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月30日 星期六

上流社會的閒聊主題


時代在變遷,科學在進步,地球在亂轉,人類在滅亡。

為了跟上潮流,這裡開放亂聊天,看你要自我介紹、跟我告白、跟別人哈啦、提供有趣的資訊、開砲婊我、提出犯罪聲明、紳士交流、宅來宅去,都可以利用這篇主題回覆給我,我都會回唷~!

不過,留言請留下你的稱呼,假的也比未知的匿名好,知道嗎?

2010年1月29日 星期五

釋放查克拉、點燃死氣之火、發動念能力

自從知道了「有感知的水」與「念力磁場(以及磁場攝影)」之後(有興趣的人自己咕狗,我懶得找了,顆顆),我就開始相信像《驚爆危機》中的λ-Diver,或者《Fate/stay night》衛宮士郎的投影魔術,這類超自然物理法則搞不好是真實存在的。


換句話說,也許人類的意志(念能力)會影響自然世界的某種類似「磁場」的東西,然後那個東西因為能量大小的差異而或有或無地改變了其他東西(比如說熱能、物質、或其他我們不知道的概念)。我們想像這樣一個例子:

號招幾十萬人甚至幾千萬人,同時用力想像阿尿是個為人正直、矜持又斯文的紳士,並且努力把這個想像當作是真的事實。這個強大的念能力讓阿尿的物理性質發生變化,他果真變成不看A片、不說髒話、有高尚文化品味的斯文人。

如果這是真的,那麼我們就能理解那些靈異現象發生的可能原因:「因為一堆人一直覺得某間鬼屋有鬼,它就真得有鬼;鬼是被這群人的念力創造的,而且鬼魂這類物理性質比較弱的東西也許比較容易受念能力影響。」

好,那麼神呢?

在我思考人的念力塑造神的可能性之前,我有一個簡單的想法:「如果神真得存在,因為祂們應該很厲害、有遠見、了解公平正義,所以這些信徒的行為一定不是祂們所樂見的;而且神明也不一定符合信徒所想像的那個樣子。」

這個想法因為念力的關係讓我有些動搖。信徒們相信神會懲罰奸惡,甚至讓異教徒受到神的制裁,這種看似不見得正義的行為原本應當是神不會做的事,但因為神是被人所創造的,所以搞不好神就會照著信徒的價值觀來做,輕易讓世俗認知的壞人下地獄、讓異教徒絕子絕孫、讓無神論者受到末日審判。

好可怕,我要躲起來。

2010年1月28日 星期四

我就是鋼彈!這世界沒有神!

我搖身成為阿宅之後一直不太想看鋼彈,原因很簡單,因為鋼彈的機體我從小看到大,老了之後就覺得它一點都不帥,而且那張臉都長得差不多,看了就覺得老俗。後來BuDu大力推薦《鋼彈00》,我才加減看了一下,不過那時候看了一兩集就沒追了。你也可以看到我在某些地方偷偷吐槽鋼彈作品,並且以此為樂。

一直到最近(去年12月中旬),我才因為無聊重拾了這部動畫,因為嫌麻煩所以直接看PPS直播,結果看了之後就一口氣看完兩季,這個「宇宙版的魯路修(*1)」還真得不賴呢。我那時候一邊看鋼彈兩個洞,一邊在噗浪上打心得,可見:http://www.plurk.com/p/301t4f


(上面主角的眼神很棒,眼窩的陰影也有出來。)「這世界沒有神。(另一個翻譯是"這世界根本就沒有神。")」與「我就是鋼彈!」是《鋼彈00》主角剎那‧F‧賽耶(另一個翻譯是"剎那‧F‧清英")的兩句名台詞。剎那因為小時候在戰亂中打游擊戰(背景:公元2301年),敵對方發起戰爭的名義是"這是一場聖戰",他們用壓倒性的戰力攻擊主角的陣營,一邊用大型機器人殺戮遊擊隊,一邊還用廣播宣揚他們的理念,原文如下:

「這場戰爭是供奉給神的聖戰,對於蔑視傳統、荒廢了神的土地的異教徒們,我們將給以制裁之槌,我們不能屈服於異教徒,我們將通過戰死沙場而前往神的身旁。」


而主角則是一邊游擊,一邊嘴裡嚷嚷著:「這世界根本就沒有神。」

後來主角游擊到一半,天空突然出現了一架鋼彈,把敵對方的機器人通通打爆,主角看著鋼彈發出的光芒而著迷,之後莫名其妙一轉眼就長大了,主角已經是鋼彈組織「天行者」的一員,而且是鋼彈駕駛員

剎那成為鋼彈駕駛員之後,因為對鋼彈的愛更勝於天行者(雖然這兩者之間基本上沒什麼衝突),所以主角會自稱「我就是鋼彈」,這種情感投射我覺得很特別(一般來說,投射對象應該是組織,而非戰鬥機體),不過若想成他們想要賣模型,這麼做就容易理解了。

我前幾天去了一趟彰化,在某間五金行有看到模型玩具,包裝的圖案是剎那駕駛的鋼彈(哪一台我忘了),後面的說明圖還有機體變身的方法(不過剎那的鋼彈好像不能變成飛機,搞不好是別台而配了剎那的臉)。然後呢,包裝裡面的鋼彈(?)實體根本從來沒見過,橘色的外觀(明明包裝的圖是藍色機體)、粗糙的塑膠跟莫名其妙的貼紙,可以說是非常不專業的山寨版玩具。一想到小朋友買了它一圓成為鋼彈的夢想,我就覺得很難過,邪惡的大人們因為覺得是小孩的玩具就可以隨便來,這絕對是巨惡!是充滿惡意的世界!

後來,我又在北港看到這個:


金剛戰士鋼彈00!!(正確名稱是「機動戰士鋼彈00」。)


剎那的台詞:


WWWWWWWWWWWWWWWW:


(2010/01/31補充)有人問我是不是我言下之意是在打擊盜版,這可誤會大了,當然完全不是;我在意的是商品提供者的基本誠意,仿造物應該仿造得有八分像,而不是亂做一通,甚至連名稱都搞不清楚。除了之前提過的直接被欺騙的小孩,還會有多少家庭的家長想給孩子驚喜,卻因為無法辨別而買到這些粗製濫造的垃圾玩具,受到小孩貼冷屁股而失落呢?

—————

註1.

這是之前看到某位網民評論鋼彈00的說法,讓我想到《棋魂》中"日本的安太善",魯路修地位果然比較高,WWWWWWWWW:


2010年1月20日 星期三

香吉士吸菸事件後續發展

這張圖是台視播送《航海王》時香吉士被打上馬賽克的樣子,而右邊的警告文字則是很早之前就已經有了(更多的參考畫面可見於遊戲基地的〈香吉士抽菸畫面將成絕響!! 〉一文)。

在1月9日時我寫的〈香吉士怕得肺癌死掉趕緊戒菸〉有提過一個可能性,一切陰謀搞不好是電視台自己搞的,很不幸,看來真相似乎真得是如此。有人早在12月底就對NCC提問過馬賽克問題,我一直到1月11日才看到這篇於巴哈的文章:


〈NCC對香吉士馬賽克的回覆〉/tony89236001
(原文網址: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05818&snA=39519

茲復台端12月21日電子郵件有關「卡通航海王吸菸畫面打馬賽克」案,本會說明如下:

本會對於電視節目之管理,係依「廣播電視法」等相關規定辦理。針對節目對社會之影響,本會一向極為重視,基於維護媒體專業自主立場,除非內容違反上開法令規定,否則本會均尊重電視台對於節目內容表現與時間安排等編輯自由。

依據廣播電視法第21條規定,節目不得有傷害兒童身心健康之內容,主要目的係在維護兒童身心健康,尤其是兒童節目對於兒童或家長而言,具有教育及內化之影響力,倘兒童在未有防禦心理的收視情境下,亟可能受到內容及畫面影響而不自知,進而影響身心健康,因此包括先進國家對於兒童節目畫面及內容之處理莫不謹慎為之。

有關台端反映「卡通航海王吸菸畫面打馬賽克」案,基於貫徹憲法所保障言論自由之基本精神,在特定節目內容或畫面之處理方式上,從電視臺業者之前製、後製到排播過程,本會均尊重其內容表現方式與時間安排等編輯自由,未曾以法規強制規定電視臺業者應以馬賽克方式處理播出內容、畫面,且製作過程允有多種更細緻或自然之處理或呈現方式,馬賽克實非唯一方式、亦非本會所樂見方式,此類處理屬電視臺業者編輯自由,亦為公司治理部分,本會未便干預。

