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5日 星期四

「提名式民主」的想像


傳統的民主理論對民主制度的看法大致上可以分成兩種派別,一種是「加總式民主」,一種是「審議式民主」。「加總式民主」在意的是人民各自偏好的意見的共同呈現(即所謂「全意志」),藉由投票表決來「發現」民眾的看法;「審議式民主」則在意民眾間的互動,這類論者相信這些互動會改變民眾的偏好,讓民眾內心真正的想法被挖掘出來,更有利於全意志的展現,是一種藉由審議「創造」出民眾意見的民主類型。

全世界的民主國家都是以加總式民主為主體,因為審議式民主不太可實現在民主政府架構上(比如說,我們沒辦法透過全國選民審議來決定2012誰應該當選總統),但是在議會上,代議制度讓審議民主有些許發揮空間,雖然台灣議會的政治人物看起來並不太像會被說服(改變偏好),不過制度上是如此。而審議式民主更活躍於社區,民進黨執政時期,他們把審議式民主的概念拉到社區營造裡,讓社區居民夜夜爆肝,炸出燦爛的民主煙火。

不管是加總式民主或是審議式民主,都有預設一些民主理想型的前提,好比說理性溝通與傾聽(審議),好比說公民意識投入(加總),我現在先不談這個,我想談的是我最近想到一些點子的理想的民主程序,它跟加總式民主有關,我直接拿台灣的狀況來談,而這些想法也是因為台灣的政治惡性讓我有感而發。

台灣的政治人物都很愛盤算,想著應該如何透過政治操作技術贏得選舉(比如說推誰逼誰或政治阻礙),他們的手段都無關選民福祉,而是政黨自己提名與回應對敵手的惡性競爭。民眾幾乎是被迫要從他們提名後的候選人之中選一個喜歡的,即便有些有志於政治的黨外人士,也因為默默無名而禁不起選民信賴。(選民的基本想法可能是:「至少大黨的候選人做差了,政黨可以全體負責,那麼政黨就有壓力監督候選人的政治行為。」)

在這種系統結構中,選民根本討不到好處,只有當選民利益與某大黨相背時,另一大黨可以利用機會支持民眾以痛批對手,好得到政治角逐的優勢,這種悲哀民主所施的恩惠根本是智障的(我是說制度),我想到一種機制也許可以改善它:「我們不要政黨提名,我們要自己提。」

我的構想是,政黨政治不會主掌候選人是誰,我認為這樣就很妙了,然後我比較保守,我不敢確定完全沒有政黨會發生什麼事,所以我這個構想只會實現在政府官員上,上至總統下至鄉里長,而民意代表(議員、立委等)則繼續由政黨競爭,放給它爛。

直接談談總統跟院部會首長吧,我認為這些院部會首長也應該改為民選,一個重要的理由是,如果總統候選人由人民提名,那當選者很可能找不到(更根本的原因是我認為他沒有能力找)由誰擔任這些官職,加上,讓這些首長有直接民意的壓力,我猜他們會更皮繃緊一點(當然,連帶的罷免門檻要放低,或者監察院要更積極找碴)。

院部會首長有個提名上的問題是,如果由民眾提,那很可能造成專業錯誤,比如說,提周杰倫當財政部長(他當教育部長還比較有可能),提證嚴法師當司法院長。他們有沒有可能高票當選?雖然我相信台灣民眾沒有這麼白目,但我實在不敢保證事情不會發生。我算是有解決方式,不過先留到後面再談。

我覺得民眾心目中會有理想的領導者,若不是因為政黨政治把持民眾的思考習慣,這些理想的領導者應該會更多元,而非僅止於政治人物。我不覺得總統這種角色需要什麼專業的知識技能,沒有一位總統可以在當總統前宣稱「我受過當總統的必要訓練」,原因應該就在於此。我這裡必須劃分「專業知識技能」跟「民眾期待」不一樣的地方,在於民眾期待通常是「要不要做」、「是否有努力做」的問題,而不是「有沒有學過怎麼做」的問題。(不過,我不排除也許一個理想的總統真應該學些什麼東西,但因為現在的總統肯定也沒學,所以我不談它。即便真得要談,我覺得那些教育也可以放在當選後到任職前這段時間執行,而不是一開始就要有。)

