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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2月25日 星期五

漫畫家的生活



這位是胖賓,也就是極誤動匙的BuDu,前陣子我們一起完成了一篇以四格為基礎的短篇劇情漫畫,因應烏鴉邦把腦筋動到同人場的原因而畫的。從以前我跟BuDu就一直有合作畫漫畫的打算,我也一直有在寫漫畫的點子甚至是劇本,不過這些未公開就是。這次的四格我附在這篇網誌的最後。

成為漫畫家這件事一直在我心裡打轉,你可以看到我網誌右邊的介紹第一個寫的就是漫畫家,不過我畫技不佳,目前也沒有苦練的打算,所以原則上會想以原作的方式跟BuDu合作,我負責故事跟畫分鏡,BuDu負責完稿。但是,漫畫家的門檻是很高的,不管對原作或者畫者都是,不過值得慶幸的是,在台灣畫漫畫充滿機會,雖然產業面有很多內部障礙要克服,但基本上,如果可以畫得好、有不錯的故事,在台灣相對日本容易受到矚目。

合作畫漫畫比想像中來得花時間,程序上就是我把漫畫的故事想好,然後畫出畫面(分鏡稿),接著由BuDu接手,修改或者直接套用我的分鏡,最後後製、加上台詞完稿。光是這次十篇的四格,就花上我們兩三天的時間,這比我預期的還要長。加上,BuDu還不會描線,所以省略掉了一個畫黑線的程序,直接用鉛筆稿上陣,如果再加上複雜的背景、陰影線(或者網點),那花掉的時間應該會很可觀。這次稿子的陰影線是我塗的,我沒塗過這個,所以塗得很糟,這算是助手的工作。

四格的話不用考慮切格子的技巧(會影響流暢度)跟篇幅拿捏(一話大概十五到二十多頁,必須是一段有頭尾的故事),而只需要思考怎麼把每一小段故事塞進一篇一篇的四格裡,以及格子內表現的畫面要怎麼取(人物的表情、動作、畫面的角度、背景、台詞的空間跟搭配)。這一切的東西(包含前面說的切格子跟篇幅)就是「分鏡」(或稱「分鏡草稿」),原作會負擔這個工作,不過也有例外。當然,負責完稿的人也可以改分鏡的內容,畢竟這相對原作來說應該是畫者的專業。(我想到以前,光是「分鏡」的意義我們就研究了好久,大部分找到的資訊都說明得不夠清楚。)



畫漫畫的工作都在BuDu家進行,他家有養狗、兔子、雞,照片右上角是我用閃光照的,兔子的紅眼面積好大,而且反應跟人類不一樣(我的閃光有反紅眼,所以照人的話通常不會出現紅眼現象)。



「咕咕咕,乖乖聽話讓我把你們吃掉。」(設計對白)

BuDu正在幫雞換籠子,順便清理雞糞。雞被抓起來時掙扎得一副要被吃掉的樣子,真可愛。



雞被分別放在三個地方,一處是在室外,那裡放的是大隻的成雞,一處是在室內的紙箱,裡面有小雞,而室內的雞籠則是青少雞(?)。



這籠裡面大概有二十多支雞腿。











2010年12月22日 星期三

我沒有異議


跟哈胖子在學校經營社團已經兩個月,這樣一個擾亂學校文化的團體,說來諷刺,它讓我更自覺為亞洲人,在此之前,我根本不在乎學校,除非它影響到我,實際面而言,過去我跟學校的關係就是期中期末要考試、導師在期中時會因為預警系統而跟我連絡、看看學期成績單、選選課,如此而已。

正常來說,一般學生對學校應該有比我高許多的聯繫感,起碼班級的組成就是一個銬鐐,同儕關係會同時營造出班級意識、以至校園意識。但我沒有,因為我是怪咖,是個鬼隱的阿宅,學校能認出我的臉的人一隻手數得出來。而現在,社團聯繫了我跟學校之間的關係,亞大在我腦中耗掉了更多記憶體。

亞大的不學無術丈量室,據說現在已經成為學校行政高層皆知的團體,只因為我們碰了「很敏感的服務學習議題」,他們只看到徵稿文宣就緊張兮兮,有什麼好敏感的?對學校來說所有公共討論都是敏感的對吧?真是保守到令人吐血。很好奇如果我們碰了亞大的廣告花費議題,是不是校長跟創辦人就要跳腳了?全國學權倒數第四的學校,果然夠格。

