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6日 星期五

乩童壓獎的死刑對話錄

最近我寫的〈我討厭死刑〉在噗浪上的討論沸沸揚揚。

我很無聊,所以寫了一篇死刑對話,把一些我看過與想到的對話點子放進來,這些答辯是雞同鴨講,雙方立場的意見或回應大部分都是錯的,不過它顯現出一般大眾討論死刑時氣勢激昂與欠缺開放溝通的態度,而且真得把自己的意見當作是有道理的意見來作為對死刑支持與否的立論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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豬頭:「死刑不能廢除!要徹底執行!」
王八蛋:『反對死刑!死刑吃大便!』

豬頭:「那些傷天害理的傢伙通通都該抓去槍斃!」
王八蛋:『以牙還牙是野蠻人,文明社會要以德報怨!』

豬頭:「死刑犯不值得保護,他們應該受到唾棄!」
王八蛋:『死刑犯當然有人權,任何人都享有權利!』

豬頭:「不要跟我談死刑犯的人權,受害者的人權到哪去了?!」
王八蛋:『受害者都死了還談人權?你腦袋裝屎嗎?』

豬頭:「幹你娘!我說的是受害者家屬的人權!」
王八蛋:『受害家屬有人權,那死刑犯的家屬就沒有嗎?』

豬頭:「死刑犯先動手的!被槍斃活該!」
王八蛋:『通常是受害者逼得死刑犯要幹掉他吧?!被殺死情有可原!』

豬頭:「殺人魔都是無差別殺人,誰跟你情有可原?!」
王八蛋:『誰會平白無故變成殺人魔?受到附身還是基因突變?還不都是社會讓他們變成這樣的!』

豬頭:「最好哪一天你被圍姦凌辱,看你還說不說得出廢除死刑這種屁話!」
王八蛋:『最好哪一天你被腦殘法官判死刑,看你還說不說得出支持死刑這種屁話!』

豬頭:「你那是法官的問題,跟死刑無關!」
王八蛋:『你那也是我的問題,我尊重司法決定,跟死刑無關!真要對方死我也會自己做,不用勞駕法官!』

豬頭:「你這種人還談什麼尊重司法決定?你他媽吃屎!還不都是有你們這種人在擾亂司法,讓死刑一直都沒辦法執行?!垃圾部長跟垃圾聯盟!」
王八蛋:『你笨蛋嗎?部長要不要簽本來就是一個法定程序,聯盟的抗議也是合法的政治干涉。真不知道你怎麼對得起過去那些為你爭取法律權利的人。』

豬頭:「廢了死刑社會就會亂!大家殺人都可以不用負責了!」
王八蛋:『死刑這麼屌的話,那所有違法通通死刑就好了啊!社會太平不是嗎?』

豬頭:「你他媽擁護死刑犯就是沒血沒淚,死王八蛋!」
王八蛋:『你才沒血沒淚,最好你做錯事都不會悔過懇求原諒,白目豬頭!』

2010年2月25日 星期四

「提名式民主」的想像


傳統的民主理論對民主制度的看法大致上可以分成兩種派別,一種是「加總式民主」,一種是「審議式民主」。「加總式民主」在意的是人民各自偏好的意見的共同呈現(即所謂「全意志」),藉由投票表決來「發現」民眾的看法;「審議式民主」則在意民眾間的互動,這類論者相信這些互動會改變民眾的偏好,讓民眾內心真正的想法被挖掘出來,更有利於全意志的展現,是一種藉由審議「創造」出民眾意見的民主類型。

全世界的民主國家都是以加總式民主為主體,因為審議式民主不太可實現在民主政府架構上(比如說,我們沒辦法透過全國選民審議來決定2012誰應該當選總統),但是在議會上,代議制度讓審議民主有些許發揮空間,雖然台灣議會的政治人物看起來並不太像會被說服(改變偏好),不過制度上是如此。而審議式民主更活躍於社區,民進黨執政時期,他們把審議式民主的概念拉到社區營造裡,讓社區居民夜夜爆肝,炸出燦爛的民主煙火。

不管是加總式民主或是審議式民主,都有預設一些民主理想型的前提,好比說理性溝通與傾聽(審議),好比說公民意識投入(加總),我現在先不談這個,我想談的是我最近想到一些點子的理想的民主程序,它跟加總式民主有關,我直接拿台灣的狀況來談,而這些想法也是因為台灣的政治惡性讓我有感而發。

台灣的政治人物都很愛盤算,想著應該如何透過政治操作技術贏得選舉(比如說推誰逼誰或政治阻礙),他們的手段都無關選民福祉,而是政黨自己提名與回應對敵手的惡性競爭。民眾幾乎是被迫要從他們提名後的候選人之中選一個喜歡的,即便有些有志於政治的黨外人士,也因為默默無名而禁不起選民信賴。(選民的基本想法可能是:「至少大黨的候選人做差了,政黨可以全體負責,那麼政黨就有壓力監督候選人的政治行為。」)

在這種系統結構中,選民根本討不到好處,只有當選民利益與某大黨相背時,另一大黨可以利用機會支持民眾以痛批對手,好得到政治角逐的優勢,這種悲哀民主所施的恩惠根本是智障的(我是說制度),我想到一種機制也許可以改善它:「我們不要政黨提名,我們要自己提。」

我的構想是,政黨政治不會主掌候選人是誰,我認為這樣就很妙了,然後我比較保守,我不敢確定完全沒有政黨會發生什麼事,所以我這個構想只會實現在政府官員上,上至總統下至鄉里長,而民意代表(議員、立委等)則繼續由政黨競爭,放給它爛。

直接談談總統跟院部會首長吧,我認為這些院部會首長也應該改為民選,一個重要的理由是,如果總統候選人由人民提名,那當選者很可能找不到(更根本的原因是我認為他沒有能力找)由誰擔任這些官職,加上,讓這些首長有直接民意的壓力,我猜他們會更皮繃緊一點(當然,連帶的罷免門檻要放低,或者監察院要更積極找碴)。

