,你根本不知道為什麼他能從蘇東坡的文章講到馬英九的美國牛肉政策,但你沒有權利選擇,學校安排了這位老師到你班上,而你大概也無法轉班,因為你們是能力分段教學。

你上了體育課,學校為了瞭解你的體能狀況,你被測了兩公里慢跑體適能,你可能因為早上喝了過期牛奶肚子正在發生世界大戰,但你知道這位老師很兇,你也不想提議下週再跑,因為下週是打桌球,老師沒辦法為了你而留操場。大概在傍晚的時候,你上了下午的第四堂課,這堂是輔導課,但你大概不知道你可以自由參加,因為學校技術性地讓你將同意書帶回去給家長簽名,簽名的單據以及老師都沒明確告訴你可以拒絕,然後通常你要額外付一筆費用,有時候它會直接算在你的學期學費裡。

你晚上跑去補習,因為學校的教學根本沒有讓你學好,你將花比學校更多的學費在補習班上,別忘了還有參考書。回到家,你必須把導師的聯絡簿拿給家長看,學校主動提供學生的表現給家長得知,希望家長加以協助;你花點時間寫作業,認真的你也許還會預習跟複習,因為學校的教學沒辦法讓你全部都在課堂吸收,而這也跟國家間接控制教育內容有關。接著入睡,隔天醒來重複大致相同的生活。

上面這段故事還可以寫得更長,簡單地說,學校控制著你的生活。每一個細節都有校園決策,而你永遠是那位被影響者,但你卻無法干涉它們。包含學生組織在內,所有的學生意見只會被當作參考,學生幾乎沒有壓力能力(包含法律上的、利益上的)可以讓學校有所動搖,我們幾乎只能期待學校的善心施捨。

我們不談能不能容忍,我們只談有沒有權利

現有的校園決策即便學生們都能忍受,那也是不正義的,因為學生應當要有權利決定有關自己的校園事務,這件事無法被取代,即便家長是學生利益反應的代表,家長的意見也時常無法跟學生立場契合,而家長也不是教育第一線人員,根本不夠格代替學生發聲(他們挺多只能作為協助者,家長是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那只限於法律行為,而非所有事情都應該由家長代理)。

權利爭取(法律不完善的)以及權利維護(法律有但被違背的)固然困難,最重要也最根本的第一步是提升學生的公共意識,學生必須謹慎思考每一個校園環節,才能讓那些「沒發現時毫不在乎,但發現時氣炸了」的狗屁倒灶的事雲湧而出,校園的黑暗面通常多到不堪入目,當學生意見夠多,能解決問題的參與及決策機制的需求性就會提升,法律與社會再也不得不重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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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網站/烏鴉邦中學校園民主促進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