社團的經營過程一直讓我很焦慮,不管是理念方向的拉扯,或者細部技術的掌握、組織中每位成員(所有人,包含我自己)的基本能力,讓我對組織的想像一直處於不穩定的狀態,對於我們這樣一個想要處理(任何形式的處理)公共議題的社團,我們的準備很明顯還不夠,而要克服這個問題,想必也是一個大工程。

我原本以為比起烏鴉邦這種組織,校園社團經營起來會容易得多,不過事實上並沒有,它有全新的難題要克服;白手起家地弄了兩個月,沒有任何經驗傳承或既定模式,過程中的確讓我看見了許多意料外的困難。而這些困難也不是隨便問一下其他學校的組織經驗就能解決,因為先發跟中繼在意的事不會一樣,無法一概而論。

我對我自己的態度也很迷惘,目前為止,社團被提出來的議題都讓我感覺無法奮力一搏,我已經腦殘到如果沒看見或無法想像存在的真正強烈的受迫害者,我就不為所動,多半只能配合行事,動力相當貧乏,以往那種看見有點不合理的地方就氣憤的心態好像已經被我的冷感吞食,有點像某些社運分子會說的:「校園議題是小兒科,真正重要的都在校園外頭。」也許是吧,不過我也沒這個資格這樣想。

前陣子到東海大學跟人間工作坊做組織交流,讓我稍微理解了類似性社團的運作樣貌,面對各式公共議題,他們有足夠的能力與動機(準備)來推動,這是我觀察到的我們兩個社團之間最明顯的差距,但是,這也不是單純的我們要或不要變成人間那樣的問題,評估上我們還有很多面向必須角力思考,最明顯的一點就是社團基本動機不一樣。人間的成員相當優秀,看到不少人把重心都放在社團(或相關的話題)上,是相當成功的組織,這點我們學術室暫時還辦不到,也算是我們需要「準備」的項目之一。

這次交流跟我預期的差不多:我們的確沒給些什麼對人間有用的東西,他們頂多只是知道我們在幹嘛而已。而且對我們的東西也相當客氣,沒有給予比較直接的「指教」,舉例來說,我相信解影對學術室經營議題的策略,態度上沒有跟人間放在同個(或類似的)水平對待,這點我從解影評價人間的議題操作中觀察的到。

活動最後也請來了亞大之前的異議性社團,田中央的學長莊程洋,他分享了一些田中央的歷史與心路歷程,他對議題對象的態度,讓我深刻體會到了一位社會行動者的高度,雖然類似的說法我在老翰那邊也曾聽過,但可能是表達方式、細節或者話題的脈絡不同,這次的體會特別強烈,當下就是熱淚盈眶,這件事讓我心裡留下了一個疙瘩,我會好好珍惜思考,那可能會是我在這條路上重要的態度轉折點。

黑水溝來訪亞洲時,提到了一個很重要的基本觀念,就是做事的目的要弄清楚,如果某種手段更能夠達成目標,那就不應該用其他手段去做,除非有成本考量。這讓我重新檢視了學術室的所有工作,雖然那應該是基本常識,但原先還是忽略掉了,或者說,沒這麼清楚地從這個脈絡來思考,一閃神就會偏離軌道。我覺得這是一個重要的提醒,一樣謹記在心。

原先我對與其他異議性社團的交流十分不看好,就結果來說,也的確造成了一些社團內部的焦慮,不過這幾次下來,就我個人而言收穫算是相當明確,感謝洛書、書偉、守禮與人間的各位,以及老翰跟咖塔,你們最棒了!(舉高高)

2010年7月11日 星期日

《文學少女》短評

2010年6月10日 星期四

不是都市傳說,而是「都市真實」


正如成田良悟的出道作品《BACCANO!》(譯為《永生之酒》)一般,動畫版的《無頭騎士異聞錄》一貫了前作的倒敘、重敘的動畫敘事手法,讓同時間發生的事情有所銜接,並讓讀者動腦筋連貫事件的前因後果與分歧劇情;雖然沒有《BACCANO!》那麼著重於倒敘,《無頭騎士異聞錄》看起來也仍然沒多輕鬆,但可能正因如此,比起平鋪直敘的故事,它顯得相當有趣。