院部會首長有個提名上的問題是,如果由民眾提,那很可能造成專業錯誤,比如說,提周杰倫當財政部長(他當教育部長還比較有可能),提證嚴法師當司法院長。他們有沒有可能高票當選?雖然我相信台灣民眾沒有這麼白目,但我實在不敢保證事情不會發生。我算是有解決方式,不過先留到後面再談。

我覺得民眾心目中會有理想的領導者,若不是因為政黨政治把持民眾的思考習慣,這些理想的領導者應該會更多元,而非僅止於政治人物。我不覺得總統這種角色需要什麼專業的知識技能,沒有一位總統可以在當總統前宣稱「我受過當總統的必要訓練」,原因應該就在於此。我這裡必須劃分「專業知識技能」跟「民眾期待」不一樣的地方,在於民眾期待通常是「要不要做」、「是否有努力做」的問題,而不是「有沒有學過怎麼做」的問題。(不過,我不排除也許一個理想的總統真應該學些什麼東西,但因為現在的總統肯定也沒學,所以我不談它。即便真得要談,我覺得那些教育也可以放在當選後到任職前這段時間執行,而不是一開始就要有。)

這些理想的領導者,或許會因為制度改變而漸漸產生(好像有一句話叫作「制度決定人的思維」);而「由選民提名」的候選人機制(提名式民主),應該就是促成它的一種方法。

好了,要搞提名應該怎麼提呢?誰有權力提?如果我說全民都可以提,你一定以為我在說笑(好老套的敘述方式),不過,我就是有辦法讓所有人都能提!用網際網路!(自以為很聰明的人可以先想一下應該怎麼做,然後再看下去。)

一般網路投票有個問題是「重複投票」,即便它用了IP限制,你還是能從其它台電腦多投一次(題外話,我每次都拿你來舉例,你會不會覺得自己都在做些壞勾當而心生慚愧?噗)。我可以解決這個問題,首先,政府應該開發一種身分證帳號,當你辦理身分證時,你可以設定一組屬於你身分證字號的密碼(即,身分證字號是帳號,另外還可以設自己想到的密碼),就像金融卡一樣。然後,政府設計一個網路程式,讓使用者可以用身分證字號與相應密碼登入系統,那個系統就是提名系統。這樣一來,除非你的帳密被盜用,每個人就只能提名一次。

然後勒?我應該怎麼提名屬意的人?這個問題也不難,政府可以製作一個資料庫,把每位國民的大頭照、名子、所居住的鄉鎮區(最小單位不能到路)列上去,然後再附一組專屬的編號,提名者可以藉由搜尋名子找到那個名子的人的照片作確認,接著把編號記起來,那個編號就是提名用的。這樣一來就不用擔心名子重複的問題,而即便同名的人有好幾百個,你也可以藉由鄉鎮區的搜尋條件來排除多餘的資料。

接著,當提名期限截止後,提名系統會自動列出提名數量的排名,直接取前五十名出來,並要求被提名人選擇是否參與競選,願意參與者就開始擬定政見並統一於報紙與電視發表(照規定來)、參與公辦辯論(人數太多就取消),並禁止造勢活動、廣告旗幟與傳單(為了避免候選人間的資源不均衡導致的不公平競爭),一定期間後,就可以投票了。

你可能會質疑,程式可能會被有心人或駭客亂搞,我不確定現在的網路技術可以做到什麼程度,以及有沒有方法讓所有人(或至少有相關知識技術的人)可以放心其程式的嚴謹度與統計流程的開放性(像是現在的開票程序),不過我相信可能辦得到。再來,政府也必須加強全民教育,讓所有人都能學會電腦,並且於選舉期間開放各地學校的電腦教室供民眾提名(要把位置隔開,或者用防窺片,密碼輸入當然是螢幕彈跳鍵盤)。

我不確定最後的終局投票是不是應該也用電腦,我考慮的因素是,選擇候選人時也許投票人會被旁邊的人監看而無法正確表達自己的投票意志。這個問題我目前沒有想到解決方法,所以我傾向終局投票應該以傳統的投票方式執行。而提名時肯定也會遇到一樣的問題,我覺得大概有兩個辦法可以解決,其一,訴諸法律,控告妨礙自由;其二,每個人的提名都可以作一次更改,但更改時你得到區公所或警察局等地方機關的專用房間裡使用電腦,那裡才能讓你改正提名,並且確保你是一個人。(至於你問我,那終局投票也可以這樣做不是嗎?我的回應是,沒錯,不過我覺得終局投票比較重要,所以應該要謹慎些,即便這很一般論。)

最後,我必須回應前面幾段曾經提出的問題,也就是台灣人白目,選個專業錯誤的人去做需要專業技能的公職時怎麼辦?我覺得就讓他做(他既然被提名,也被納入終局選舉,那他肯定有一套自己的政見,以及有意從事該職務),做不好就讓罷免與彈劾機制弄下來,換個該機關推選的事務官接手,看是等下一屆選舉,或者補選都好。這時候,至少民眾得到了一個教訓,因為好玩或白目而選了奇怪的人上台,只會搞得民不聊生。

這種提名式民主可以讓選民更為自己的選擇負責,而不是完全交給政黨進而責怪政黨,這搞不好也能提升公民的政治參與意識;當然,這是我的胡思亂想,但應該不乏是一個政治思考,若你把它當真,你可以試著修正它,可以的話也請跟我分享你的點子。

2010年2月24日 星期三

小學生都學得會的Blogger瀏覽方法


想當初我從無名小站的介面,轉到習慣、甚至使用Blogger(或稱Blogspot)的介面,花了我不少時間適應,可以說直到我開了現在這個Blog我才算是得心應手(在這個Blog之前我還有開過另一個)。想必應該也有不少人跟我一樣,習慣了A,就排斥B(或難以適應B),所以我在這裡簡單介紹Blogger的閱讀方法與概觀,給第一次接觸或不習慣、看不懂Blogger的人在短時間內抓到訣竅。

Blogger是Google所提供的免費網誌服務(順帶一提,首圖並不是Google娘,而是Google Chrome瀏覽器娘,Google娘另有其人),它現在當然是中文介面的(你從台灣Google申請,一直到後台使用,全都是中文),我不知道它以前是什麼情況,但我記得我最開始就是排斥它的英文欄位跟操作選項而對Blogger反感(如果你在其他中文Blogger網誌看到英文,那通常是使用者在賣弄品味,或者純粹懶得改中文)。