此外有關「節目中呈現吸煙形象」問題,依98年1月23日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修正公布之「菸害防制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衛生署;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同法第22條亦規定:「電視節目、戲劇表演、視聽歌唱及職業運動表演等不得特別強調吸菸之形象。」是以有關前述問題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爾後台端倘有相關問題,建請您可逕洽該局之菸害防制法諮詢服務免付費專線0800-531-531,或該局網站:http://www.health99.doh.gov.tw/default.aspx另該等畫面內容是否違反本會主管法規尚未定案,台端所陳本會將適時轉知電視臺及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參考。

感謝您對廣電媒體的關切,本會為廣納社會不同理念與觀點,鼓勵公民參與監督傳播內容,特別建置傳播內容申訴網,並已上線啟用,未來您若要申訴廣播電視內容或網路分級的問題,可上NCC網站:http://www.ncc.gov.tw/chinese/,點選網頁右邊的「我要申訴傳播內容」,進入傳播內容申訴網,表達意見;本會也會定期將申訴處理情形公布在網頁中,方便大家查詢。順祝 安好。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這篇回應其實沒有寫得很清楚,而我也不知道究竟發文者問了NCC什麼問題。不過文中大致上能看得出來,NCC本身是覺得馬賽克的方式並不理想(NCC的用語是「不樂見」),這至少告知了我們一個訊息:「NCC並沒有要求電視台以馬賽克的方式處理畫面。」不過,也許NCC還是有要求電視台必須「作處理」也說不定,只是開放方法。為了確認這點,我也特地寫信問NCC,究竟NCC被健康局委託之後,給了電視台什麼樣的指示或告知,NCC給我的回信如下:


茲復台端99年1月11日電子郵件有關「卡通吸菸的問題」案 ,本會說明如下:

本會對於電視節目之管理,係依「廣播電視法」等相關規定辦理。針對節目對社會之影響,本會一向極為重視,基於維護媒體專業自主立場,除非內容違反上開法令規定,否則本會均尊重電視台對於節目內容表現與時間安排等編輯自由。

依據廣播電視法第21條規定,節目不得有傷害兒童身心健康之內容,主要目的係在維護兒童身心健康,尤其是兒童節目對於兒童或家長而言,具有教育及內化之影響力,倘兒童在未有防禦心理的收視情境下,亟可能受到內容及畫面影響而不自知,進而影響身心健康,因此包括先進國家對於兒童節目畫面及內容之處理莫不謹慎為之。

有關台端反映「卡通吸菸的問題」案,基於貫徹憲法所保障言論自由之基本精神,在特定節目內容或畫面之處理方式上,從電視臺業者之節目企畫、攝製完成至播出的過程中,本會均尊重其內容表現方式與時間安排等編輯自由及專業表現,從來未要求電視台製播單位應如何處理,亦未曾以法規強制規定電視臺業者應以馬賽克或其他方式製作編播播出內容、畫面;且製作過程允有多種更細緻或自然之處理或呈現方式,以黑白畫面呈現或加馬賽克等粗略做法,實非唯一製作方式、亦非本會所樂見方式,此類處理屬電視臺業者編輯自由,亦為公司治理部分,本會未便且無權干預。

此外有關「節目中呈現吸煙形象」問題,依98年1月23日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修正公布之「菸害防制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衛生署;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同法第22條亦規定:「電視節目、戲劇表演、視聽歌唱及職業運動表演等不得特別強調吸菸之形象。」是以有關前述問題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爾後 台端倘有相關問題,建請您可逕洽該局之菸害防制法諮詢服務免付費專線0800-531-531,或該局網站:http://www.health99.doh.gov.tw/default.aspx

本會對違法案件之審查,均採個案審視方式,並經相關諮詢會議及委員會會議之合議制討論決議,依法定程序審慎辦理。經查本會對「卡通航海王」,截至目前為止未有任何裁處紀錄,同前所述本會亦未為對製播編排進行任何行政指導;而近日有關「卡通航海王打馬賽克」之民眾意見部分,本會已轉知電視臺及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參考處理。

感謝您對廣電媒體的關切,本會為廣納社會不同理念與觀點,鼓勵公民參與監督傳播內容,特別建置傳播內容申訴網,並已上線啟用,未來您若要申訴廣播電視內容或網路分級的問題,可上NCC網站:http://www.ncc.gov.tw/chinese/,點選網頁右邊的「我要申訴傳播內容」,進入傳播內容申訴網,表達意見;本會也會定期將申訴處理情形公布在網頁中,方便大家查詢。順祝 安好。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敬啟

大部分的文字是重複的,紅色的部分是重點。NCC對卡通航海王目前為止「並沒有做出任何裁處」,也「未對電視進行任何行政指導」,這意味著什麼?簡單地說,NCC並沒有因為受到健康局委託而對電視台下達任何有法律效力的指示,甚至連建議性質的行政指導都沒有(行政指導是沒有法律拘束力的,舉例來說就像政府建議民眾施打疫苗一樣)。

那麼,台視幹嘛突然打起馬賽克?我直接寫信給台視,跟他們告知健康局與NCC都未對台視要求必須處置航海王畫面,希望台視能予以撤除,台視的回應如下:


親愛的觀眾,您好,謝謝您的來信。

同時也謝謝您對「航海王」的熱烈支持!

有關馬賽克一事,本台基於不鼓勵抽菸之行為,且為配合菸害防治法,因此對「航海王」內過多的抽菸畫面,予以效果處理,對此造成您的收視不便,深感抱歉,也希望您能諒解。

最後,謝謝您來信詢問。

未來也懇請給予同樣的支持與鼓勵。謝謝。

真相大白了呀,台視不是因為行政機關的要求上馬賽克或做畫面處理,而是因為菸害防制法本身就有規定電視節目不應該強調吸菸,而健康局之前委託NCC處理的事件,則是再一次提醒了台視有菸害防制法,健康局那時候的聲明成為了台視上馬賽克的觸發點;簡單地說,為了不違法、為了保護兒童,台視自主地上了馬賽克。

然而,如果台視保持原狀,是不是會違反菸害防制法規定?這其實很難說;而NCC對該畫面是否違反廣電法也宣稱「尚未定案」(見本文第一篇NCC的回覆)。事實上,台視這麼做無可厚非,至少就廣電法來說,違反該法第21條第四款(廣播、電視節目內容,不得傷害兒童身心健康)是會構成同法第43條的懲罰理由的(處五千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而主管機關NCC也可以進一步停播該節目),違反廣電法可以直接處罰,而不需要經過勸導要求改正,電視台當然會有被罰的風險壓力(雖然那個錢看起來不多)。

至於菸害防制法第22條規定的:「電視節目、戲劇表演、視聽歌唱及職業運動表演等不得特別強調吸菸之形象。」其實並沒有罰則,違反該法不會有直接的法律責任,這條法規比較像是宣示性質的,但別忘了,還是有其他法規可以用(像是前面說的廣電法)。

台視這麼做並沒有違反任何法律,這是台視公司所擁有的正當職權;而要說這個馬賽克行為侵犯了閱聽人的權益大概也說不過去,至少我目前想不到有哪條法律可以用在這種地方。然而,這不意味著閱聽人因此就不能要求改善,差別只是閱聽人必須自己跟台視協商,而無法用法律強制力要求台視有所作為。

最後,附上一張香吉士之〈千千萬萬個我〉(改圖者/鳳凰悲歌;來源/台灣論壇〈新增X視城馬賽克局(消音)第一回〉):

2010年1月19日 星期二

首圖的故事/快要壞掉的八音盒


《こわれかけのオルゴール》(譯為:快要壞掉的八音盒、破碎邊緣的八音盒),是今年1月(正確地說應該是去年12月於日本COMIKET同人大展公開)出現的一部OVA同人作品,是約半小時的完整故事;不過其實在一年前就已經釋出了類似宣傳片的版本,那個版本沒有CV(配音),純粹用文字、音樂、動畫畫面來說故事,而且只有5、6分鐘的長度。比較短的版本好像有兩三種,因為中文資訊找不太到,而日文資訊也沒說清楚,我只能說那些比較短的版本雖然可能有點不同於OVA版(完整版),不過原則上是可以視為同一個故事,而OVA完整版算是一個總集。