《BACCANO!》幾乎沒有主角可言,它是一群人的共同故事,《無頭騎士異聞錄》乍看之下也一樣。劇情的直覺上,帝人比較像是主角,但其實許多角色的戲份都差不多,也沒有特別以誰的視角來描述故事;而一方面,從片頭、片尾曲與作品名稱翻譯來看,似乎無頭騎士的塞爾堤比較特殊,也許她是官方公認的主角也說不定。

根據成田良悟的說法,《BACCANO!》跟《無頭騎士異聞錄》是同個世界、不同地點與時間的故事(另外還有兩個作品),所以長生不老的艾薩克與蜜莉亞會突然出現在無頭騎士的故事裡,造成讀者(有看了兩部動畫的前提下)一時的心花怒放,算是給讀者的殺必死吧。

《無頭騎士異聞錄》一個強大的背景特色是,它將都市傳說通通成真,並且集中發生於池袋:高中生的同學其實是某個組織的首領、某個酒保可以踢飛販賣機、超強情報收集力的情報販子、殺人魔其實是妖刀作祟、做些壞勾當但其實沒那麼壞的密醫跟搬運屋、傳說的妖精騎著歐兜邁而且安全帽下沒有頭。

我們看似無稽之談的都市傳說,在《無頭騎士異聞錄》裡卻是真人真事,而且他們還聚在一起演出了他們的生活。密集的事件同步發生著,看似雜亂無序卻互有關連,從創作的角度來看,《無頭騎士異聞錄》真是一個聰明的作品,令人驚艷。

2010年5月11日 星期二

學力戰爭與笨蛋智慧


《笨蛋、測驗、召喚獸》雖然很有趣,但寫起評論或心得格外覺得困難,這次投稿frontier六月專題讓我想了好久,完全不知道從哪裡下筆,不過終究是寫出來了,看起來有點彆腳。(圖片來源:http://blog.yam.com/cardcatores/article/26271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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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蛋、測驗、召喚獸》的戰爭模式原本看得莫名其妙,但藉由劇情推進,逐漸讓召喚獸的性能從純粹分數高低,拓展到數人合擊、人的熟練度與各種戰術運用,讓讀者體驗到笨蛋的勝利不只由分數斷定,還有各式各樣的「機會」可以爭取;這與主題曲歌詞中的「永不放棄」、「全力以赴」、「再給一次機會」,以及劇中瑞希第一次分班測驗失利、劇末兩班試召戰爭後雄二下的結論一氣呵成,刻劃了整個故事的主要背景:「學力沒有決定一切、笨蛋有笨蛋的方法。」

不過,比起召喚獸系統,善良笨蛋們的笨蛋性格才是故事的核心主軸:關節技、BL與百合、偽娘賣萌、悶騷鼻血、天然呆的天才(不同意義下的笨蛋)、結婚狂熱者(不同意義下的笨蛋)、死團審判、弟控的大姐(不同意義下的笨蛋)、無所不在的旁白與補習老師(不同意義下的笨蛋)、喜歡笨蛋的正常蘿莉(不同意義下的笨蛋)。不愧是集笨蛋為大成的故事。

因為很快就沒梗了,最後一段是我的反思。我們社會的教育系統給我們的學生多少的機會呢?社會價值在升學與學力設計上牢不可破,熱情、創意、興趣,與許多重要的事,都被冰冷的教育系統消磨殆盡;著重個人成就的教育邏輯,使得人與人之間越來越疏遠,自利心讓成功者越不在乎別人的困境,「為了別人而同心協力」這種事,看來也很難發生了。

2010年3月18日 星期四

我推薦的動畫清單

這邊專門收錄我所推薦的動畫作品,我對看過的作品大致上分成六個層級:「極力推薦—非常推薦—可推薦—普通好看—不好看—無言」,這裡只收錄前三種(僅限長篇連載的動畫)。有些作品可能有好幾季(名稱上可能會有變化,但搜尋與判斷上很簡單),我不會分開列,也不會特別附註(除了比較特殊的狀況);而有些需要說明的作品,我會附上註解;有些作品我可能寫過相關評論或心得,我會附上超連結(若有很多篇,會選一個討論比較多的放)。