然後因為我很懶,所以這篇不介紹你應該如何開一個Blogger網誌、如何美化與修改它;在這裡我只介紹你是一個來這裡看文章的閱讀者,你應該瞭解的技術(使用方法)。

首先,你必須知道應該怎麼找到「所有文章的列表」,它就在網誌右側的欄位(見左圖),我把它命名為「垃圾一覽」。這些文章被依照發文的日期分類、排序,最小的分類單位是月份,然後再上一層則是年份。

年份跟月份右側都有數字,那是文章數量的意思,左圖中2010右邊有個29,那就是一月份加上二月份的文章總數。一月份的文章因為是過去的文章,所以它被收闔起來,你可以點選月份左側的箭頭把它展開,就能看到我在一月寫的文章列表(一月有20篇)。

如同你的直覺一樣,排列越上方的文章就越新(不過,它其實也可以設定成反序,有些人手賤就會這麼做),左圖中最新的文章就是〈我討厭死刑〉。並且,你必須把它開到最下一層,你才能看到文章項目(標題);文章一定只會出現在最小分類下方(我的設定是月份)。

你在別的Blogger可能會看到不一樣的階層方式(它可以設定到「每週」、「每日」),用到週的排列其實不太理想,不過如果你懂這個分類的形式就很容易上手。

另外,它還有下拉選單式的、條列式的,不過應該比較少人用,如果你遇到有Blogger是用這兩種,你可以在那個網誌留言罵版主:「我看不懂啦!這個DUST老師根本沒教!」

再來,是所謂的「標籤雲(標籤)」,它是把文章做分類的一種工具,如右圖,我下的名稱是「分類垃圾堆」。(之所以叫「標籤雲」,是因為它被排列成像雲狀、擠在一塊,而不是一項、一項地分行列出。我的排序方式是由多到少,數量越多的項目字越大,有時候你也可以看到大小參差不齊的排法。)

它跟無名小站的分類機制不一樣,無名小站每一篇文章只能選一種分類,但標籤分類功能則是可以讓同一篇文章同時屬於好幾個分類中。想下一下,現在拿一個杯子,我拿便利貼貼在上面,不同張的便利貼上寫著「喝水用的」、「陶瓷品」、「二手貨」、「白色」、「350c.c.」、「單把手」、「限量品」...,一個杯子可以有很多屬性,文章也是一樣,如果你有翻過論文期刊,你也能在每篇論文大綱下方看到好幾個關鍵字,那跟標籤的意思一樣。

當然,若你是網誌的經營者,你比較喜歡無名小站的分類法(一篇文章只分到一種分類裡),標籤的系統一樣能做到,你只要每篇文章打上一種標籤即可。最後,若你想知道某篇文章被分類到哪些標籤,你可以直接在該篇文章最下方列出的資訊裡找到。

若你逛過幾次Blogger,你可能會發現很多人的網誌都把文章拉很長,瀏覽器右側的網頁拉桿都變成扁扁的一條。這是因為Blogger並沒有直接提供文章摘要的顯示功能,所以不能像無名小站那樣,在首頁顯示時,每篇文章會被截短,然後有個「繼續閱讀」。當然,Blogger也可以辦得到,只是必須另外找掛件。

所以,大部分的Blogger都是直接「全文顯示」,好心的經營者會在頁面顯示的文章數量作調整,讓同一頁中擠入的文章減少,好讓瀏覽者網路跑得快一點、瀏覽方便一點(不會一拉右側拉桿就跳好幾段)。我在這個網誌的設定是顯示7篇文章,若你要看上一批次的另外七篇文章,你可以在網誌最下方看到「« 較舊的文章」這個連結(如左圖),點下去之後就會出現你原本看到的七篇文章的前七篇文章頁面(依照新→舊時間排序,而當然也是全文顯示的)。

在瀏覽過去的文章頁面時,網誌最下方的左側還會出現「較新的文章 »」的連結,那會跳回比較新的那七篇文章。而,若你點了某一個標籤分類,或者某一個月份、年份,裡面的文章也是每七篇一頁,操作方式同上所述。


最後就是回覆功能啦,回覆的介面你要點入文章才看得到,點入文章的方法很簡單,就是點文章的標題即可以進入,下方就會有一個該篇文章專屬的回應欄。

Blogger的回應有個要注意的地方是,當你打完回覆之後,你必須從它一旁的下拉選單中選擇一個身分方式(如上圖),這樣子才能順利發出回應。如果你有Google的會員帳號,你可以選第一個(圖片範例是我已經登入了,所以旁邊有寫DUST),若你沒有Google帳號,或懶得登入,你可以選「名稱/網址」那個,或者乾脆選「匿名」(在這裡我不建議你選匿名),「名稱/網址」的選項選了之後會要求你輸入兩個資訊,一般來說你只需要輸入名稱即可,網址通常是你的個人網站(或者放mail也可以),留空是沒關係的。

發送訊息之後,也許你會失敗個幾次,沒關係,你就一直按到成功就好(通常會來個兩三次),你的留言在回覆成功前會一直被留在回覆欄裡,所以你不需要發送前複製備份。

以上,祝使用愉快。

2010年2月23日 星期二

我討厭死刑


自從前陣子白冰冰又上新聞說要組正義黨,甚至揚言要辦公投讓全民決定死刑存廢,若廢死刑占多數她就要切腹給大家看後,網路又開始討論起死刑問題。阿尿有一系列的死刑文章,算是很深入的討論,有興趣可以去看。

我一貫都是反死刑的,因為我認為「誰都不應該殺人」,這是基於對生命的愛護,我跟人道團體的原始動機一樣,而不是考量死刑作為一個社會治安機制有沒有用、合不合理。當然,若你是在做緊急避難(害怕自己死亡或重傷),當下不得已,我認同你可以殺人。

我覺得刑罰唯一的目的就是預防犯罪,它不應該作為彌補受害者家屬甚至是受害者心靈悲愴的手段(即所謂的「應報理論」,但我不反對有這種效果,我只反對以它作為刑罰的目的之一),也不需要作為一種改正(即所謂的「再社會化」)教育(我的意思是,坐牢、罰錢、槍斃本來就沒有教育意義,但附帶的教育輔導是有的,我這裡只談前面那三樣)。

山田阿阿風曾經問我:「如果你的親人被幹掉,你不會想殺了凶手嗎?」來作為對廢死刑的詰問,我沒把握當事發之後我的真實反應會是什麼,不過我理性上不會選擇「讓他死」。然而,更重要的問題應該在於,當事人的情感應該作為死刑廢存的依據(甚至是唯一依據)嗎?我們真能輕易將平常人際交流中類似「我要讓他付出代價!」這種想法化作公權力,讓政府代替執行?