《快要壞掉的八音盒》的人物設計是由《萌單》的原畫師POP負責,而故事中男主角的名子就是這部動畫的監督的名子(監督是川口敬一郎,男主角叫敬一郎,有沒有很[嗶--]的感覺?);我部落格最上面的佈景圖就是這部故事的女主角,不過其實我是先放了圖之後,我才發現有這部動畫,完全是巧合,這也許是女主角小花給我的命運暗示也說不定(很[嗶--]嗎?不不不,這是斬也斬不斷的姻緣),真的是:



這部作品沒有需要太花腦筋的情節,你可以看得很輕鬆,但它的故事很感傷,你要有被擊倒的心理準備。

(以下開始是劇透,若還沒看過動畫的人請先跳到最下方的視頻,包含片尾曲完整地看完到最後一秒,這點很重要,它的片尾曲歌詞是有故事性的,而片尾曲之後還有重要的畫面。)

這部作品的劇情很優秀,「瑕疵品意味著人性化的笨拙」是帶有點諷刺意味的(我們追求完美,但完美卻又不討喜);瑕疵品被欺負而渾然不知,知情者又帶有同情心地隱藏了秘密;在公園的對話中,作者透過大家對廢材男主角的指指點點而把各種立場的想法都放進來;兒童的單純;不全然負面地呈現完美機器人(瑕疵品在練歌的時候有到水果攤,似乎受到了完美機器人跟她的主人的讚賞);簡單不複雜的生活,主角們的思緒與感情呈現出來的不是活在當下的感覺,而是擴張在比較大範圍的時間軸上(這是一種表現手法);漂亮適切的作品名;因為是機器人,所以對待上可以比較[嗶--]?的反思;短暫的時光;完美的悲劇故事(變成八音盒零件,以及海邊的向日葵耳機)。

尤其,我很喜歡它的靜態生活切面,故事把那些共同生活經驗沒幾下功夫就燒(?)完了,這可以讓故事不用拉太長又能完整交代,不過如果用太多就不像動畫了,這部應該算恰到好處。我很推薦大家看這部動畫,尤其是男子漢;最後,因為我很[嗶--],所以我要提出一個觀點,那就是女主角若是長這個樣子,這個可歌可泣的故事就不會發生(圖片合成素材為《虎與龍》漫畫版):



嘿嘿嘿,真相就是你我都很膚淺,觸及心靈的感動會因為外表不一樣而動搖,咬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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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附上《快要壞掉的八音盒》直播視頻(若覺得畫面太小,那就自己去找種子吧;若看不到視頻,請重新整理網頁):

2010年1月18日 星期一

只要有時間就能獲得聰明

一直以來很多人在談那些寫偵探故事的作者,是不是頭腦都很好,好到就像故事裡描述的偵探一樣,這涉及到一個重要的問題:「當我們覺得一個傢伙好聰明的時候,是為什麼?」聰明的呈現方式有很多,我最近因為要設計同人本的故事,一直在找動漫中聰明角色的典範,或多或少想了一點那些角色各自的差別。

《KERORO軍曹》的日向冬樹是一個典型偵探的例子,在動畫版54集裡面,他可以透過觀察「斷掉的黃粉筆」、「屋頂上的一只涼鞋」、「雨天看見打紅傘的女子」而推斷出「不見的門票就夾在教學日誌上週五的那頁裡」。這有點像是在諷刺許多偵探劇的偵探可以透過非常稀少的證據、甚至根本很誇張的證據來推論出真相,雖然當故事解釋為什麼那些證據會關聯真相後,就能讓讀者產生恍然大悟的感覺,不過有時候你還是能找到一些蛛絲馬跡,發現光就那些證據其實還是可以導出其他結論,而非必然是故事中的那個。

《KERORO軍曹》故事中另一個聰明角色是623,他另一個名子叫作陸實,623剛上場的時候智力測驗測了滿分(IQ300),老師們完全不相信,認為他一定是作弊並指指點點;跟KULULU搭檔後,他還是一貫自由輕鬆的態度,不過比起他原本的設定(天才少年),他更多戲份在主持廣播節目上。

623的習性是很典型的天才少年會有的感覺,對同儕不容入、獨來獨往、外表放空看起來在想些奇怪的事,翹課跟學校屋頂好像都常被運用在這種類型角色上。然後可能是因為聰明的原因,作者把個性刻劃得很豁達圓融,比較少有極端與負面的情緒。不過完全相反的例子也有,例如因為聰明而感覺無聊,或者有些變態詭跼的思想。

至於KULULU,與其說他是聰明,不如說他是科技專家,我們應該能清楚判斷623跟KULULU之間的聰明性質是完全不一樣的,而且應該有不少人會覺得KULULU並非聰明,他只是擁有強大的知識技術。然而,在現實中,類似KULULU這種有強大知識技術的人,似乎會被認定為聰明呢。《純情房東俏房客》的主角與他的歡樂後宮夥伴都考上東大,不過顯然他們都是笨蛋,雖然這是虛構的故事起不了什麼反駁的作用。

《搞笑漫畫日和》名偵探兔美是該部作品中的經典人物,她有著敏銳的觀察力,能輕易抓緊明顯的證據,或者用一些簡單的技巧讓犯人招供(雖然可能是矇到的),甚至當場逮捕現行犯。不過很明顯作者比她聰明,作者是天才。

我不知道要怎麼分析這名偵探,不過她大概是僅有的作者比故事中偵探聰明的例子,她不具備任何聰明該有的條件,面對她,「我們只要笑就可以了」。

《名偵探柯南》的江戶川柯南(工藤新一)應該是被普遍認同的聰明角色,不過故事中他的聰明時常依賴他不平凡的知識技能,換句話說就是他很博學,而且他爸爸在夏威夷教過他各式各樣的事(詳見:Komika wiki成句/這是我爸在夏威夷教我的條目)。在《名偵探柯南》中的偵探(柯南、服部、白馬探等等)都是「結果回溯」的聰明類型,換句話說就是「從各種結果以及相關的蛛絲馬跡中發掘原因」,這種聰明必須要有敏銳的觀察力(分辨出哪些是有關的、哪些是無關的)以及想像力(證據之間可以怎麼串聯),自福爾摩斯以降,大部分的偵探故事都是在發揮這類專長。

不過,怪盜基德可不是這麼回事。怪盜基德算是《名偵探柯南》中很異類的聰明角色,他的行動是藉由分析敵對方的可能反應與漏洞來執行,這種聰明無關「結果回溯」,而是具有創造性的,換句話說,他「必須設想各種方法來達成他的目的」,是一種「戰略型」的聰明類型。

在怪盜基德與柯南的多次對決中,其實柯南多少也有發揮一點戰略型的思考,不過故事主軸仍然以「結果回溯」為重(怪盜基德出現的故事中,很常搭配其他案件一起發生);另外,我覺得怪盜基德的臨場反應也很強,當他發現事情脫離原先預期的發展時,他能馬上採取新的行動,這點大概也是戰略型聰明者必備的素質之一。我們可以想像,如果柯南是一個戰略型的聰明者會發生什麼事:「他會設法殲滅黑衣組織,設下陷阱讓他們上鉤被捕,好讓自己可以免於迫害以及恢復身體。」

《死亡筆記本》是把戰略型思考發揮淋漓盡致的作品;夜神月跟L,以及L後繼者的M(梅洛)、N(尼亞)都是戰略型的聰明傢伙。不過在故事設定中,顯然L跟夜神月都曾經當過「結果回溯」型的偵探(L是世界三大名偵探的本尊,破過讓人匪夷所思的案子;而夜神月也幫過他老爸破案),在《死亡筆記本》外傳小說西尾維新的《洛杉磯BB連續殺人事件》中,龍崎發揮的應該就是結果回溯型思考,所以應該有不少人看了《洛杉磯BB連續殺人事件》之後,感到它與《死亡筆記本》很不一樣,其實原因就在這裡。

而死筆另一本外傳小說,M寫的《L Change The World》則是戰略型的(電影版的《L最後的23日》即是這本小說所改編,這部電影被評為大爛片,不過原作小說是很精彩的),L在裡面的故事比較像《死亡筆記本》的L,個人覺得它比前一部小說好看得多,它刻劃出L犧牲奉獻的特質(小說最讓我感動的那一段剛好電影裡面沒有)。

