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19日 星期五

死刑議題的公共空間

在傳統政治運作中,民意被視為民主國家決策的正當依歸,當白冰冰試圖以公投來決定死刑存廢,以及朱學恒大力宣揚支持死刑民意之高時,死刑議題被化約為如同投票選舉般的問題,似乎民意趨向往哪邊,決策就應當順從其方向,尤其死刑這種一面倒的公共意見似乎更是如此。

這種公共決策是恰當的嗎?我們有很好的直覺可以反對這種決策方式:很顯然,如果這是合理的,那我們也必須承認當國民有極高比例不願意繳稅時,政府就必須取消所有施加於人民的納稅義務。但我們腦袋很清楚,這種民意不應該作為決定徵稅與否的依據。

這麼說,難道我們所信奉的民主政治是錯誤的嗎?當然不是如此。我們投票選擇政治人物為我們做事,他們依照專業判斷來處理大大小小的政治事務,我們信賴他們會做出有利於人民的事,而不需人民一一參與其中,一來人民沒有專業,二來人民沒有時間,只有當政治決策明顯有不對勁,或者由反對黨基於政治利害關係而提醒,人民才有相當的意識投入其中,並且試圖影響決策(輿論、投票、抗議等等)。

在上述這種政治運作模式中,死刑議題訴諸民意看起來是挺合理的,然而,這不意味著此種運作模式沒有瑕疵,我們至少可以看出一個基本問題:當民眾不夠關心,並且反對黨與執政黨利害關係一致時,這種代議的政治決策就會出問題。死刑議題當然跟這個問題有關,在馬英九簽定國際人權(公民與政治權利)公約後,這份公約其施行法是有經過立法院通過的(在兩年內必須朝廢除死刑的修法前進),台灣民眾對死刑的態度在那時候不太可能與現在相反,我們可以合理相信,此時死刑議題在政治決策上肯定是違反民意。

好,那我們知道政治決策有時不會與民眾的意願相同,但至少在死刑議題上,民眾發覺了政治決策的問題(包含法務部長不簽署死刑執行),並且一窩蜂把王清峰罵臭頭、讓政治人物對廢死刑政策推行感到卻步(你幾乎看不到有哪個政治人物敢在這時發言支持廢除死刑,即便當初他們都讓公約通過),不就皆大歡喜嗎?沒這麼單純,讓我們回到最初的問題來思考:民意是否任何時候都可以拿來決策?

我們來思考一下這幾年台灣出現的公投議題吧,博弈公投、反核四公投、防衛性公投;這些公投的正反意見你了解多少?賭博風氣、經濟發展、低成本的電力供應、核廢料、浪費錢的軍購、愛國者飛彈、中國好可怕,然後呢?你通常很少有機會可以跟不同立場的人討論交流,你更少有機會掌握到所有的正確資訊,在一知半解下,你可能投了一票不用負什麼責任的意見,台灣大部分的民眾都跟你一樣,接著多數票政策就敲定了。

換個更生活化的情境來想,有一天你在街頭,騎樓一角的男女正吵得火熱,你正好目擊到男方賞了女方一巴掌,你氣炸了,打電話報警說有人正在施暴,並且痛批男方竟敢打女生,簡直禽獸不如。看起來很合理的判斷,然而,你可能不知道在巴掌之前女方跟男方說,她為了報復而把男方養了三十年心愛的烏龜給放生大海,而且烏龜還是吃淡水的。問題在哪裡?很簡單,就是資訊不充足、從事判斷過於輕率。你的輕率判斷甚至會害了你可能願意幫助的人,在公共議題上更可能如此,這是一種盲目暴力,任何人都不應該輕率地從事重要決策。

也許你覺得死刑不能類比,因為你不關心其他公投議題,但卻很關心死刑,你覺得自己有弄懂死刑存廢雙方意見,並且作出合理判斷。真的嗎?你真得把主要廢死刑的主導團體廢死盟的主張看完,還是其實根本沒看,認為他們就是滿嘴只有寬恕的人道主義者?即便你真的看完了,並且有一套有道理的反駁,但全台灣有多少支持死刑的人跟你一樣?我相信你應該可以猜想得到。當大家都是一知半解,民意還有什麼立場理直氣壯?(同樣的,反對死刑的民眾,是不是只是群人道白痴,對法律、治安跟嚇阻力問題一知半解,又有什麼資格要國家寬恕罪人?)

許多公共議題有其複雜性,並非是民眾可以輕易在茶餘飯後的時間內充分了解的,何況是在台灣這塊只有政治熱情、欠缺獨立思考與公共意識的土地,公民社會欠缺開放溝通的習慣與平台,這種訴諸民意的決策邏輯當然是不正當的。然而,在短時間內公民社會無法進步(我認為教育是一直以來的罪魁禍首),國家的政治決策只能依賴法律救濟,我們沒有理想的政治程序,但慶幸的是我們有一套還算優秀的憲法,讓大部分的政治決策與執行可以穩定進行而不至於太超過。

4 則留言:

  1. 原則上我同意你的看法,不過我對於公民社會能夠進步抱持不樂觀態度。這不只是台灣,我相信所有民主國家都會遇到公民素質低落的問題,而且比起我們並沒有好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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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認為那是大多數國家在教育上沒有做好該做的事。

    就我文章論述的對象來說,要民眾學會決策保留的觀念(即,任何人都應該有個直覺知道,公共議題很可能是複雜的,在未充分了解之前不輕易參與決策)並不會太困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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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對於國家在教育上做好該做的事情,公民社會就會進步這種說法還是感到不樂觀。

    僅僅要達到你說的決策保留概念,我認為就已經非常困難。因為教育並沒有告訴你要謙卑面對浩瀚的知識。每個人都會認為他所看到的就是世界,因為人都是由自身去認識週遭。多半的情況,我認為教育很難施得上力來改變這種概念。如果改得了,人類有文字跟國家的幾千年以來應該要有很好的進步。就我一個歷史人的觀點來看,我很難做出如此的宣稱。

    如果翻開現代民主國家的歷史,我認為公民社會的進步必定是緩慢的。而且甚至一個很簡單的概念改變,都可能需要百年以上的時間。以我的研究題目來說,1960年代美國對於人權概念的偏袒是現在不可想像的,對於個人角色的觀念也沒有像現在如此的自由。現代強調個人主義的一些概念改變,若要追朔源頭可以到文藝復興時代,但是要到1960年代才有非常確切明顯的改變。根據這種歷史經驗,我認為看起來很簡單的教育理念不太可能僅僅透過教育政策「做好」,就達到一些翻天覆地的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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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覺得拿幾千年歷史來談現代教育的可能性是奇怪的;教育看起來並非是一種在歷史脈絡下穩定成長的技術,它跟其他東西,像是科技、政治比較像;現代的教育理論事實上我們想得到的東西通常都會有,真正的問題不在於教育本身沒辦法做到,而是實踐它們要嘛必須慢慢來(一些既得利益問題),要嘛根本沒人打算做(包含一些環境困境),這都是政治問題。

    更直接去談我原文中指涉的能力,我認為那很單純就是獨立思考的能力,我猜你把他想得太複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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