這些作品是從我看過的約三百部作品中挑選的,絕對禁得起考驗(噗);當然,有些太早以前看的我可能忘了劇情,在無法判斷的情況下我就不會列進去;以及,有些很有名的大作我可能沒看過或只看一些,那些我也不會列進去。這份清單我會隨時更新,目前是2010年3月18日的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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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推薦的作品〉

交響詩篇*1
CLANNAD
蜂蜜幸運草

〈特別推薦〉

航海王
銀魂
永生之酒
東之伊甸*2
無頭騎士異聞錄
虎與龍
AIR*3
櫻蘭高校男公關部
搞笑漫畫日和
反叛的魯路修
死亡筆記本
混沌武士
潘朵拉之心
驚爆危機
亡念的扎姆德
涼宮春日的憂鬱
某魔術的禁書目錄
某科學的超電磁砲
薔薇少女
笨蛋測驗召喚獸
棋魂
歡迎加入NHK
伊里野的天空、UFO的夏天
貓願三角戀
聖槍修女
噬魂師*4
驅魔少年
妖精的旋律
怪醫黑傑克
勇往直前2*5
舞-HiME*6
學美向前衝

〈一般推薦〉

好想告訴你
四葉遊戲
花丸幼稚園
家庭教師
機動戰士鋼彈00
神薙
再見!絕望先生
DMC
棒球大聯盟
瑪利亞狂熱
監獄兔
灼眼的夏娜
旋風管家
Basquash!
網球王子
KERORO軍曹
名偵探柯南
隱之王
校園迷糊大王
神劍闖江湖
熱鬥小馬

〈推薦的動畫電影與短篇動畫〉

名偵探柯南—漆黑的追跡者
棒球大聯盟—友情的一球
航海王—寒冬綻放的奇蹟櫻花
航海王—強者天下
雲之彼端、約定之地
秒速五釐米
破碎邊緣的的八音盒
死亡筆記本特別篇—L的後繼者
灼眼的夏娜電影版
神隱少女
跳躍吧!時空少女
交響詩篇—口袋中的彩虹
電波系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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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

1.並非是《交響情人夢》,容易搞混。《交響詩篇》又被稱為《艾蕾卡7》(即Eureka7),當然,並沒有6或5或4,只有7!

2.動畫版為11集,雖然劇情告一段落但尚未結束,後面的劇情由2部電影版補完,目前電影版的DVD尚未釋出。

3.動畫版共13集,另外還有1部電影外加2集夏季特別篇,依照「動畫→電影→特別篇」這樣的順序觀看即可。

4.又稱《噬魂者》;建議看「深夜版」,這部動畫的深夜版會增加一些有趣的橋段。

5.不需要看《勇往直前1》,因為是不一樣的故事;我認為1沒有可看性。

6.有很多季,而且不是全部都連貫的,名稱有很微妙的變化,因為我懶得找,自己查吧,科科。

2010年3月10日 星期三

朝評論家邁進

這篇文章是昨天投到frontier誌的涼宮春日月份專題,該雜誌最近開始正式對外徵稿,但月專題的字數限制是五百字,真得有點難寫,想了很久之後我就寫一些於〈涼宮春日的評論〉中沒寫到的東西,而且很像心得。

我順便問了刊登後的著作使用權限,frontier很優秀地讓原作者可以自由使用該篇文章,所以我就貼上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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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大神的憂鬱〉


『只要童年不算太悲慘的人,應該都會有過類似「我是最特別的」或者「這個世界為我而設」的幻想;涼宮春日的世界觀即是實踐這種大家普遍有過的想法。』是我去年六月在網路一篇長篇評論中對涼宮春日所下的註解。在第二期作品第一話〈竹葉狂想曲〉裡,涼宮春日所許的願望:「讓世界以我為中心轉。」使我再度墜入沉思,一番嘴裡唸唸有詞後,我道出了我的感想:「好好喔,嫉妒玉————!!!!」

以往的英雄故事,主角被捲入重大事件中,他會脫離他原本的生活(跑到夢裡、異世界,或到彼方流浪),全心全意對抗惡勢力,最後凱旋歸來。但阿虛可沒這麼衰,他可以一邊過著以往的生活,又一邊參與著以涼宮大魔王為導因的危及生命、超脫經驗常識、左右世界、害羞又占便宜的突發事件,身為再一般不過的讀者我,總覺得:「好好喔,嫉妒玉————!!!!」