回到最開始討論的問題:「究竟作者是不是跟故事中的偵探或聰明角色一樣聰明?」我想通常不是。任何故事中的聰明角色多半是因為「腦筋動得快」才讓我們感覺他是聰明的,若他深思個三天三夜,我們大概就不會有什麼驚豔的感覺;不過,有時候只要點子夠創意獨特,即便想得比較久也會是聰明的,不過那不是常態(類似的大概只有一休和尚);L跟夜神月在大部分時間都是於心中劈哩啪啦地想(推論),只有少數時候,我們才能看到比較不「即時」的聰明點子,像是上圖中的L的計謀(透過公開播送證明奇樂存在,而且就在日本東京)即是一個例子。那些劈哩啪啦的心中推論是作者慢慢著墨思考後的產物,不太可能是寫劇本的過程中可以直接反應出來的。

用左眼征服世界的魯路修也是另一個戰略型的聰明角色,他主要發揮的部分有兩種方向,一個是戰爭策略(西洋棋是一個象徵),另一個是政治性推測(人際、群眾反應、詐欺手段等等,當然也包含R2結局時他的選擇)。

值得一提的是,其實在《反叛的魯路修》中,很多戰爭策略都是讀者「事前看不到的線索」,比如說他喜歡搞地基崩壞,那些地基可以崩壞而且又能搞掉超多的敵軍,這個訊息是我們觀眾等到事發後才知道,這種呈現方式與柯南的「給觀眾看柯南的視野,他發現地上的螺絲釘」,或者死亡筆記本的「給定前提然後自己推論」不太一樣,換句話說,觀眾根本無從推測他要幹嘛;不過在政治性推測上,其實就有丟一些線索,如果你有時間把動畫完整看兩次,你就會發現前面的故事會對後面的故事有些提示。

事實上在R2結局時,就有網民找到許多蛛絲馬跡而相信會有後續的R3(現在的魯路修新作預告,似乎只是跑前傳的故事而非R2後續的故事),「魯路修沒死」,這不單純只是結局時那個謎樣的馬伕或者C.C.的台詞(其實這個根本沒有證明力,而且還有偽造版本),而是在魯路修被刺殺後跟娜娜莉接觸時,娜娜莉看到了魯路修的經歷與想法,這意味著魯路修繼承了C.C.的CODE,而擁有不死之身(我只是隨便舉個例,還有其他有力的證據)。我覺得有提示、有脈絡可循、又有意想不到的結果的故事,雖然創作難度比較高,不過可以比較吸引觀眾,讓觀眾參與故事一起思考,這是一種特別的樂趣。

《少年偵探》也是一個戰略型為主的故事,不過它裡面還有額外的東西,我覺得那應該就是所謂的「理論派」;理論派通常是指一個故事中的某個角色很愛說理,比起靠感情行事,他更熱衷於分析問題。這種聰明類型通常都是從事「價值判斷」,換句話說就是看看「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而跟戰略型的「如何達成目的、要採取什麼行動」不大相同。

理論派散見在各種故事文本中,而不見得是以聰明才智的發揮為題材;理論派的聰明強度可大可小,而《少年偵探》大致上屬於比較大的那種,不過主角的哥哥鳴海清隆很明顯就是一個戰略型人才,他幾乎像神一般掌握所有的前因後果並且貫穿整個故事,雖然看起來置身於外,但事件發展都在他的掌控之下,能設計出這種故事其實作者也夠厲害的了。

以上三種類型(結果回溯型、戰略型、理論派型)的聰明性質是我大致觀察到的,它們之間也許也有一些共通點。而整體來說,我相信「反應迅速」、「做出最好的判斷」、「擅長分析」應該就是聰明的基本要素,不過只要有耐心、多思考,應該多少也能激發出一些聰明的想法;最後,說真的,寫一個有趣的聰明故事還真是不大容易呢。

2010年1月16日 星期六

RE:來自雷嚕槓的重創|談教育情境理型

這篇是延續之前寫的〈來自雷嚕槓的重創〉的後續思考,我一直在想如何把我那時感受到的東西具體地描述出來;就在我剛剛晚餐於小吃店硬塞一大盤燙青菜試圖補充葉黃素的時候(最近眼睛一直很疲勞*1),我聽到隔壁桌兩位學生的交談,其中一位提到,她前幾天忙著在準備期末作業以及期末考試,整整讓她兩三天完全沒睡覺,這段簡短的話讓我想起一些事情。

不管是老師還家長多少應該都提過類似這種意見:「我們那個時代大家都很認真唸書,而且還要分擔家務,不像這時代的學生這麼幸福,但卻又不珍惜唸書的機會。」這種把問題原因簡單化的思考,很常是世代之間帶有的不滿與偏見(我相信這不只發生在長輩對晚輩,反過來的例子也多得是),在《神薙》中作者也曾有意無意地提了這件事:



不管那種「過去大家都很認真唸書」的宣稱是不是真的,我可以選擇相信就比例上來說,這個時代的年輕人更熱衷於考前讀書而非平日累積,現代年輕人可能對吸收知識的動機不如以往,當學生要的不是知識技能而是學歷,為什麼需要花時間來消化知識,而不是選擇比較輕鬆的「應付知識(考前再讀)」?(不過,我仍不清楚究竟過去時代願意認真消化知識的人的動機是什麼,我初步的想像是,可能跟保守環境與同儕壓力有關。)

現在的教師與教育家完全不認為學習知識的目的是否有問題,比起質疑教育內容,他們更熱衷於把責任攬在學生的自主性與自愛的態度,即便是那些比較優秀的老師或教育家,也只是發揮著「想辦法拉學生一把」、「讓課程變得有趣」之類的熱情,在更根本的問題上(好比:「學這些要幹嘛?為什麼非學不可?」)不假思索,大概沒辦法發現學生學習態度不良的基本原因,而歸咎於學生沒興趣、太被動、科技進步帶來的更多生活消遣、不是讀書的料等這類比較進階的問題。

然而,雷嚕槓帶來了什麼啟示?首先是,學園都市的學生學習超能力本身就是因為想使用超能力,他們的動機不是依附在畢業或工作上,而是知識能力學習本身。也許因為這樣,在動畫第14集的兩位老師給我的印象特別深刻,她們真正掌握了學生的學習目的與需求,而且老師與學生之間的結構(動機、角色、方式、效果等等)完全是適切理想的,體驗式的教育與充分、有說服力的解釋,正表示了老師對教育正確的理解與態度,這才是教育情境該有的樣子。

—————

註1.

眼睛疲勞不純粹只跟睡眠不足或眼睛乾澀有關,很多時候是因為光線刺激引起,比如說電視跟電腦的光就有破壞眼睛內部構造的效果;葉黃素就是構成被光線破壞的部位的重要元素,而且人體無法自行生產,必須透過飲食來補充,深綠色青菜是一般人吸收葉黃素的主要來源,如果太少攝取青菜,其實就很容易有眼睛疲勞的症狀。葉黃素的膠囊價位很高,一盒10到20顆最便宜也要三百以上,貴則可以飆到好幾千元,這跟膠囊內部的葉黃素含量有關;我以前曾到藥局試圖買葉黃素,老闆一拿就是七八百以上的,他說太便宜的他們沒賣,因為那些葉黃素的單位太低(含量太少);我後來有在大賣場跟屈臣氏買到三百多的,上面的標語寫:「人體一天能吸收XX的量,多食無益。」

123,阿宅站著穿


在台版的ニコニコ動畫(有時候為了方便,ニコニコ也會稱為NICONICO或NICO)可以看到歹丸郎的影片評論,台版ニコニコ上似乎對簡體字很反感,他們會說:「這裡是台灣,怎麼會有簡體字?」而且幾乎每一則出現簡體字的影片都會有人跳出來罵,即便那可能還是幫忙翻譯的熱心大陸同胞。

ニコニコ本來只有日本網,據說日本人不喜歡看英文界面,所以對Youtube這種網站沒有愛,ニコニコ就因此成為在日本最受歡迎的線上影片網,在那時候ニコニコ還是跟Youtube類似,有各式各樣的影片;後來好像因為涉及影片版權問題,ニコニコ改變經營方針,慢慢變成現在以原創(同人)影片為大宗。而前幾年ニコニコ發現在ニコニコ的使用者中,有一成的使用者是來自台灣,所以他們就成立了台灣ニコニコ,專供台灣使用。