這些理想的領導者,或許會因為制度改變而漸漸產生(好像有一句話叫作「制度決定人的思維」);而「由選民提名」的候選人機制(提名式民主),應該就是促成它的一種方法。

好了,要搞提名應該怎麼提呢?誰有權力提?如果我說全民都可以提,你一定以為我在說笑(好老套的敘述方式),不過,我就是有辦法讓所有人都能提!用網際網路!(自以為很聰明的人可以先想一下應該怎麼做,然後再看下去。)

一般網路投票有個問題是「重複投票」,即便它用了IP限制,你還是能從其它台電腦多投一次(題外話,我每次都拿你來舉例,你會不會覺得自己都在做些壞勾當而心生慚愧?噗)。我可以解決這個問題,首先,政府應該開發一種身分證帳號,當你辦理身分證時,你可以設定一組屬於你身分證字號的密碼(即,身分證字號是帳號,另外還可以設自己想到的密碼),就像金融卡一樣。然後,政府設計一個網路程式,讓使用者可以用身分證字號與相應密碼登入系統,那個系統就是提名系統。這樣一來,除非你的帳密被盜用,每個人就只能提名一次。

然後勒?我應該怎麼提名屬意的人?這個問題也不難,政府可以製作一個資料庫,把每位國民的大頭照、名子、所居住的鄉鎮區(最小單位不能到路)列上去,然後再附一組專屬的編號,提名者可以藉由搜尋名子找到那個名子的人的照片作確認,接著把編號記起來,那個編號就是提名用的。這樣一來就不用擔心名子重複的問題,而即便同名的人有好幾百個,你也可以藉由鄉鎮區的搜尋條件來排除多餘的資料。

接著,當提名期限截止後,提名系統會自動列出提名數量的排名,直接取前五十名出來,並要求被提名人選擇是否參與競選,願意參與者就開始擬定政見並統一於報紙與電視發表(照規定來)、參與公辦辯論(人數太多就取消),並禁止造勢活動、廣告旗幟與傳單(為了避免候選人間的資源不均衡導致的不公平競爭),一定期間後,就可以投票了。

你可能會質疑,程式可能會被有心人或駭客亂搞,我不確定現在的網路技術可以做到什麼程度,以及有沒有方法讓所有人(或至少有相關知識技術的人)可以放心其程式的嚴謹度與統計流程的開放性(像是現在的開票程序),不過我相信可能辦得到。再來,政府也必須加強全民教育,讓所有人都能學會電腦,並且於選舉期間開放各地學校的電腦教室供民眾提名(要把位置隔開,或者用防窺片,密碼輸入當然是螢幕彈跳鍵盤)。

我不確定最後的終局投票是不是應該也用電腦,我考慮的因素是,選擇候選人時也許投票人會被旁邊的人監看而無法正確表達自己的投票意志。這個問題我目前沒有想到解決方法,所以我傾向終局投票應該以傳統的投票方式執行。而提名時肯定也會遇到一樣的問題,我覺得大概有兩個辦法可以解決,其一,訴諸法律,控告妨礙自由;其二,每個人的提名都可以作一次更改,但更改時你得到區公所或警察局等地方機關的專用房間裡使用電腦,那裡才能讓你改正提名,並且確保你是一個人。(至於你問我,那終局投票也可以這樣做不是嗎?我的回應是,沒錯,不過我覺得終局投票比較重要,所以應該要謹慎些,即便這很一般論。)

最後,我必須回應前面幾段曾經提出的問題,也就是台灣人白目,選個專業錯誤的人去做需要專業技能的公職時怎麼辦?我覺得就讓他做(他既然被提名,也被納入終局選舉,那他肯定有一套自己的政見,以及有意從事該職務),做不好就讓罷免與彈劾機制弄下來,換個該機關推選的事務官接手,看是等下一屆選舉,或者補選都好。這時候,至少民眾得到了一個教訓,因為好玩或白目而選了奇怪的人上台,只會搞得民不聊生。

這種提名式民主可以讓選民更為自己的選擇負責,而不是完全交給政黨進而責怪政黨,這搞不好也能提升公民的政治參與意識;當然,這是我的胡思亂想,但應該不乏是一個政治思考,若你把它當真,你可以試著修正它,可以的話也請跟我分享你的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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