〈永無止境的八月〉讓山本寬調侃了一下京阿尼,我認為那八話應該可以更好,比如說換換工作、跑一下有希口中說的不一樣的行程;第二期中春日的特寫特別多,也許是為了補償接下來的〈涼宮春日的嘆息〉任性不像樣的臉孔。但一想到阿虛可以長達五百年一直跟美女三巨頭一起玩、過暑假,我就面筋崩壞:「好好喔,嫉妒玉————!!!!」

作品的氣氛一直營造得很好,高中生的感覺、沒有太沉重關於家庭或課業或出社會的脈絡,雖然不至於快樂到笑抽,但總是可以無憂無慮地做自己想做的事、享受青春與社團生活。「好好喔,嫉妒玉————!!!!」

2010年1月20日 星期三

香吉士吸菸事件後續發展

這張圖是台視播送《航海王》時香吉士被打上馬賽克的樣子,而右邊的警告文字則是很早之前就已經有了(更多的參考畫面可見於遊戲基地的〈香吉士抽菸畫面將成絕響!! 〉一文)。

在1月9日時我寫的〈香吉士怕得肺癌死掉趕緊戒菸〉有提過一個可能性,一切陰謀搞不好是電視台自己搞的,很不幸,看來真相似乎真得是如此。有人早在12月底就對NCC提問過馬賽克問題,我一直到1月11日才看到這篇於巴哈的文章:


〈NCC對香吉士馬賽克的回覆〉/tony89236001
(原文網址:http://forum.gamer.com.tw/C.php?bsn=05818&snA=39519

茲復台端12月21日電子郵件有關「卡通航海王吸菸畫面打馬賽克」案,本會說明如下:

本會對於電視節目之管理,係依「廣播電視法」等相關規定辦理。針對節目對社會之影響,本會一向極為重視,基於維護媒體專業自主立場,除非內容違反上開法令規定,否則本會均尊重電視台對於節目內容表現與時間安排等編輯自由。

依據廣播電視法第21條規定,節目不得有傷害兒童身心健康之內容,主要目的係在維護兒童身心健康,尤其是兒童節目對於兒童或家長而言,具有教育及內化之影響力,倘兒童在未有防禦心理的收視情境下,亟可能受到內容及畫面影響而不自知,進而影響身心健康,因此包括先進國家對於兒童節目畫面及內容之處理莫不謹慎為之。

有關台端反映「卡通航海王吸菸畫面打馬賽克」案,基於貫徹憲法所保障言論自由之基本精神,在特定節目內容或畫面之處理方式上,從電視臺業者之前製、後製到排播過程,本會均尊重其內容表現方式與時間安排等編輯自由,未曾以法規強制規定電視臺業者應以馬賽克方式處理播出內容、畫面,且製作過程允有多種更細緻或自然之處理或呈現方式,馬賽克實非唯一方式、亦非本會所樂見方式,此類處理屬電視臺業者編輯自由,亦為公司治理部分,本會未便干預。

此外有關「節目中呈現吸煙形象」問題,依98年1月23日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修正公布之「菸害防制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衛生署;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同法第22條亦規定:「電視節目、戲劇表演、視聽歌唱及職業運動表演等不得特別強調吸菸之形象。」是以有關前述問題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爾後台端倘有相關問題,建請您可逕洽該局之菸害防制法諮詢服務免付費專線0800-531-531,或該局網站:http://www.health99.doh.gov.tw/default.aspx另該等畫面內容是否違反本會主管法規尚未定案,台端所陳本會將適時轉知電視臺及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參考。

感謝您對廣電媒體的關切,本會為廣納社會不同理念與觀點,鼓勵公民參與監督傳播內容,特別建置傳播內容申訴網,並已上線啟用,未來您若要申訴廣播電視內容或網路分級的問題,可上NCC網站:http://www.ncc.gov.tw/chinese/,點選網頁右邊的「我要申訴傳播內容」,進入傳播內容申訴網,表達意見;本會也會定期將申訴處理情形公布在網頁中,方便大家查詢。順祝 安好。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這篇回應其實沒有寫得很清楚,而我也不知道究竟發文者問了NCC什麼問題。不過文中大致上能看得出來,NCC本身是覺得馬賽克的方式並不理想(NCC的用語是「不樂見」),這至少告知了我們一個訊息:「NCC並沒有要求電視台以馬賽克的方式處理畫面。」不過,也許NCC還是有要求電視台必須「作處理」也說不定,只是開放方法。為了確認這點,我也特地寫信問NCC,究竟NCC被健康局委託之後,給了電視台什麼樣的指示或告知,NCC給我的回信如下:


茲復台端99年1月11日電子郵件有關「卡通吸菸的問題」案 ,本會說明如下:

本會對於電視節目之管理,係依「廣播電視法」等相關規定辦理。針對節目對社會之影響,本會一向極為重視,基於維護媒體專業自主立場,除非內容違反上開法令規定,否則本會均尊重電視台對於節目內容表現與時間安排等編輯自由。

依據廣播電視法第21條規定,節目不得有傷害兒童身心健康之內容,主要目的係在維護兒童身心健康,尤其是兒童節目對於兒童或家長而言,具有教育及內化之影響力,倘兒童在未有防禦心理的收視情境下,亟可能受到內容及畫面影響而不自知,進而影響身心健康,因此包括先進國家對於兒童節目畫面及內容之處理莫不謹慎為之。

有關台端反映「卡通吸菸的問題」案,基於貫徹憲法所保障言論自由之基本精神,在特定節目內容或畫面之處理方式上,從電視臺業者之節目企畫、攝製完成至播出的過程中,本會均尊重其內容表現方式與時間安排等編輯自由及專業表現,從來未要求電視台製播單位應如何處理,亦未曾以法規強制規定電視臺業者應以馬賽克或其他方式製作編播播出內容、畫面;且製作過程允有多種更細緻或自然之處理或呈現方式,以黑白畫面呈現或加馬賽克等粗略做法,實非唯一製作方式、亦非本會所樂見方式,此類處理屬電視臺業者編輯自由,亦為公司治理部分,本會未便且無權干預。

此外有關「節目中呈現吸煙形象」問題,依98年1月23日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修正公布之「菸害防制法」第3條規定:「本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行政院衛生署;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同法第22條亦規定:「電視節目、戲劇表演、視聽歌唱及職業運動表演等不得特別強調吸菸之形象。」是以有關前述問題之主管機關為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爾後 台端倘有相關問題,建請您可逕洽該局之菸害防制法諮詢服務免付費專線0800-531-531,或該局網站:http://www.health99.doh.gov.tw/default.aspx

本會對違法案件之審查,均採個案審視方式,並經相關諮詢會議及委員會會議之合議制討論決議,依法定程序審慎辦理。經查本會對「卡通航海王」,截至目前為止未有任何裁處紀錄,同前所述本會亦未為對製播編排進行任何行政指導;而近日有關「卡通航海王打馬賽克」之民眾意見部分,本會已轉知電視臺及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參考處理。

感謝您對廣電媒體的關切,本會為廣納社會不同理念與觀點,鼓勵公民參與監督傳播內容,特別建置傳播內容申訴網,並已上線啟用,未來您若要申訴廣播電視內容或網路分級的問題,可上NCC網站:http://www.ncc.gov.tw/chinese/,點選網頁右邊的「我要申訴傳播內容」,進入傳播內容申訴網,表達意見;本會也會定期將申訴處理情形公布在網頁中,方便大家查詢。順祝 安好。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敬啟

大部分的文字是重複的,紅色的部分是重點。NCC對卡通航海王目前為止「並沒有做出任何裁處」,也「未對電視進行任何行政指導」,這意味著什麼?簡單地說,NCC並沒有因為受到健康局委託而對電視台下達任何有法律效力的指示,甚至連建議性質的行政指導都沒有(行政指導是沒有法律拘束力的,舉例來說就像政府建議民眾施打疫苗一樣)。

那麼,台視幹嘛突然打起馬賽克?我直接寫信給台視,跟他們告知健康局與NCC都未對台視要求必須處置航海王畫面,希望台視能予以撤除,台視的回應如下:


親愛的觀眾,您好,謝謝您的來信。

同時也謝謝您對「航海王」的熱烈支持!