但大陸港澳可沒有專屬的ニコニコ,若他們跟使用台灣ニコニコ的歹丸郎一樣對日文不熟而又想看ニコニコ,那當然會來台灣的ニコニコ,那些要大陸人滾開或對簡體字強烈反彈的阿宅,實在很糟糕;除非他們真得把這些外國流量影響當一回事。

ニコニコ原則上要註冊成會員才能看到影片,不過日本ニコニコ現在有開放外嵌視訊,所以有些地方你可以找到ニコニコ的外連直播;但台灣ニコニコ目前還沒開放這個功能,所以只能有下面這種資訊供外連而已(而且這還是連到日本的ニコニコ):



然後因為我對日文界面的ニコニコ不熟,所以我找不到影片的外嵌語法,而在最上面的影片用了Youtube的資源。這段影片在台灣ニコニコ的反應很良好,歌曲的大意是「爬不起來、頭髮太重」,然後歹丸郎一直在視頻上打「好可愛」、「受不了啦」,讓我想起了這個:



不過這不是重點。有個歹丸郎於1分鐘左右的視頻上打了一個「蠢」字,結果有人緊接著在後面回:「誰說蠢 我打報你」(原文重現)。我打報你我打報你我打報你我打報你我打報你我打報你我打報你我打報你我打報你我打報你我打報你我打報你我打報你我打報你我打報你我打報你我打報你。

2010年1月15日 星期五

黑松沙士跟玉山小飛俠

黑松沙士為台灣本土生產的最有名碳酸飲料之一。據統計,沙士佔全台灣碳酸飲料的市場三成以上,而該廠牌沙士又佔台灣沙士飲料的九成佔有率。

由黑松公司發明及生產的該飲料,改良自1930年代上海的利尿中藥飲品。在加入只有寥寥少數人知道的獨特秘方與調配方式後,成為台灣極為流行的飲料。事實上,自1950年上市以來,該沙士成為台灣獨特的飲料飲品,並曾有「加鹽」、「加生雞蛋」混飲即可治癒感冒的都市傳說(節錄自/維基百科黑松沙士條目


噗,「都市傳說」這個詞在歹丸流行嗎?還是這是阿宅寫的?

我另外又找了都市傳說的條目,看到了有趣的東西:

玉山小飛俠:據說有些登玉山的登山客會在南峰叉路口看到三個帶斗笠,且穿黃色雨衣的男子,有些登山客會不明究裡的就跟者這三個人,結果是跟者那些小飛俠的人就會失蹤,而且,只要在玉山南峰的附近,頭燈就會莫名其妙的燒掉。(節錄自/維基百科都會傳奇條目


台灣的都市傳說好像主要都是靈異性質的,比如說北宜公路啦、半夜屋頂有鋼珠在彈啦、鬼月不能玩水啦之類。都是大人嚇小孩的惡趣味。然後,幹!我用「都市傳說」搜尋咕狗的圖片都出現一些可怕的東西,防色情之虞也應該防恐怖啦!這根本是假分級假善良風俗嘛!

2010年1月14日 星期四

屁股好癢之校園實紀

今天是學期最後一天去學校了,因為「理論上」今天是我期末考的最後一科,就在早上9點半我走出考場,瞬間又回到自由糜爛的生活。不過,今天發生了兩件事,雖然對我來說沒什麼大不了,不過還是在我腦裡揮之不去,細嚼著它們背後的意義。

早上考的試,是民法債編總論,因為我之前這科在大二的時候被玄奘夜間部的老師以55分當掉,我現在大三重修了它;這門課期中考的成績拿了70多分,以我的經驗來說這已經算是高了,這位老師雖然是那副樣子(見後述),不過在分數上還是挺老實的,不算鬆,但也不嚴。

這位老師的課我已經修過兩學期(含這學期),在亞大教民法債編的老師好像就只有她,學生沒有選擇的餘地。她教學很認真,我可以充分感覺到她準備教材的態度是那樣地硬朗(?),不過,她對學生的態度、要求是嚴厲的,而且非常會製造僵硬的氣氛,我也曾在我另一個網誌提過我與這位老師的某一次交談。

我覺得她可能就像洪蘭那樣。她是每一節都會紀錄學生簽到的老師,不久前因為有學生假冒別人簽到而大發雷霆,後來改成強制排座位;而就在今天,她在考試中說道,昨天有一位學生考試作弊被她發現,馬上「依法處置」;她在期中考跟期末考前會開跟考試分量差不多的作業給大家寫,並且要求大家必須背誦法條,雖然考試時她仍會讓大家開法典看。

她的考試方式很複雜,若考試有選擇題跟實例申論題,那麼就會把考試切割成兩個時段,第一個時段約半小時到四十分鐘,專寫選擇,寫完之後回收題目卷再發實例申論的題目下去,這麼做是因為她說選擇題不可以參考法典;接著,交卷時間也有限制,她設了三個交卷時間,只有那三個時間才可以離開座位交卷,而且題目要跟答案夾在一起交,題目卷要寫上名子,她會看你作答過程中有沒有在題目卷上寫該有的思考圖例與勾勒題目重點。

她要求考試用的法典上不可以有任何塗鴉、文字與畫線,也不能是太高級的法典(有立法理由、判例),換句話說,大家幾乎要為了這門課重新買一本法典來用,而不能用那本我們會在上面做重點的六法。就在今天,我附近座位的學生被老師查到在民法總則那段法條有寫字(債編的部分沒有),他解釋道是以前上總則的時候寫的筆記,老師當場說:「我要幫你撕掉嗎?還是你不要看?」學生選擇撕掉,我腦內閃過的是比例原則跟侵權行為。

「撕法典」耶,真不可思議。以上是第一件事。

我曠了不少課,大部分的學校曠課都會被列為退學因素之一,因為那會扣操性成績,家裡蹲被視為是道德操守不良,當然,那些愛玩、討厭上課的也不例外。我上學期就被通知過一次,曠課過多的退學危機,但是似乎很多學校的缺曠系統都很形式化,你可以輕易在期末時一次請完,或者直接上網登記即可。有請假就不會扣分,或者扣的分會少很多,我之前在銘傳也是這麼回事。

記得在亞大的上一個學期末,我拿了一疊請假單去找系主任,那位系主任是我那時候的著作權法老師,我也是把他的課翹得一蹋糊塗,他真得不太會教學,我有點有聽沒有懂,不過他人算很好。那時候請他簽假單是在系主任的辦公室,他一張一張地翻並簽名,然後輕輕又帶有裝可愛(?)地嘖嘖幾聲後就給我了,並說著要我多加油。不過,這學期他不見了,系主任換了人,而我在系網頁的教師群也完全找不到他,也許他被開除了?因為教學不力?

新的主任很嚴肅,他會是我下個學期民法債各的老師;我這次總共寫了十一張的假單,這些假單其實可以找導師或任課老師簽,但任課老師一位一位找很麻煩,而且有些我根本沒上過一次課,那些課我退掉了,不過曠課沒有銷,我這一兩天也一直在找我們導師,不過他不在學校,法律系老師總是很忙,動不動就要出庭或開座談。因此,我只好去找系主任(就在我考完最後一科試以後),之前就有因為退選課程而跟他打過照面,所以我知道主任很嚴肅。

主任看到我拿厚厚一疊的假單,拿去翻一翻之後就退給我,他說:「你拿去給你們老師簽。」我跟他說:『我找過了,老師不在。』,他回道:「總之拿給老師簽,這麼大一疊要我怎麼簽?」之後他就轉身進去他的辦公室。OK,他有權限,不過他拒絕了。

我此時想起《文化干擾》中那位美國憲法律師說的話:「如果從以下這樣的角度來看,國家或政府鎮壓的動機是什麼?某一年做的事可能和前一年一模一樣,你有時會被捕,有時則不會。這意味著你並非擁有相同的權利嗎?你的權利不會改變,改變的是意圖,以及社會、國家想做的,這才是重點,而非你是否有權利。人民當然有權利,有任何你要求的權利;而唯一限制你的權利是,國家說:『不,你沒有那個權利。』、『今天我不給你權利。』」(我小修了一下,片子的中譯其實翻得不好。)

這些曠課量是足以退學的,因為有三十堂課,一節少說也有扣一分,而且也不是從一百開始扣(好像是七十幾或八十幾);我在盤算也許星期五再找導師看看,如果還是沒有,那就等系辦主動來找我(上個學期就是系辦秘書通知要我去辦理請假,而導師也一直提醒要請假),到時候再想辦法。不過,還好我頭腦算清醒,我想到網路上新的缺曠課系統的紀錄,我印象中那些曠課旁邊有個扣分欄,上面都是寫「0」,我之前看到時以為那是系統錯誤而已,不過我還是走去行政大樓找生輔組問個明白。

生輔組的阿姨(老師?)很親切,她告訴我曠課扣分的制度已經取消了,所以是扣0分,不過還是會做紀錄(達到一定程度會寄信到家裡),因為擔心學生沒有專心於課業;原來如此,我笑著答謝離開,跑帶跳地回家去。

2010年1月13日 星期三

「阿!尿」出來了啦!