這樣的反詰問當然也打了我自己一巴掌,因為我反對死刑的基本動機也只是個人情感(我討厭死刑、生命很重要),雖然我相信生命比應報重要得多,而且經得起檢驗(比如說,心靈補償可以有很多方法,像是著名的:「給我一億我才笑得出來。*1」或者道德訴求,這都讓死刑應報有替代手段,死刑的必要性相對變輕*2),但我現在不想細談這個。

死刑的訴求脫離不了「應報」跟「嚇阻犯罪」,而我猜,如果一個手段可以嚇阻犯罪,那這個手段必然蘊含著應報的效果,所以搞不好我們根本不需要談應報,而只要談有效的嚇阻方法。(即便這是錯的,我們還是有好理由反對用死刑應報,例如我前面提過的替代手段,甚至是談被害人心靈滿足不可估量與失去理智的問題。)

「嚇阻犯罪」給反死刑論者的挑戰是:「如果無期徒刑就是沒辦法嚇阻犯罪,但死刑可以,那就應該維持死刑以免更多人被殺啊!」我有兩個方法可以解決這個訴求。

其一,我們可以把死刑維持,並且對外宣稱執行,但對內不這麼做,而是偷偷把死刑犯流放到國外,配合當地的矯治機構讓死刑犯再社會化,再社會化成功後就更改身分(國籍、名子等等)並於該社會中從事公益活動、勞動(或一般工作也可以,全都是無償的),同時要求他不得與過去家屬或認識的人有任何聯繫(我覺得這有困難,我想到的比較可行的方式是,這裡是一個特殊的行政區,沒有機會對外聯絡)。

這裡可能會有人反駁,這麼做對死刑犯會不會太好?我的回應是,斷絕你過往的身分、監禁在國外沒有行動自由、付出勞動力,這不見得比無期徒刑好多少。不過,要實施這種制度也會有些困難,比如說,這種秘密任務大概必須有情報局的保密程度,風聲一漏就會引起社會的撻伐(這也沒辦法給學界拿來討論利弊得失,可能必須有特殊機關從事檢討);再者,這種不民主、不公開的政策是否是應該的也算是有討論空間。

其二,我認為有嚇阻力的手段介於無期徒刑跟死刑之間多得是。讓犯罪者殘廢、高密度的勞動、跟野獸搏鬥、每天抄一千份金剛經抄到死,或者無期徒刑外加前面那幾項、無期徒刑外加五千萬罰金等等。這其中可能會有些人道問題,我覺得那至少比處死刑好些,若有犯罪者認為與其做那些事那倒不如死一死算了,我也同意他有選擇死亡的權利。

這些手段都可能取代死刑的嚇阻力,死刑並非不得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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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

「給你一億,然後犯罪者抓去關。」跟「你什麼都沒有,然後犯罪者拖去槍斃。」你是被害者家屬你要哪一個?當然,我知道現實狀況下不可能賠償一億,「家屬到底要多少錢才笑得出來?」是個可以再討論的問題,然後進一步評估實現的方法。況且,補償心靈也不見得只能用錢,透過連環計也許就能讓家屬釋懷(心理諮商、犯罪者的悔過、道德勸說、宗教開釋、一部感人的動畫等等)。

註2.

你可能會問,既然我都反對刑罰作為補償受害者的手段,為什麼我還會同意用金錢或其他東西取代死刑的補償效果?我的回應是,後者我所主張的補償不是刑罰的內容,它不一定直接有害於犯罪者。比如說,這類補償可以來自於政府支出(社會大眾支出),我們可以設立一筆預算來救濟犯罪被害人,在政府補助弱勢已經是一種社會福利政策的常態行為時,這種做法並非不可能。

另外,現行刑法中的罰錢,並非是用來補償被害人,而是繳交給國庫,它的目的是作為預防犯罪之用。那些會跟加害者要錢賠償給被害者的狀況,並非是刑法的範疇,而是民事法下的補償機制。舉例來說,你傷害別人構成犯罪,你會被刑法追訴,而同時你也要負起民事責任,賠償被害人被傷害的醫療支出(這就不是刑罰的內容了)。

2010年2月20日 星期六

〈台灣動漫文化的幾個思考〉我的回應串v1.0

這裡收錄我在各個地方對於〈台灣動漫文化的幾個思考〉一文所作的比較完整的回應,並且若有新回覆會隨時更新,有興趣的人可以把它看完,搞不好可以挑到我自我矛盾的地方,科科。

要長時間一直回覆同一篇文章實在很容易混淆,尤其是我在一邊回覆又一邊增加一些新的知識或想法時,很容易搞混自己原本到底是怎麼想的。以下按發文時序排列。


寫這篇文章目的,除了剛好最近設計漫畫劇本有提到相關的討論外,也因為身在其中並習慣探究,所以試著把一些我想到的東西寫出來跟大家討論分享,透過討論獲得糾正也算是釐清自己的知識與價值觀,說真得雖然自詡為御宅族,我覺得我也只是喜歡看動畫而已。

你提了很多問題,有一些我不太瞭解你的意思,我試著挑我比較懂的部分回應你。第一個是,我絕對沒有過類似「台灣不能、不應該用本土題材來創作」的主張,我挺多只會提出,根據過去的作品經驗,台灣本土動漫的政策導向以及既有的作品,他們不受歡迎的原因很可能就是不符合「御宅族」胃口。