有關馬賽克一事,本台基於不鼓勵抽菸之行為,且為配合菸害防治法,因此對「航海王」內過多的抽菸畫面,予以效果處理,對此造成您的收視不便,深感抱歉,也希望您能諒解。

最後,謝謝您來信詢問。

未來也懇請給予同樣的支持與鼓勵。謝謝。

真相大白了呀,台視不是因為行政機關的要求上馬賽克或做畫面處理,而是因為菸害防制法本身就有規定電視節目不應該強調吸菸,而健康局之前委託NCC處理的事件,則是再一次提醒了台視有菸害防制法,健康局那時候的聲明成為了台視上馬賽克的觸發點;簡單地說,為了不違法、為了保護兒童,台視自主地上了馬賽克。

然而,如果台視保持原狀,是不是會違反菸害防制法規定?這其實很難說;而NCC對該畫面是否違反廣電法也宣稱「尚未定案」(見本文第一篇NCC的回覆)。事實上,台視這麼做無可厚非,至少就廣電法來說,違反該法第21條第四款(廣播、電視節目內容,不得傷害兒童身心健康)是會構成同法第43條的懲罰理由的(處五千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而主管機關NCC也可以進一步停播該節目),違反廣電法可以直接處罰,而不需要經過勸導要求改正,電視台當然會有被罰的風險壓力(雖然那個錢看起來不多)。

至於菸害防制法第22條規定的:「電視節目、戲劇表演、視聽歌唱及職業運動表演等不得特別強調吸菸之形象。」其實並沒有罰則,違反該法不會有直接的法律責任,這條法規比較像是宣示性質的,但別忘了,還是有其他法規可以用(像是前面說的廣電法)。

台視這麼做並沒有違反任何法律,這是台視公司所擁有的正當職權;而要說這個馬賽克行為侵犯了閱聽人的權益大概也說不過去,至少我目前想不到有哪條法律可以用在這種地方。然而,這不意味著閱聽人因此就不能要求改善,差別只是閱聽人必須自己跟台視協商,而無法用法律強制力要求台視有所作為。

最後,附上一張香吉士之〈千千萬萬個我〉(改圖者/鳳凰悲歌;來源/台灣論壇〈新增X視城馬賽克局(消音)第一回〉):

2010年1月9日 星期六

香吉士怕得肺癌死掉趕緊戒菸

在深藍前陣子有個討論串,標題非常聳動(是轉貼文),叫作〈各位,開戰了!〉,該文章的作者對最近NCC管制動畫吸菸畫面感到極為憤慨,並指出NCC以「社會善良風俗」之由將動畫作品航海王中重要角色香吉士吸菸時打上馬賽克,根本是個牽制自由的作法,這類法律應該受到撻伐,作者打算號召群眾上街抗議。

這其實是誤會。

這件事我在別的地方看到很多人在罵,所以我略有追蹤;NCC的行為來自衛生署健康局的委託,因為國內的調查發現有許多電視影劇跟卡通出現吸菸畫面的頻率過高,並且法律早已先一步制定菸害防制法來限制這些畫面出現,換句話說,這些動作(從健康局調查國內電視,到轉由NCC處理,決定讓畫面加上馬賽克)是依法執行,而不是現在才加設的規定。

並且,禁止電視畫面出現吸菸是來自於保護青少年與兒童之目的,立法相關人員握有科學證據來證明這些畫面足以誘使青少年與兒童學習吸菸;所以,這並非是為了維護社會善良風俗所作的制裁,而是為了斷絕吸菸的誘因。

事實上,如果這些研究本身沒有問題,那麼我們很難有好理由反對相關限制,我們大概只能在限制的方法上挑毛病。

為了瞭解衛生署所宣稱的研究到底內容是如何,我特別寄了一封信件給國民健康局,內容為以下:

局長(或收件人)您好:

我們是一個民間動漫文化研究的非法人團體,近日有新聞指出,國民健康局針對國內電視播放之卡通片出現大量吸菸畫面,要求NCC處理管制之;我們後來發現相關的卡通吸菸畫面被打上了馬賽克,這件事引起了大量動漫愛好者譁然,也有部分動漫愛好者正在籌備對NCC政策之遊行抗議行動,我們認為有必要正視這件事。

我們能瞭解健康局對菸害防治的用心良苦,不過因此導致的處置行為讓動漫愛好者們非常不能接受,即便該處置似乎沒有破壞原作的創作精神,但已經挑戰了視聽者對作品干涉的忍受底線;我們認為可能有更好的方法可以處裡,因此我們必須充分了解相關資訊,以便對NCC提出我們的建議。