今天獲得阿尿的開釋(示?),我把右邊欄位的最新回應訊息系統改掉了,展開、闔閉是拉鍊狀,剛好呼應阿尿大叔。我順帶還加了IE最佳支援的阿宅圖,IE娘的網路形象與多次創作意外地很少,我只找到三張。

阿尿的部落格有個著作權宣告,裡面除了用了創用CC,也用了Jas9提供的「網摘、引用、連結、不轉載」聲明:

網摘、引用、連結,不轉載

那個「不轉載」我猜會引來不少人誤解,比如說那可能是宣稱這裡的文章「不能轉貼到其他地方」,即便那有照著來源、姓名標示與不改作的方式執行。起碼我真得會誤認成那樣。

我特別查了一下是不是我自己用語直覺錯誤,教育部國語辭典對「轉載」的說明如下:

 ‧輾轉刊載。如:「若欲轉載,須徵得本報同意。」

並對「轉載稿」的說明如下:

 ‧已發表過,再經刊載的稿件。

所以,我想「轉載」這個詞本身應該沒有蘊含「占為己有」或「不為作者與來源宣示」的意思。你答對了嗎?

2010年1月12日 星期二

崇日的御宅族即將面臨斷糧崩解?

動漫一度成為日本現代文化的標簽,動漫業發展十分繁榮。然而,隨著日本兒童人口逐年減少,日本玩具市場日益萎縮,電視臺和動漫產業的傳統贊助商逐漸淡出動漫市場。如今的日本動漫產業已經風光不再,一些小型動漫公司更是慘澹經營。它們紛紛把目光轉向成人市場,大量製作軟性色情或有暴力傾向的動漫作品。

日本動畫師協會負責人山口康雄說,日本動漫業的年收益約為20億美元,2006年達到頂峰,其後開始衰落,而去年以來席捲全球的金融危機更是讓這一行業遭受重創,跌入前所未有的低谷,廣告收入銳減,新產品遲遲不能推出。

網路的免費下載服務嚴重打擊DVD銷售。據日本視頻軟體聯合會統計數據顯示,2008年,日產動漫DVD銷售額大約為8億美元,比前一年下降18%。而2006年動漫產業最風光的時候,日產DVD的銷售額達到10.3億美元。

同時,中國和南韓的動漫產業迅速崛起。他們製作的動漫產品不僅品質高,而且勞動力成本低,有的還獲得政府資助。來勢洶洶的外來競爭讓日本動漫產業腹背受敵。

越來越多日本公司把動漫製作外包給中國、南韓和越南等國,那裏的勞動力成本相對較低。動漫影片導演山崎修認為,這一趨勢將造成日本創造型人才枯竭

由於整個行業不景氣,從業人員士氣低落,怨聲載道。在日本,幾乎所有動漫作品都由年輕的動畫師一筆一畫手工繪製而成,從某種意義上講,這是一個勞動密集型產業。

大多數年輕動畫師是自由職業者,沒有津貼,工資按繪製件數計算,工資標準30年來幾乎沒有改變。

現年27歲的延木三谷是一名“中間動漫師”,這是動漫業裏最低層職位,主要負責繪製片段與片段之間的連接畫面。「我每天工作10到12個小時,」他說,「經常週六加班,忙的時候連週日都要搭上。」

如此勞累,他的月收入也只有約800美元。在東京這個生活成本很高的城市,他只能住得起一間沒有空調的小公寓。夏天,屋內悶熱無比,「我儘量不喝水,這樣可以少出汗」。他與別人共用走廊盡頭的洗臉池,如果要洗澡,得去公共浴室。

23歲的中長保名在東京一家小型動漫公司工作不到半年就辭職了。她每天工作13到14個小時,一個月只有1天休息時間。

22歲的大谷利榮從小就夢想做一名動畫師。入行不久,大谷發現,這一行業並不像想像中那樣充滿魅力。作為“入行級”的動畫師,她每天得12小時盯著電腦螢幕。她的任務是每月畫300張草圖,稅後收入不到1050美元。

「我喜歡跟同樣熱愛動漫的人一起共事,」大谷說,「但是我掙得這麼少,不知道什麼時候才能離開父母,開始自己的獨立生活。」

東京動畫學院院長清水洋介說,大部分學生畢業後會很快轉行,「只有酷愛動畫的人,才會任勞任怨留守這個行業」。直利信夫已在動畫業工作25年,他說:「如果有人喜歡繪畫,只能當業餘愛好,他們最好另外再做點什麼作為謀生手段。」

電信動畫影業公司總裁弘次竹內說,動漫行業瀰漫著頹廢情緒,「很多作品沉重而壓抑,再也傳達不出昔日充滿希望和快樂的資訊。」(節錄自/日本動漫產業紅火勢頭不再


紅字部分我覺得可能是寫錯或判斷錯誤的,外包製作應該不會影響日本國內的「創造型」人才,影響的應該是「技術型」人才。

至於平均一天十張草圖,我不認為僅此而已,要嘛它少打個0,要嘛它少說了其他東西。雖然不知道「入行級」到底是在說專家還是新手,至少我知道一集半小時不到的動畫少說就要畫6000張圖(*1),一個動畫公司在一週內就要完成這個量。

動畫師的工作就是畫這些連串的圖,新手可能畫的是比較簡單的動作,比如說五官的移動,資歷深者就會畫比較複雜的動作與分鏡;一張圖的新資了不起300多日圓,若真得如文中所說一個月畫300張圖,那也才1萬餘日圓(約100美元),這種收入根本不可能有人想做,失業救濟金搞不好都比它高。

文中寫的300張若是真得少打一個0,那用3000張換算之後剛剛好就是1000美元左右,跟文中宣稱的「稅後收入不到1050美元」很接近,我猜大概就是少打一個0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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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動畫去掉OP、ED約剩有20分鐘,每秒分配5張圖(有些是4張),這個先例是來自手塚治虫,而宮崎駿曾經罵說這種動畫太低劣,人的視覺殘影極致是十分之一秒,手塚起了一個不好的示範。所以宮崎駿堅持用每秒15到28張圖的品質來製作動畫。順帶一提的是,迪士尼動畫從很早期就已經使用每秒16張圖的標準。

來自雷嚕槓的重創


雷嚕槓的11、12、14集某些片段讓我大飆淚;不依賴虛構故事來想像,自己所處的這個社會與生活中的真實面能帶給我們多少感動?