這裡說「御宅族」而非「社會大眾」的原因是,動漫作品的主要閱聽群主體應該是御宅族們,除非這類作品比較特殊,好比幼幼台的兒童卡通,或者大眾化到像七龍珠、海賊王、柯南這種普及化極高的類型,當一個本土動漫作品沒辦法是大眾化的,那就需要御宅族(他們的特性是,相對於其他人,他們對動漫更有愛)作為市場的對象,當本土動漫的確讓御宅族感到不有趣時,很難相信它可以搖身變為熱門作品。

我對基督教不會覺得老土,但我對道教就會有這種感覺(同理,我的確覺得日本古老故事大概比較不會老土);這跟生活經驗有關,「老土」這個評價來自對生活中長輩的印象,可能你覺得傳統故事一點都不老,或者對其感到新鮮有趣,但坦白說我自己沒有這種感覺,而我判斷至少御宅族們,或者即便是普通的年輕人,大都應該有像我這種感覺老土的直覺。如果你覺得我的這個判斷不正確,那可以再進一步討論。

關於台灣動漫產業的發展,我唯一的主張大概只有「我不在乎需不需要有自己的本土特色」,這是我反對「一味要本土化、跟別人不一樣」的發展論調,談動漫產業發展第一個面臨的就是市場反應的挑戰,也許台灣既有的動漫市場——我們這些日本動漫愛好者的品味過於武斷,沒辦法理解與接受本土的動漫畫創意,這樣的指責我覺得是OK的,不過若真要開創一個本土文化動漫的市場,要嘛設法塑造新的FANS群體,要嘛作品真得能讓既有的日本動漫愛好者改觀。

如果我的「國內動漫作品不受歡迎,是因為題材老土鮮少人感興趣」的論調是錯的,希望你能告訴我真相。(at極誤動匙,2009/12/25)


我必須指出一個事實是,台灣動漫文化與產業除了政客、創作者、學者以外,最關心的就是你所說的御宅族,今天網路上可以找到的這類討論都不會超出這個範圍。所以我不同意你說的「御宅族只關心日本動漫而已」。

我前一篇回應分析過為什麼我要用御宅族的角色來評價國內作品的熱門與否的原因,動漫本來就不是主流文化,同樣我拿日本的動漫作品來說,即便是涼宮春日、夏娜這種御宅族眼中的熱門作品,若在台灣談這兩部作品的熱門度並且把御宅族排除掉,大家可能聽都沒聽過。你懂我的意思嗎?

動漫產業市場對象是誰?把目標放到整個社會而非御宅族固然很有理想性,但動漫創作者真得要不在乎這些台灣的御宅族消費者嗎?我不是說這是理所當然應該這麼做,我也能理解你不滿於本土動漫跟著日本御宅族的屁股走,但本土動漫與其要抓住大眾的心,不如抓住御宅族的心來得容易。能抓住大眾的心的作品,我看大概只有宮崎駿,當然我也樂見台灣出個動漫大師,然後帶領整個產業蓬勃發展。

龍少年與其說題材老不老套,我認為更大的問題是太少人接觸;我同意你跟上杉跟surveyorK說的,題材傳統也能因為故事改變、表現方法而弄得有聲有色,這點我之前沒有想得很周慮。(at極誤動匙,2009/12/25)


我對文化的理解是,一群擁有相近習慣、價值觀、有相同的語言文字或溝通方式的人,那些共同擁有的特性就是文化。它應該不需要相對於外,也就是說,那是描述一群人的共通點,即便那跟另一群人一樣,那也是文化。

我在其他論壇的討論有看到(這篇文章貼了不少地方),一些人認為台灣的小說也可以做為很棒的題材來改編成動畫,這樣說起來台灣不缺故事,缺的可能是改編(動畫化)的意願與支持者;今年日本的秋番就有一部「冬季戀歌」,在日本動畫的接受度很高,這種改編可能就是因此稀鬆平常。

社會批判與省思做為題材我自己覺得比較不樂觀,我自己在寫那些東西的時候總是想盡辦法讓內容生動有趣好吸引目光,但在那種社會批判的領域,我深覺是困難重重的,比較起來我覺得phiphicake的哲學文章反倒是蠻成功的。可能比較有趣的例子也許還有朱學恆跟幹得好新聞社,不過那應該不太一樣。

你提到馬皇本,我覺得惡搞政治人物也許是個可行的方法,那種感覺跟看最大黨一樣,這也許就真得是一種無關御宅族口味的本土動漫發展方向吧。(at極誤動匙,2009/12/26)


如果你問的是我的文章,那我幫你概述一下,這篇文章我想表達的有兩個重點:

1. 當有人問御宅族台灣acg文化缺乏什麼的時候,總是會提到"台灣缺乏自己的作品",這其中也蘊含他們想要的是"有本土特色的作品",而非外來種。而我對這個意見抱持質疑,因為我認為台灣創作不需要設限,只要有趣、能帶動國內動漫市場即可。

2. 我自己面對"台灣acg文化缺什麼?"的問題時,我會想到acg文化都建構於消費上,我認為這是被動、不充實的,不過我沒提出什麼具體的建議,我只提一些已經有的、非消費性質的acg文化發展的例子。(at深藍論壇,2009/12/30)


我提一下我在其他地方(包含一些私下交流)針對這篇文章跟別人討論中的幾個回應與衍生想法:

在文章中,我提出了過去本土動漫不成功的因素是歸咎於題材過於傳統老土;這個分析是過於輕率的,大多數人會相信只要故事變通或處理手法獨特,它仍有機會可能成為受歡迎的作品,雖然我沒有具體的本土例子可以追認,但我同意這個說法。

有幾位看起來像本土的創作者的人對這篇文章反彈很強烈,這讓我有點出乎意料,寫這篇文章我原本的著眼點在於動漫文化的發展,起因於這些御宅族們的文化反抗,台灣的御宅族對台灣的動漫文化環境不滿,所以我才想討論他們想要什麼,以及有沒有新的文化內容;只是壓根沒料到討論衝突點會交集於御宅族口味與台灣本土創作的困境上。