在健康局相關的新聞稿中有提到:「研究顯示,電影中的吸菸鏡頭,會使青少年學會吸菸;青少年暴露到這些鏡頭的量越多,學會吸菸的比率越高;反之,若父母有加以干涉、使其接觸到的吸菸鏡頭數量減少,學會吸菸的比率也會較低。根據一個長期追蹤研究估計,學會吸菸的青少年中,高達一半可歸因於觀看這些有吸菸鏡頭的影片。」我們希望能了解這些研究,希望您能告訴我們研究的題目以及可以從哪裡閱覽到完整研究內容,謝謝。(2010,01,03)


約五天後收到回覆:

您好:

所傳郵件,業已收悉。

現行菸害防制法第22條明文規定,電視節目、戲劇表演、視聽歌唱及職業運動表演等不得特別強調吸菸之形象。依研究顯示,電影中的吸菸鏡頭,易促使青少年學會吸菸;青少年暴露到這些鏡頭的量越多,學會吸菸的比率越高;反之,若父母有加以干涉、使其接觸到的吸菸鏡頭數量減少,學會吸菸的比率也會較低,另外,卡通與連續劇都是帶狀播出,兒童、青少年在判斷與防衛能力尚未成熟的情況下,就這樣日復一日、經年累月的受到灌輸,無形之中從接納吸菸形象,到學會吸菸、染上菸癮,最後產生一輩子難以擺脫的健康危害。

因此,為達到保護兒童青少年之目的,節目是否以分級或限時段播出,或加註警語標示,均有討論之空間,本局用意並非禁止動畫之播出,而係為保護兒童青少年免於過早接觸菸品形象;故保護兒童青少年不僅需要媒體業者善盡善良管理之責,加以保護,在製作或播出節目時,亦要考量到對兒童與青少年可能產生的終身危害,另提供兩篇吸菸畫面對青少年影響相關研究題目:

「Effect of viewing smoking in movies on adolescent smoking initiation: a cohort study」(http://www.blogger.com/www.thelancet.com)以及「Longitudinal Study of Viewing Smoking in Movies and Initiation of Smoking by Children」(http://pediatrics.aappublications.org/cgi/reprint/121/1/15)以進一步了解。

營造健康無害的環境,需要大家一起來努力,在此非常感謝您的來信, 並祝您 健康、快樂!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 敬復



我們大概能從回信中看見兩個重點:

‧健康局對限制的方法上採開放態度。
‧行政人員好像永遠都會搞錯投訴者的論述。


這次的事件,打馬賽克的手段應該是NCC或電視台決定的,即便宅宅們要上街對方法上從事抗議,那要先弄清楚到底決策者是哪個機構。而關於第二點,是我長期觀察與親身經歷的感想,我一直覺得這種事情很常發生,回信中的紅字部分即是,我所寫的內容其實完全沒提及「禁止動畫播出」呀。

想挑研究報告毛病的人儘管去挑,我幫不上任何忙,因為我英文很爛。

在限制手段上,我目前聽過大概有以下幾種方法:

‧馬賽克
‧讓香菸變成糖果或其他東西
‧出現香菸的畫面直接剪掉
‧分級、分時段播出
‧禁止播出
‧要求原作者改作


前三項宅宅們大概都無法接受,因為那破壞了作品的完整性,但NCC看到的大概只是小朋友對卡通的接受度,所以認為破壞一點完整性,仍然保持創作精神應該不會造成影響;就結果來看,NCC顯然低估或忽略了御宅族的聲音。

要求原作者改作的部分,我聽網民說,日本現在也積極想要處理電視節目中的吸菸畫面,所以也許以後畫家從事創作時,得讓人物戒菸也說不定。ACG界從此少了一個動漫創作的素材,不知道宅宅們將會如何反應?

關於分級、分時段甚至禁止播出,我認為不是個好方法,這會限縮青少年跟兒童接觸作品的機會:「為什麼我們要破壞未成年人當海賊的夢想、瞭解正義與夥伴的重要性?」

如此一來,限制方法上好像也無路可走,挑研究毛病的可能性我無法評估,宅宅們,打算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