2010年1月11日 星期一

走出房門,太陽好刺眼

不久之前,「科學美國網」上的一篇文章探討了「光噴嚏反射」,很有意思。人群中有大約10%到35%的人,從比較黑的地方走到陽光裡都會打噴嚏,噴嚏是光引發的,所以叫「光噴嚏反射」。亞里斯多德曾經在他的著作裡描述了這個有趣的現象,他推測可能是陽光的熱量提高了鼻腔裡的溫度,從而激發了人的噴嚏。

但2000年之後,17世紀早期的佛蘭西斯‧培根做了一個實驗,他描述說,如果人閉著眼睛走到陽光裡,就不打噴嚏了,所以亞里斯多德說的不對,培根推測可能是陽光刺激了眼睛,眼睛流淚,淚水從鼻淚管流到鼻腔裡,鼻腔受到刺激,這才開始打噴嚏。

從培根之後,因為這個問題不是一個嚴重的健康問題,醫生們和見光打噴嚏的人都不太在乎,人們自然就很少關注這個問題。隨著現代神經科學的發展,科學家們意識到,培根說的也不對,因為見光打噴嚏,發生的太快了,不大可能是淚水引發的,所以培根的“潮濕理論”站不住腳。最大的可能是因為感光神經和控制打噴嚏的神經短路了,造成信號的混淆。

正常情況下,噴嚏通常是鼻腔受到刺激引發的,三叉神經感受鼻腔的刺激,將信號傳遞到大腦,大腦發出打噴嚏的信號。對於光引發的噴嚏,可能的解釋是,控制頭面部感覺和運動的神經與視覺神經有可能存在交叉反應,當強光突然進入視網膜後,瞳孔快速收縮,一些神經信號可能錯誤地傳到到三叉神經,大腦因此發出錯誤的噴嚏指令,因此「光噴嚏反射」就發生了。儘管這一現象不和任何已知的疾病有關係,但軍隊的研究發現,有這一問題的士兵很容易在戰鬥中因此暴露自己造成意外的傷害,對於飛行員,存在這個問題有的時候也是很危險的。

遺傳學的研究發現,這一光噴嚏反射是有遺傳傾向的,例如父母一方有這個問題,那麼子女就有一半的人也會存在同樣的問題。具體的遺傳基因還不是很清楚,但科學家們相信,關注這個問題並不是沒有意義,因為對一些癲癇患者來說,光很有可能激發癲癇,一些偏頭痛也和「恐光」有關。如果能找到控制「光噴嚏反射」的基因,就很可能找到光引發的癲癇和偏頭痛的問題所在,也能瞭解很多光反射的生理現象。

有這個問題的人只要戴上一副墨鏡就能有效避免,儘管培根的解釋不對,但他觀察到了眼睛和噴嚏的聯繫,算是做事很認真的人。(http://wenwen.soso.com/z/q37130922.htm


無意間在博客來看到高木直子寫的《一個人住第9年》,上面有一段自我介紹寫道:「一看到太陽就打噴嚏,屬於光反射噴嚏族。」讓我感到很好奇,想說是不是家裡蹲的藉口(而且那本書本身就是在寫孤單的家裡蹲),特別查了一下才發現還真得有這種症狀。

2010年1月9日 星期六

香吉士怕得肺癌死掉趕緊戒菸

在深藍前陣子有個討論串,標題非常聳動(是轉貼文),叫作〈各位,開戰了!〉,該文章的作者對最近NCC管制動畫吸菸畫面感到極為憤慨,並指出NCC以「社會善良風俗」之由將動畫作品航海王中重要角色香吉士吸菸時打上馬賽克,根本是個牽制自由的作法,這類法律應該受到撻伐,作者打算號召群眾上街抗議。

這其實是誤會。

這件事我在別的地方看到很多人在罵,所以我略有追蹤;NCC的行為來自衛生署健康局的委託,因為國內的調查發現有許多電視影劇跟卡通出現吸菸畫面的頻率過高,並且法律早已先一步制定菸害防制法來限制這些畫面出現,換句話說,這些動作(從健康局調查國內電視,到轉由NCC處理,決定讓畫面加上馬賽克)是依法執行,而不是現在才加設的規定。

並且,禁止電視畫面出現吸菸是來自於保護青少年與兒童之目的,立法相關人員握有科學證據來證明這些畫面足以誘使青少年與兒童學習吸菸;所以,這並非是為了維護社會善良風俗所作的制裁,而是為了斷絕吸菸的誘因。

事實上,如果這些研究本身沒有問題,那麼我們很難有好理由反對相關限制,我們大概只能在限制的方法上挑毛病。

為了瞭解衛生署所宣稱的研究到底內容是如何,我特別寄了一封信件給國民健康局,內容為以下:

局長(或收件人)您好:

我們是一個民間動漫文化研究的非法人團體,近日有新聞指出,國民健康局針對國內電視播放之卡通片出現大量吸菸畫面,要求NCC處理管制之;我們後來發現相關的卡通吸菸畫面被打上了馬賽克,這件事引起了大量動漫愛好者譁然,也有部分動漫愛好者正在籌備對NCC政策之遊行抗議行動,我們認為有必要正視這件事。

我們能瞭解健康局對菸害防治的用心良苦,不過因此導致的處置行為讓動漫愛好者們非常不能接受,即便該處置似乎沒有破壞原作的創作精神,但已經挑戰了視聽者對作品干涉的忍受底線;我們認為可能有更好的方法可以處裡,因此我們必須充分了解相關資訊,以便對NCC提出我們的建議。

在健康局相關的新聞稿中有提到:「研究顯示,電影中的吸菸鏡頭,會使青少年學會吸菸;青少年暴露到這些鏡頭的量越多,學會吸菸的比率越高;反之,若父母有加以干涉、使其接觸到的吸菸鏡頭數量減少,學會吸菸的比率也會較低。根據一個長期追蹤研究估計,學會吸菸的青少年中,高達一半可歸因於觀看這些有吸菸鏡頭的影片。」我們希望能了解這些研究,希望您能告訴我們研究的題目以及可以從哪裡閱覽到完整研究內容,謝謝。(2010,01,03)


約五天後收到回覆:

您好:

所傳郵件,業已收悉。

現行菸害防制法第22條明文規定,電視節目、戲劇表演、視聽歌唱及職業運動表演等不得特別強調吸菸之形象。依研究顯示,電影中的吸菸鏡頭,易促使青少年學會吸菸;青少年暴露到這些鏡頭的量越多,學會吸菸的比率越高;反之,若父母有加以干涉、使其接觸到的吸菸鏡頭數量減少,學會吸菸的比率也會較低,另外,卡通與連續劇都是帶狀播出,兒童、青少年在判斷與防衛能力尚未成熟的情況下,就這樣日復一日、經年累月的受到灌輸,無形之中從接納吸菸形象,到學會吸菸、染上菸癮,最後產生一輩子難以擺脫的健康危害。

因此,為達到保護兒童青少年之目的,節目是否以分級或限時段播出,或加註警語標示,均有討論之空間,本局用意並非禁止動畫之播出,而係為保護兒童青少年免於過早接觸菸品形象;故保護兒童青少年不僅需要媒體業者善盡善良管理之責,加以保護,在製作或播出節目時,亦要考量到對兒童與青少年可能產生的終身危害,另提供兩篇吸菸畫面對青少年影響相關研究題目:

「Effect of viewing smoking in movies on adolescent smoking initiation: a cohort study」(http://www.blogger.com/www.thelancet.com)以及「Longitudinal Study of Viewing Smoking in Movies and Initiation of Smoking by Children」(http://pediatrics.aappublications.org/cgi/reprint/121/1/15)以進一步了解。

營造健康無害的環境,需要大家一起來努力,在此非常感謝您的來信, 並祝您 健康、快樂!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敬復



我們大概能從回信中看見兩個重點:

‧健康局對限制的方法上採開放態度。
‧行政人員好像永遠都會搞錯投訴者的論述。


這次的事件,打馬賽克的手段應該是NCC或電視台決定的,即便宅宅們要上街對方法上從事抗議,那要先弄清楚到底決策者是哪個機構。而關於第二點,是我長期觀察與親身經歷的感想,我一直覺得這種事情很常發生,回信中的紅字部分即是,我所寫的內容其實完全沒提及「禁止動畫播出」呀。

想挑研究報告毛病的人儘管去挑,我幫不上任何忙,因為我英文很爛。

在限制手段上,我目前聽過大概有以下幾種方法:

‧馬賽克
‧讓香菸變成糖果或其他東西
‧出現香菸的畫面直接剪掉
‧分級、分時段播出
‧禁止播出
‧要求原作者改作


前三項宅宅們大概都無法接受,因為那破壞了作品的完整性,但NCC看到的大概只是小朋友對卡通的接受度,所以認為破壞一點完整性,仍然保持創作精神應該不會造成影響;就結果來看,NCC顯然低估或忽略了御宅族的聲音。

要求原作者改作的部分,我聽網民說,日本現在也積極想要處理電視節目中的吸菸畫面,所以也許以後畫家從事創作時,得讓人物戒菸也說不定。ACG界從此少了一個動漫創作的素材,不知道宅宅們將會如何反應?