在這類討論裡面,我也同意受到日本動漫浸淫的台灣御宅族,可能會導致台灣動漫產業必須日本化後才比較會受歡迎;但面對台灣本土動漫產業萎靡的情況,該改變的、該負責的應該是誰,我認為還有討論空間,「御宅族只在乎日本動漫而不管台灣作品死活」如果是真的,那根本不會有御宅族會去談「台灣要有自己的作品(而且強調的是可以獨特於世界的作品)」,因為事實上日本的動漫作品對御宅族來說已經非常充足,網路上會特別討論到這類話題,都是因為御宅族關心國內的本土動漫產業。你也能在巴哈看到這篇文章的另一個衍生討論串,御宅族們試圖挖掘台灣創作可以做為題材的本土文化點子。

這些互動的過程中我看到了很多創作者與支持本土動漫的人的想法都是我先前不知道的,這篇文章在各個地方帶來的回饋讓我受益良多,我自己本身也有跟朋友從事漫畫創作,最近幾個月已經有密集的計畫在進行中;因為熱愛動漫所以走向創作的御宅族其實到處都有,站在同樣想關心本土作品,甚至從事創作的立場上,分享意見、給予忠告實在不需要語氣上如此兵戎相見,很明顯的那容易始討論失焦,除非發言者根本沒打算說服對方或從事意見交流。

不過整體來說,討論的範疇與立場比我想像得廣與多元,我感覺到關心這類話題的人還蠻多的,而且見解強烈(見解不強烈意味著平常很少思考這些話題,對於自己的初步意見通常不會說得太滿),有討論、有思考,前景就不會堪慮。(at深藍論壇,2010/01/01)


我不會對遊戲比影集作得好感到意外。

政府對動漫產業的補助貧乏這點我一直都知道,不過這不見得意味著本土動漫如此萎靡根屬於這個問題。我舉個例子,台灣鬼片其實拍得不錯,但是這無關政府補助,因為鬼片就是因應補助太少所產生的影業發展模式。

我的第二個直覺是,看看國內那些做得不錯的遊戲,有哪個是以孫悟空或如來佛或道教為主題?如果這種主題可以受歡迎,我們應該可以在其他產業(電影、小說、遊戲、藝術文化等等)看到它們的蹤跡。再者,用日本人對自己傳統文化的想法來類比台灣不見得是個有說服力的說法,日本的傳統習俗在日本人的眼中也許是符合品味的,雖然我沒有這方面的證據。不過,我某種程度上相信台灣有些人對歷史人物是有崇拜的,也許是宋代的文豪,或者三國時期的武將智將,這種歷史題材的直覺就不會老土,我認為這也跟長輩的灌輸有關(台灣年輕人普遍討厭老一輩的價值觀,連帶對傳統習俗文化產生與老一輩的人不一樣的認知,但歷史人物比較不屬於這個脈絡裡)。

當然,我不是說題材「絕對地(全有全無)」影響動漫的成敗,我當然也同意,當那些被我視為老土的題材若能充分詮釋一些新的東西、有趣的東西,或根本改變了原本面貌,的確有可能發揚光大,我原本的主張並沒有你想像的這麼強(即老土題材完全沒救之類)。

我不理解當把消費者設定在既有的御宅族上,對動漫產業會有什麼負面影響?目前看起來我只覺得那大概不符合國際發展潮流而已。若你談的是御宅族品味不理想、本土文化類的動漫應該優先,你應該多說一點。

這篇文章一開始並不是為了提出我打算怎麼解決問題,而只是提出我對動漫畫提的幾個觀察思考,就跟文章的標題一樣。

我不打算推廣只在乎本土文化如何在動漫中傳達的動漫產業,這是我的基本立場。

我猜你可能把推廣動漫產業跟推廣動漫文化混為一談。

推廣動漫產業是指,讓動漫創作者在市場上順利發展,讓作品賣得好、讓消費者滿意。舉個例子像是思考本土動漫作品的市場困境。

推廣動漫文化是指,讓動漫參與者(創作者、消費者、評論者、愛好者等等)所形塑的行為習慣、互動方式、語言、心態等等各種有關動漫的人、環節、事發揚光大。舉例來說像是文化衝突,社會對御宅族的不友善想辦法改進。

當然,我不排除也許推廣動漫文化是蘊含著推廣動漫產業或者必須以其為某種程度的前提,但我通常談的推廣動漫文化沒有涉及到推廣產業發展。(at鐵之狂傲,2010/02/12)


老土的措詞可能太強烈些,但我不認為尊重就不應該提出指教,尤其是那些直覺反應的批評,而非修飾過有點脫離真實感受的批評。

另外,如果有人真得喜好那些作品,我願意了解他們喜歡的原因是什麼,但我目前沒聽說過有誰真正喜歡他們,只知道政府喜愛、創作者喜愛而已,甚至前者純粹出於奇怪的動機,例如那裡頭有富含本土文化,可以多加推廣、有教育意義、符合主流文化品味。

我相信日本愛好者會接受賣肉、沒內涵、為了賺錢等等對日本作品的批評,這些批評反映事實,也作為御宅族思考動漫的重要素材。

如果我指出的現象(因為老土所以賣不好)是錯的,請告訴我正確的真相,如果那是對的,那其實也沒什麼好說的,我在這裡是在作評論,不是在做慈善事業。

正確地說我是日本動漫愛好者,我常常在評論日本動漫。

我當然樂見並希望台灣動漫發展,但是台灣動漫發展萎靡,我目前看到的問題點就是題材問題,所以我提它。(at極誤動匙,2010/02/16)


我不排斥那些拿本土文化當作品元素的做法,我談的題材老土,是拿傳統文化當主題(主題的意思是,故事主要在講的東西),原文列舉的作品都是這麼幹。所以你不會看到有遊戲在講媽祖的故事或三太子的故事或者佛教的故事又同時賣得很好。

我同意有些傳統文化的項目或素材不見得一定不受年輕人歡迎,但我還是認為普遍來說年輕人不喜歡傳統文化,眷村文化、各種戲劇(傳統布袋戲、歌仔戲、皮影戲)、本土宗教儀式、傳統禮儀、民俗活動。你當然可以找到反例(不管是項目或人),但我談的是普遍性。

我推廣動漫產業,本來就沒有預設必須推廣什麼樣的動漫產業,我希望本土動漫賣得好是談這個主題的初衷,但這裡的本土動漫該不該一定要有傳統文化、甚至一定要拿傳統文化當主題,我是持反對意見的,我看到的是官員們、評論者一味想要本土文化主題,這是一種自我設限,我不希望這些掌握產業發展趨勢的人都這麼想。

我談賣不好,在既有市場下做分析,我認為可能就是傳統主提的問題。然而,若你要我談怎麼樣可以讓本土作品發展起來,它當然有很多方法,抓住既有市場的胃口是一個,另找市場是一個,發展新的東西然後盡力宣傳也是一個。若讓我選,我當然會選既有市場來做,因為我就是那個市場的消費者。

我猜你談的狀況是,有另一群既有市場的消費者(即現有的本土動漫愛好者)希望有更多屬於自己喜好的作品,ok啊,這類型的創作者,以及消費者當然可以主張政府產業規劃往那個方向去做,不過,那樣做台灣動漫產業會蓬勃發展嗎?還是其實那些作品仍然不受歡迎?(我的前提就是假定這些作品題材沒有市場,而不是未為人知或其他因素。)

如果談產業發展,而是市場真實狀況是目前的本土動漫題材喜歡的人太少,那解決方式當然是找到新的題材來做,或者改變多數消費者的品味以符合作品。如果市場真實狀況是,本土題材其實很多人喜歡,問題也許在技術不良或宣傳不足,那要產業發展就從這些問題著手即可。(at鐵之狂傲,2010/02/19)

2010年2月16日 星期二

被遺忘的冬天|阿宅的烏來有感

這篇是烏鴉邦這次寒假營隊的心得,其實最主要的感想我在活動尾聲與檢討會議中有提及,並且有鑑於大家都寫得很歡樂,所以我要來點不一樣的,就來談談我在營隊的黑暗體驗吧。黑暗體驗的意思是,那些事是不恰當的、有瑕疵的、被忽略的、不愉快的等等負面的觀感,當然稱為「體驗」就是一種主觀感受,禁不禁得起檢視是另一回事了。

我這次負責打雜,所以我比較有閒暇去觀察、思考營隊過程中的細微事物,而不用擔心課程準備、回應與帶領討論的問題。不過我沒有很把這些細微的事物當一回事,所以大抵上我也忘得差不多了,一時要記述起來也會很零碎,我列舉幾個我目前回憶的到的事情來談談就好。

幹!我就是悶騷,你咬我啊!

邁向烏來有好一段路要跑,在捷運站集合等人的時間、在公車上搖來搖去的時間、下公車走往民宿的時間,大家習慣上會找人對話,而不讓時間閒置著自己發呆。我沒有這種習慣,也許是因為我常常自己腦內想問題、看看風景、看看人的互動、聽別人在說些什麼,這些事是我平常的消遣,它們讓我「有事做」,並且不會感到無聊。

在捷運站時我就發現有人落單了,大家一對或一群地聊天打屁,他則是閒置在一旁,好像對空間,或者時間,或者沒事做,或者身體疲憊而皺了下眉頭,他沒有主動向人搭話,我也陪他一起落單,成為閒置者。

這件事該怎麼理解呢?我想到也許有些帶團體動力的人會主張:「我們當然不能讓團體中的任何人落單啊!」然後團體的負責人或相關人員必須照料這些人,好讓他們不做一些看起來是弱勢的事,似乎這是一種關懷。

為什麼不能落單啊?悶騷者、內向者、鬱鬱寡歡者、悲觀者通常都會沉默不語,不過幹嘛必須改變他們的行為呢?他們搞不好就是不喜歡交流,而不是害羞不主動啊,這麼做根本是「武力介入」嘛!不過,真的是這樣嗎?我也不知道。

卡它咬我怎麼辦?

卡它在營隊因為有人買一堆酒而發飆,怒氣沖沖地向所有人發難。卡它很聰明,她沒有當場把買酒的人說出來,她只用「有人」當代名詞,讓當事人不至於顏面盡失。這件事讓我想到小學的經驗,老師怒氣沖沖地對全班訓話,但卻是未具名地痛罵某個人,偶爾他還會盯著當事者看一下,他把正課時間耗完,全班聽他一個人在發神經搞得氣氛烏煙瘴氣,每位同學心情都很低落。

我曾經是那個當事人,老師對全班宣揚這件事,大家私底下在猜測「兇手」是誰,大家也很愛八卦,流言很快就產生,「都是他害的!」、「就是他這樣那樣惹老師生氣。」因猜忌造成的人際緊張關係蔓延開來,真正的當事人內心怎麼想?「大家都在談論我的事。」、「我害了某某人揹黑鍋。」心境變得很複雜。即便大家都猜對了,甚至一開始就是公開具名,當事人大概也會受到重創。

卡它當然也顧慮到了團體氛圍的問題,所以她處理的時間很短;只是,把「有人犯錯」這件事公諸於世,合適性也許有待討論。我猜這是一種殺雞儆猴的做法,希望大家有前車之鑑「不要再犯」不然卡它會咬你,不過也許有其他方法可以做,好比說卡它可以這樣講:「雖然沒有人犯錯,不過我還是嚴肅提醒,千萬不要給我買酒,敢買的話我就給你好看。(太妹樣)」雖然真相是有人已經犯錯了,不過這是善意的謊言,卡它可以另外私下與原來的犯錯者溝通,廁所是個好地方。

衛生、人性與美食觀點

烏來因為位於山間且是觀光勝地,所以業者都以餐廳、快炒等價位高的食物為主食主打,再來就是適合走動的小吃,像是香腸、溫泉蛋、烤麻糬。便當、麵食館、簡餐相對就少很多,據說便當店就只有一家而已。

在營隊途中,我看見小明手不乾淨,似乎想去洗手,那時候我就在飲水機旁,然後我跟他說:「可以用飲水機洗啊,你手髒對吧?」小明遲疑一會兒,就跑到廁所洗手而無視我的建議。我心裡在想,在飲水機洗手有道德或衛生問題嗎?我把這個問題拋給阿囧,阿囧沒反應。

我的推論是這樣,我不知道從飲水機噴出來又流下去的水會到哪裡去,但印象中應該不會回收再利用,所以在飲水機洗東西不會有衛生問題。再者,即便會回收利用,那我們應該會對那些水沖到每個人的嘴巴又流下來跑進飲水機這件事感到噁爛,我們普遍對別人的口水懷有敵意與偏見,除了情人或家人。

所以,這可能跟道德有關,用飲水機洗東西可能是浪費飲水資源,那是煮過、過濾過可以用來喝的水,怎麼可以浪費拿去洗東西呢?類似這樣的主張,不過這種道德感覺很薄弱。你覺得勒?