關於分級、分時段甚至禁止播出,我認為不是個好方法,這會限縮青少年跟兒童接觸作品的機會:「為什麼我們要破壞未成年人當海賊的夢想、瞭解正義與夥伴的重要性?」

如此一來,限制方法上好像也無路可走,挑研究毛病的可能性我無法評估,宅宅們,打算怎麼辦?

2010年1月7日 星期四

去他馬的疫苗

楊志良:請非疫苗專業人士饒了百姓

我一直覺得這次疫苗政策非常糟糕,特別看到這群專家們在哭哭啼啼的時候感到十分火大。

我可以相信他們的說法「接踵比沒接踵好」,這是整體損益的正確判斷(當然,前提是那些數據是真的);然而不斷出現的疫苗後遺症,甚至許多嚴重到喪命的事件事實擺在眼前,除了不滿這種情況怎麼可能睜眼說瞎話地宣稱那「與疫苗無關(*1)」,更不滿的是這群傢伙根本無心於如何改善後遺症問題,用個「加強藥害補助」就想打發掉,然後還因此「要大家安心」,但藥害影響的風險根本沒有減低,馬他馬的政府只負責賠償而已,而且這個賠償終究也不過是人民買單,這些傢伙幾乎不用付什麼實際的賠償責任。

我不在乎當我發生問題時政府願意賠多少錢給我,我在乎的是如何避免問題與如何解決問題,或至少得以個別評估發生風險,以及減緩問題發生後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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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雖然我沒看過他們的判斷方式,不過我懷疑所謂的「有沒有關」搞不好是:當疫苗為A,A在正常人體內不會發生什麼問題(除了那些有宣示過的副作用),但如果人體內本來就有某類疾病或物質B跟C,那麼當A跟B或C碰在一起,或者A是B、C間發生作用的媒介,就會導致身體機能異常,而如果這個異常不在原本A於正常身體的副作用名單內,那麼他們就會判斷這個異常與疫苗無關,而是B或C或B跟C導致的。如果真的是這樣,那還真他馬的狗屎。

我認為一個合理的關聯判斷該是:發生問題的人若沒有打疫苗就不會出問題,那麼就應該判斷為與疫苗有關;反之,若沒施打疫苗一樣會出現相同的症狀,那就與疫苗無關。並且,舉證責任當然是政府方,若他們無法證明沒施打疫苗也會出現症狀,那就應該視為「有關」。

2010年1月6日 星期三

在離開人世之前,能夠挺直腰桿地活下去!

深藍黑暗版有個討論串在討論「如何自殺可以死得快又最不痛苦」(這種討論我記得應該構成違法了,反正沒人抓,不管它),這個問題乍看之下不是好問題,理由有下:

‧如果人死了就不可能跟別人分享自殺的過程「痛不痛苦」,
 所以這得依賴那些自殺失敗者的經驗。
‧承上,我們永遠無法知道那些真正自殺成功的人,
 在失去生命的瞬間承受多少苦難。

‧追求「極致的死得快」其實沒有意義,因為死後就沒記憶了,
 快慢的經驗並不會留下來讓你回味。
‧承上,這其實就跟做夢的道理一樣,惡夢的當下感到極為恐懼,
 但醒來就淡忘那份感覺,想想也覺得其實那場惡夢有沒有發生都沒差。


最後是道德勸說:

你沒有把握來世與死後的世界是否存在,那就別有輕生念頭,事實上你根本不可能有足夠的證據來說服自己「有那個世界」或「有來生」,你也不可能知道往後你的生活、社會與世界會出現什麼變化,一切都是未知,也許幸福仍然會來臨,任何人都不應該因為絕望而選擇自殺一途。

蘋果-Project

說來慚愧,之前寫的〈台灣動漫文化的幾個思考〉在巴哈衍生了新的討論串,在談台灣有哪些特色文化作為題材的話題,接著,這個新的串討論又衍生了另一個討論串,是有人分享了台灣已有的一股同人風潮,有人創造了「倫☆語」這個題材,把中國古代經典中的論語出現的角色給萌化、性轉換(也有部分角色保持男兒身),大量創作了四格漫畫、插圖甚至出了同人遊戲。

示意圖(圖片來源/Silia7-論語Project):



而由於「倫☆語」被翻成「RIN GO-Project」,其中的「RIN GO」發音其實就是台語的蘋果-.-。

我看到反對倫☆語點子的意見有以下:

‧混淆史實,造成年輕人對歷史人物錯誤理解。
‧角色像整型美人(?),頭髮拿掉就認不出來是誰。
‧把對話遮蔽,讓不知情的人猜是哪個國家的作品,大概會猜是日本。


而我比較顧人怨,我想到的是(圖片改自2cat衰小臉版):



不過事實上我目前是還沒看到什麼太考據的故事啦,多半以原創、歡樂為主。

2010年1月5日 星期二

台灣御宅族對日本文化的錯誤認識?

我之前在看動漫文化話題討論時,有人指出台灣御宅族對日本文化有許多錯誤理解,而且這些錯誤理解都來自日本動漫;好比日本的學生並非放學後瘋社團與回家,他們跟台灣一樣,許多人放學後就去補習;以及其實日本社會對動漫文化與御宅族仍是充滿偏見與敵意。

這件事讓我很在意,所以我特別尋求認識日本人的朋友請幫忙教一些問題,剛好路人阿囧有接觸一位日本的交換學生,然後因為阿囧日語跟英語都不好,我也一樣,所以請了英文大師卡它協助翻譯,總共有四個問題,其中一個與動漫無關所以就不附上,見以下:


‧日本國、高中職生下課後是不是都會跑補習班?
‧日本社會整體來說對動漫的觀感,以及對御宅族的觀感是什麼?
 (正面、負面,或其他描述)
‧日本學校的祭典(就是校慶)真的會很常見女僕喫茶跟鬼屋嗎?


‧Do high school students in Japan go to cram school after school?
‧In general, what do Japanese think about ANIME, MANGA
 and OTAKU?(positive, negative or any other descriptions)
‧Is it very common to have maiden tea house and haunted house
 during the school anniversary?



日本交換學生的回應如下:


‧I think ...... 70%~80% students go to cram school after school.
‧Japanese people think ANIME, MANGA and OTAKU are
 japanese good culture.We are proud of these culture.
‧I think it is very common to have maiden tea house
 and haunted house during the school anniversary.


‧我想 ...... 70%~80%的學生放學之後都會去補習班。
‧日本人覺得動畫、漫畫跟御宅族是日本文化好的部份。
 我們對於這些文化現象感到驕傲。
‧我覺得在校慶的時候有女僕咖啡店和鬼屋是很正常的事情。


忘了在哪看到的一份資料寫道,日本的產值排名第一的是觀光產業,而排第二的就是動漫產業(包含所有相關的衍生著作),在這種環境下說真得我很難相信日本對動漫與御宅族的看法會跟台灣社會雷同,不過反對論者似乎也是由日本朋友轉述得知的呢,真相目前還不夠明朗。

2010年1月4日 星期一

BAKUMAN


本次參加“MANGA-ZIN AWARD”的漫畫作品是從2008年4月1日到2009年3月31日內發行的所有漫畫單行本。參與評審的人員是由總共36間出版社、60個編輯部,裡面集結的148名編輯者、5名設計師、4名漫畫從業人員以及其他12名漫畫相關人士,總共169名人員進行投票,投票者按照他覺得漫畫有趣程度的順位,從第一名選到第五名,第一名為五分,第二名四分依此類推,換算總計的結果由《爆漫王》以112分獲得大獎,第二名則由僅僅一分之差的末次由紀《花牌情緣》獲得。(節錄自:169名漫畫專業人士評選大賽《爆漫王》奪冠稱王!!


爆漫王與其說有趣,不如說是讓有想過要當漫畫家的讀者勾起情緒的作品,而且要不是因為畫得很好以及作者有一定的知名度,就內容來說搞不好也很難成為熱門漫畫。然後那個投票結果顯示,至少有57位評審(約相當於三分之一)沒有把爆漫王排進前五名。

我在網路上看過好幾次有人談到漫畫創作、動漫產業等等的話題時提到爆漫王,而台灣創作者大概多半崇日,當有個爆漫王這樣子的指導分析讓他們看到日本的狀況後,爆漫王馬上成為聖經。不知道在日本是不是還會有一樣的現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