我們有兩個晚上邊看電影邊吃零食,這些零食是分享的,而且很多都是鋁箔包的餅乾(洋芋片、乖乖、滿天星、奇多等等),大家食用前都沒洗手,就把抓抓屁股、摳摳腳、挖挖鼻屎、藏汙納垢的手伸進一包包的餅乾包裝裡享受美食,有時候因為手指沾滿了餅乾屑,會習慣吸吮手指,然後又把手伸入餅乾包裝,17個人反覆一樣的動作,在H1N1準備邁向第三波疫情的冬天,大家肆無忌憚地在分享細菌。

分享零食,有些人會偷偷占據好吃的食物,不會主動釋出,像我就是一個例子。美食當然要有所堅持,我們必須思考人類對美好事物的獨佔慾,不應該忍痛剝奪。然而,美食只有美食家才能欣賞,所以未來美食請直接收編於灰塵嘴下,庶民吃吃白飯就可以了。

「七加減二」,以及「會議記錄」

前陣子在仰山學堂《象牙塔之外:日常哲學》妖西的場次聽到了「神奇的數字:七加減二」的事,他推論出一場理想的會議應該由五到九人組成,才能讓會議每個參與者都掌握到所有人的意見(立場)。當然,五人以下應該最恰當,因為這至少可以確定只要大家都是一般人,都能完整將意見納入記憶裡。不過,它仍然是短期記憶,所以妖西有另外兩個建議:「開會時間不應該太長,要有與會者自己整理歸納的時間」、「一定要作詳細的會議記錄」。

我想到烏鴉邦目前紀錄都傾向「結論記錄」,也就是只記錄討論的共識結果是什麼;有時候我們可能會需要用到討論過程中的意見,但我們似乎沒有能力把記錄寫成逐字稿,對此我想到兩個方法:

‧其實仰山學堂白鹿那堂課(哲學大逃殺)並非以逐字稿方式來寫,他是在課堂上一邊用投影機,一邊理解發言者的意見,然後用自己的理解把意見簡化、明確地打出來,並追問發言者的意思是否與打出來的文字相同。這種記錄方式可以簡潔很多,而且不致失真,只是這必須依賴場地、紀錄員的能力(一邊聽一邊寫,以及意見轉換的技術)。

‧我們也許不需要每個人在會議後都把完整記錄看完並吸收,我們只需要每個人都能掌握會議結論即可,所以我們還是寫「結論記錄」;但對於需要會議中意見的人,我們可以用錄音讓需要者自己「爬文(爬音?)」,所以我們同時也在每一場會議錄音。至於錄音檔案過大,沒有網路可以放這麼多的錄音量,也有兩個方法:「找一個不大的空間放檔案」,每一次會議結束就把檔案放上去,並要求所有人下載,然後下一次會議再把舊的檔案砍掉放新的,以及「燒成光碟或丟到隨身碟」,大概每三到五次發一次錄音檔,若有成員有隨身碟的,也可以於每次會議結束前請錄音者直接把本次會議錄音檔案先放進筆電(一定會有人帶筆電),然後丟進隨身碟。

我覺得評估起來,上面這兩種方法我們烏鴉邦比較能做第二種,而且這種工作也比較不會增加負擔;我們一邊寫結論記錄,並於會議中同時錄音,然後將錄音檔放上網路給大家下載(強制要求大家都要抓,因為檔案會更新取代),尤其是未參加會議的人,應該要聽聽開會過程的狀況,而非只看結論記錄,這也算是對所有成員公開會議狀況,而非老是不清楚核心幹部在幹嘛(雖然每位成員都可以參加會議參與決策)。

網路上的免費空間其實不算少,有些甚至不需要分割檔案就能丟上去;不過,理想上還是用類似學校提供的空間,或者hinet用戶的空間來放比較好。

最後,附上「神奇數字七加減二」的簡介:

你一次可以理解的觀點數量有限,例如你決定離開你溫暖、舒適的客廳去買一份報紙。「我想出去買份報紙,」你對你的妻子說:「有什麼東西要我幫你帶回來的?」 「啊,看了那些電視廣告後,我好想吃葡萄,」在你走向櫃子拿外套時,她說:「還有,或許你應該再買些牛奶。」你從櫃子取出外套,而她則走進廚房。 「讓我看一下櫥櫃,是否還有足夠的馬鈴薯,還有,對了,我知道了,我們沒有雞蛋了。我看看,沒錯,我們的確需要馬鈴薯。」你穿上外套並走向門。 「紅蘿蔔,或許再買些柳橙。」 你打開門。 「奶油。」 你走下樓梯。 「蘋果。」你坐進車裡。 「還有酸奶油。」「都有了嗎?」 「沒錯,親愛的,謝謝你。」現在,如果沒有重讀這段話,你還記得你的妻子要你買哪九項物品嗎?多數的男人回家只帶了報紙與葡萄。

主要的問題是,你碰到了神奇數字七。這是心理學家米勒(George A. Miller)在他的論文《神奇數字七加減二》(The Magical Number Seven, Plus or Minus Two)裡創造的一個名詞。他指出,大腦的短期記憶裡無法一次容納約七個以上的項目。有的人腦可以容納多達九項,但也有人只能容納五項(我個人是五項)。容易記住的數目是三項,但最容易的數目當然是一項。這意味著,當大腦看到同時出現的項目增加到四或五項以上時,就會開始對它們進行邏輯分類,以便於記憶。在這個例子中,大腦或許會按照你必須造訪的超級市場的區域,為這些需要購買的物品進行歸類。(節錄自/思考、寫作、解決問題的邏輯方法)